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拒做炮灰+番外(742)
元景心念又一动,游来的鱼又散开了,等回去的时候再抓几条好了,现在他要上山去逛逛,有这通灵之心,不必担心山里的野兽了吧。
绕过河流,元景刚要往山上走,停了下来,因为山上有一人背着筐打猪草往下走,那熟悉的灵魂气息让元景雀跃无比,没想到爱人跟他是一个村子的,真是太好了,用不着费心四处寻找。
山上往下走的少年也看到元景了,有些羞涩,这个村子里的少年,有几个不喜欢元景这个哥儿的?不仅长得好看,而且读书也好,人又落落大方,放眼村里的同龄哥儿,就没有比得上他的,会偷偷喜欢上他,私下里议论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简辉也是一样的心情,甚至比其他同龄人更加自卑一些,因为不仅早早辍学在家,而且在家里地位十分之低,别人还敢想一想,他连想都不敢想一下,因为凭他的身份地位跟景哥儿相差太远了。
等走近了,元景认出爱人现在的身份,这颗心顿时疼起来,爱人这回的身份太糟糕了,因为他是当年的知青留落在村子里的孩子,当父亲的抛夫弃子,简辉的阿爹只能带着他改嫁,可改嫁的又不是什么好人家,导致简辉是在后父亲爹家中打骂长大的。
这下可怎么办?如果爱人没有觉醒的话,他要怎么帮助爱人脱离眼下的困境?
走到元景面前,简辉就要背着筐低着脑袋走开,元景突然伸出手,手心里托着颗阿爹塞进他口袋里的鸡蛋,说:“给你鸡蛋。”
简辉愣住了,抬头不敢相信地看向元景,景哥儿给自己鸡蛋吃?他以为景哥儿这样的哥儿根本不会注意到他这样的小人物呢,居然会主动跟自己说话。
元景又往前送了送,说:“我早饭吃得太多了,鸡蛋吃不下,你帮我吃了吧。”
担心简辉不肯接受,元景直接塞进他口袋里,然后转身就往山上跑。
简辉无法把人叫回来,从口袋掏出那颗还带着体温的鸡蛋,脸,不争气地红了,快要冒烟了,景哥儿竟然给自己鸡蛋吃,是不是说景哥儿他……简辉又连忙摇头,不可能的,景哥儿只是同情自己。
简辉一点不觉得这样的同情有什么不好,景哥儿在他心目中就是这样的善良的哥儿。
看着鸡蛋,他一点都舍不得吃,很想藏起来,然后偷偷地拿出来看,可又知道,带回去的话肯定会被家里其他人发现,然后将鸡蛋抢过去。
想到这个结果,简辉狠狠心,找了个村里人看不见的角落,将鸡蛋壳磕破了剥去,一小口一小口十分珍惜地吃,他想,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吧。
第289章
幸好元景并不知道简辉心中的想法,否则非得酸得掉一把金豆豆。
不过简辉的处境也让他心焦,简辉他阿爹嫁给现在的后父,又生了两子两哥儿,简直就将前面的这个继子当牲口使唤,简辉留在那个家中绝不可能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所以唯有一个办法,就是从那个家庭中走出去,去外面闯出一片新天地。
留在严家村,迟早要被那个简家给拖累死,活活给累死的,他亲阿爹不心疼,元景心疼。
元景一边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边心想他得给简辉好好规划一下,离开严家村后该怎么打拼,现在才是1983年,一穷二白的年代刚过去,一切正欣欣向荣,只要抓住机会,就算是文盲那也能挣出一片金山来,何况他相信壳子里装着自己爱人灵魂的简辉,不可能安无贫穷。
第一步,就是劝说简辉离开那个家走出去。
嗯,他会给简辉讲道理摆事实,实在不行,就豁出去色、诱一把,反正这么多世穿越下来,他这脸皮早锻炼得比城墙还厚,再说那是自己爱人,能叫色、诱吗?
山上转了一圈,碰上一只兔子将自己一头撞死在树桩上,元景捡了起来,路过山下河边,又逮了两条大鱼,元景美滋滋地拎回去,有这通灵之心,他想无论穿到哪个世界都不会饿着自己了吧。
虽然空间里食物丰富,但自己可以吃,在家人面前却无法过明路的。
回到家中,严长江和杨树听哥儿说了这兔子和鱼的来历,欢喜得嘴巴都合不拢,果然他们家哥儿是个有福气的,走在路上能捡着将自己撞死过去的兔子,路过河边,那鱼能自己跳到岸上来。
“正好,你阿父割了两斤肉,再把这兔肉炖上,等你回学校时,将剩下的肉菜都给装了,在学校里也能吃上两顿呢。”杨树安排道,没有条件时,他们两口子宁愿自己节省一点也要给哥儿吃点好的,现在有了条件,更加不会亏待了哥儿,何况哥儿身子原本就偏弱,更要吃得好一点补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