有位佳人[古穿今]+番外(94)
这是一个职场人的基本素养,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做到临危不乱。
“你好。”沈屿晗还被单颀桓牵着,经他这么一介绍,心里好受了点,便抬头问他,“你们要开会吗?”
单颀桓向他交待待会的行程:“待会还有半个小时的会议,你先去办公室玩会儿。”
“好吧。”沈屿晗另一只手轻轻搭在单颀桓牵他那只手手背上。
他们说完,宁琼看到沈屿晗手上的戒指,这个戒指她认得,也知道它的价格,当即知道沈屿晗在她学长心中的份量,她惊讶道:“我都不知道学长结婚了,回头得补上一份结婚礼物才行。”
单颀桓本来想着收礼物也没什么,但手指被沈屿晗捏了一下,转口道:“这倒不必,我们请你吃饭才是应该的。”当初也想着跟沈屿晗没什么发展,也没想过要请大学学妹这回事。
宁琼笑了下,说:“也对,等你和嫂子请我吃饭。”
单颀桓和宁琼等人走到通往会议室分岔口时才松开沈屿晗的手。
失去了手上覆盖的温度后,沈屿晗又开始有一点点失落。
沈屿晗进了单颀桓的办公室后,脱了下了羽绒服,坐在他老公平时坐的办公椅上,真皮椅子,挺舒服的。
他对面前的电脑没有半点兴趣,而是托着下巴发呆。
他没有错过单颀桓在向宁琼介绍自己时,宁琼眼里闪过一丝错愕,他猜宁琼对单颀桓还是有想法的,这是源于他的直觉,或许只是单方面的喜欢吧。
不过,这次他只有无力感,感觉和之前听到的那个高材生小倌还是不太一样。
托了一会儿下巴后,沈屿晗又趴在桌子上继续发呆。
唉,宁琼的高度,他这辈子都可能达不到了吧。
人长得好,又有能力,还有自己的团队,为人处理也好,待人礼貌,进退有度。
甚是无奈,又无法可破,他便从桌面上取下一支钢笔,拿了一沓纸在上面写字,用的还不是现代的简体字,而是他们齐国的字,一首诗经中的诗。
写字可以转移注意力。
不知不觉,半个小时就过去了,单颀桓也开完了简短的会议回来,他只是负责敲定合作关系,剩下的细节就由项目的负责人跟宁琼他们的团队沟通。
沈屿晗看到他进来,放下手中的钢笔。
单颀桓问他:“在写什么?”
沈屿晗情绪不高涨,便闷闷不乐回道:“就随便写写,我在修身养性。”
单颀桓觉得他最近确实非常的修身养性,无论是生活作息还是日常的衣食住行都非常佛性,完全不像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会做的事,他甚至发现沈屿晗连手游都不玩,手机只用来看看新闻,他连打字都是慢吞吞的,用的还是手写。
单颀桓问他怎么不用九宫格或者是二十六键,沈屿晗说他在练字,单颀桓心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他之前确实让他练字来着,现在养成这个好习惯,自己还有一份功劳,他还挺满意沈屿晗养成了这个好习惯。
沈屿晗见他身后没有跟人进来,便问道:“你那个宁琼学妹呢?”
“跟我下属他们去吃饭了,他们下午还要继续敲定合作的细节。”单颀桓现在是愿意跟沈屿晗说明很多事情。
沈屿晗心里松了口气,一放松他就打了个喷嚏。
单颀桓不免皱了下眉头:“你要不把外套穿上?”
“屋里热,穿外套会出汗。”沈屿晗也是因为室内温度高才把外套脱下的。
单颀桓到旁边调了下空调温度,转头才发现沈屿晗里头的毛衣有点薄:“怎么不多穿一件。”
“在外头穿的厚也没多冷。”说着沈屿晗又打了个喷嚏,羽绒服确实很保暖。
单颀桓是真怕了他生病:“我去给你找件羊毛开衫,我记得衣柜里有一件闲置的。”
沈屿晗跟在他后边走进里屋,单颀桓打开了衣柜,上边挂着的都是他时常出席各种场合的西装,还有日常换洗的衣物,最近新添了些冬天的衣服,他记得里边是有一件灰色系的羊毛开衫,正适合在有暖气的室内穿。
只是他还没翻找到羊毛开衫,一双漂亮白皙的手就环上了他腰间,熟悉的香气侵袭着他的鼻息,他全身微微一僵,手上的动作都因他停滞了一下。
这个小黏人精。
“老公。”沈屿晗的声音闷闷的,他侧头贴在单颀桓的后肩上,蹭了一下,与他老公贴近会让他感到十分安心,也喜欢闻到他身上的味道。
单颀桓看不到他,但能感受到他贴着自己,有一半重量贴在他身上:“嗯,做什么?”这时候的气氛不允许他说出过于伤人的话,索性便不说,他觉得沈屿晗心里有点脆弱,动不动就黏人,还爱哭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