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总以为我要害他[穿书](30)

作者:云卷猫

林鹿溪:???

高可云完全没领会到他满头问号,还在那逼逼,越说越觉得有道理,“知道我不可能会喜欢你,就想尽办法要引起我的注意,就算被我讨厌,也要我记住你!你怎么这么恶心?”

高可云现在的表情就像是碰到了什么肮脏无比的东西,四周观众大概能猜到她对林鹿溪没什么好话,都想听她会说什么,自发的安静下来,高可云气愤之下,声音不小,因此靠近前排的观众都听的清清楚楚。

果然如此。

就说林鹿溪不久之前还纠缠人家,这几天安分了点,还以为他放弃了,没想到是在憋个大的。

有人看不起他,却忍不住是在羡慕他运气好。

一个个胸口堵着股气,越想越愤懑不满。

现场无数观众的反应影响,高可云神情得意,言语中还想把林鹿溪踩在污黑、臭不可闻的泥潭中。

选手席,就连和原主不太对付的克莉丝听了都忍不住皱眉,就算林鹿溪确实不怎么滴,也轮不到你来骂。

秦浩对高可云有些印象,这女生喜欢他们老大,曾高调表明心迹,特别缠人。

秦浩不太喜欢她,因为这人当面一套,背地一套,除了老大,她对其他人都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只不过老大似乎挺吃这一套?

面对这些沉鱼落雁、绝色无双的美人,老大似乎天然有着很深的耐性,态度也比对常人还更加的温柔宽和。

他们已经确定这个林鹿溪就是间谍,不怀好意,在认识已久的美女和才认识没几天的卧底之间,瞎子都知道要选哪一个吧?

秦浩想着,却忍不住扭头去看越星河的反应。

越星河遥遥注视,嘴角日常带起温和的笑意,目光看似也十分柔和,他手里握住一个牛奶罐,大拇指仔细的摸索铁罐的边缘。

明明看上去还是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但是秦浩手臂却忍不住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在众人想法联翩中,林鹿溪忽然竖起手掌,罕见的用一双死鱼眼看她,“大姐,我不喜欢你,刚也没在骂你。不过你倒是让我大开眼界,没想到人是漂亮,嘴却不怎么干净。”

高可云娇喝,“你说谁嘴脏呢!”

林鹿溪自问自己也算是怜香惜玉的人,不过现在却没什么耐性,他挖了下耳朵,感觉自己受到了精神污染,“你还打不打,不打认输!我不想浪费时间和你瞎扯淡。”

四周安静的观众仿佛鞭炮一样,炸了。

他们以为林鹿溪有这个难得一见的机会,应该跪舔女神才对。

他不是舔狗吗?他应该疯狂的向高可云表白,然后跪舔认输才对啊!

有人怀疑林鹿溪是不是反其道而行,其实际目的还是为了高可云?

可一说出来,立刻就有人反驳。

不说别的,林鹿溪此时完全看不出一丝一毫喜欢对方的意思好吗?

喜欢一个人,是怎么都藏不住的。

可现在看林鹿溪,那眼神,那表情,还有说的话,明晃晃的只有两个字—嫌弃。

再看高可云,好家伙,面子被厌恶的人毫不留情踩在脚底下。

她完完全全气疯了,眼睛气红了,脸跟脖子也气红了,怒瞪着林鹿溪的样子,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

打斗开始的毫无预兆。

不过一个眨眼的功夫,两人就消失在原地,迅速开打。

在这本小说里,除了男主,男主的小弟和后宫,除了原主,实际上没有一个是弱的,不是天赋强,就是背景强,二选一或者两个都占优势。

毕竟男主潜力实力双重天花板,角色太弱,会给人一种配不上男主的感觉。

高可云作为原后宫之一,除了拥有较高的地位,她的资质在众人之中也是数一数二。

精神力和体质双A的天赋,除了以种族优势人气高的艾丽莎之外,她是第二个最受读者欢迎的女性角色。

至于那点脾气,在读者看来,只不过是傲娇而已。

在二次元里,傲娇是一个人气不低的属性。

她的天赋比上一次林鹿溪的对手都还要高一个等级,叠加起来,却不止一个级别的差距。

而且家境越优秀,其实越是要付出努力。

家里不会允许她浪费那么好的天赋,所以其实高可云付出的汗水和努力可不止一点半点,再加上她所能享受到的资源,实力和上一次的对手有着本质上的差距。

比赛刚开始的时候,观众还在叫嚣着让高可云把林鹿溪打残踹下台,但过了两分钟,观众席渐渐安静下来。

一个个瞠目结舌,目瞪口呆,难以置信擂台上在高可云密不透风的招式下,林鹿溪还能游刃有余。

要知道高可云她的天赋和实力可不是弄虚作假,再加上她和林鹿溪之间的关系,也不可能会放水,更不可能被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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