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女配当自强(28)

作者:长亭君

可小翠原来是不认识字的,所以明天小翠还得找个人帮看看信,再回封信,可不能让张金桂他们恶人先告状,还得解决一下自己认字的问题。

田金玉是个急性子,大清早就迫不及待的来喊小翠上山,起得最早的李春兰在灶房屋做饭,听到两人的说笑声,心里象被猫抓了一样,恨不得也跟着上山去,心里更是埋怨婆婆,早饭都没心思做。

小翠今天和田金玉一起脚程很快,爬到了旁边的一座山上去寻宝了。这山区啊名副其实的到处都是山,一座坡翻完了还有一座。

困难时期人们为了找吃的,这些山都被集体扫荡过,山上的野物没被抓的都跑到更远的大山里去了,这也是方二叔和金花婶放心她们在这些山上到处走的原因。

田金玉眼快手快脚程快,小翠也有意锻炼自己,两人翻了两座山,收获不错,小翠不仅挖了十来斤的天麻,还捡到了几窝野鸡蛋,可惜没发现野鸡。

两人又在野竹林那里扯了很多笋子,剥好壳放在背篓最上面,免得被人发现背篓下面的天麻。

晚上小翠拿着信到了金花婶家,金花婶的二媳妇杨春红初中没念完,是村里少见的“本土”文化人。小翠请她帮着读了信,又请春红姐帮忙写了封回信。

回信基本上是小翠口述,春红姐代笔。小翠在信里诉说了方光辉走后自己的生活,实事求是,没有一点加工,至于他寄来的钱,他娘一分钱没给自己。然后又说了一回一个红薯造成的“血案”,最后向方光辉坦白,自己迫不得已分家另过,分得了一百块钱、一袋红薯和一小袋米,还有两间茅草屋。一百块钱是大队方支书逼着婆婆分给我治伤养病用的。另外,自己准备跟着春红姐学习认字,告别“睁眼瞎”。

“春红姐,收下我这个徒弟吧,明天我就去供销社买铅笔和本子,每天过来学习二十个字,保证不给你丢人。“小翠郑重的向杨春红说,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突然就认识字了。

“好,姐会的都教你!”开玩笑,小翠现在可是金花婶家的小财神,杨春红自然不会拒绝。

“小翠,你怎么想到要学认字啊?”田金玉好奇的问。

“金玉姐,张金桂不老是说她儿子是军官,我配不上嘛?那咱肯定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能当睁眼瞎让张金桂看我的笑话!”小翠的励志打动了金玉婶家的娘子军,几人纷纷表示要跟着学认字,男人们则想着节衣缩食也要让几个女娃都和男娃一起去念书。小翠的一番表演让金玉婶家的两个八岁的孙女都有了念书的机会,这也算是意外的收获。

第13章 女追男,隔层纱

越穷得地方越重男轻女,有的地方甚至看孩子生下来是女孩就直接溺死或甩到山上自生自灭。方家村这边还算好的,但也没好的哪里去,原主小翠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小翠娘家没钱给二儿子娶媳妇了,就把16岁的小翠嫁到方家换了彩礼钱。小翠在方家过得再不好,娘家两个哥哥从来都没过来看过一眼,而小翠的娘家就在隔壁生产队,离方家村不过是两小时的脚程。用小翠父母的话来说是,嫁出门的女,泼出去的水!

既然是这样,自己完全可以不管小翠娘家人了,反正先抛弃小翠的是他们,你们做初一,还不许我做十五吗?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小翠这段时间都是方家村的新闻人物,娘家人听到她有钱了,难保不会想着过来沾沾光?这一家子也是吸血的蚂蟥,自己可不能被他们盯上。

卖天麻是小翠和金玉婶一起去的,到镇里卫生院卖完天麻后,化身为土豪的小翠把供销社里剩下的两丈多阴丹士林蓝布全部包圆了,这么便宜又可爱的蓝色布料,真是小翠的大爱!

按照文中时代的发展,人们衣服的颜色至少有十年会以蓝,绿,黑三个颜色为主,所以小翠想存点这种蓝色的布,有备无患。

有了布票,小翠买了蓝色格子和白底起绿花的棉布准备做两件衬衣 ,然后又拿着票去买了铁锅等物品,最后连金花婶的背篓里面装的都是小翠买的东西。

裁缝大婶已经紧赶慢赶把小翠的衣服做出来了,这年头大家穿衣服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所以裁缝的生意也不好,好不容易来了笔大生意,大婶加夜班忙着做出来了。

“ 妹子啊,你试试这衣服,我稍微做大了点,万一里面要穿件毛衣也行。“裁缝大婶这么说,小翠也理解,现在大家都这样,自己也不能太出挑。

“多的布给你做了一件衣服,一个十来岁的小妹子穿刚合适,裤子的布也刚好有件多的,你看你们家弟妹哪个能穿吧!剩下的布头我都捆好了,你拿回去可以粘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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