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案明+番外(207)

作者:钟爱自由

“今天我们出城时,拿到一个小偷,他十岁大小。我盘问他时,他自己说出真相。既然他自己承认为任氏的私生子,应该是所言不虚。”

族长长叹:“若任氏老实承认自己有私生子,魏成也许会认下那孩子,以魏成的家业将其养大也不成问题。何必偷偷摸摸行事,最后搞成现在这样,双双丢命,连累大家。”

柳芸不明白一件事:“魏家村上下将事情瞒得如此严密,任氏的兄弟从何得知你们将他姐打死安葬了。”

族长解释:“他来寻过他姐要粮,魏子轩觉得他带着个孩子可怜,就告诉了他实话,也一直助他吃喝。没承想,任氏兄弟如一条赖皮狗,胃口越养越大,给他粮不满意,他要银子。魏子轩年轻,他父亲的铺子落他手上,连连亏损,他实在给不了任氏兄弟要的银子。便由着他威胁告官了。”

事情到此才算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柳芸皱着眉头,如今看来原告及被告皆为有罪。

柳芸对族长道:“你恐怕得跟我们走一趟了。你要去府衙再说一遍事情的前因后果,你还要获罪。”

族长低着头,族长妻子走上前拉着他的衣袖:“官人,你要有事,我们家怎么办呀。”

族长安慰她:“你照顾好孩子,长子大后继承族长之位时,你要告诉他,有事报官,不能按族规取人性命。如今不比前朝,无法无天。”

族长夫人呜呜哭了起来。村民们也有人哭,有人嚷着族长无罪。

柳芸之前看过《大明律》,任氏之弟知真相不报官一罪,进行威胁又一罪,诈骗又添一罪;魏子轩杀继母;族长知情不报隐瞒真相都是重罪。尤其是魏子轩,他杀的是继母,继母也是母亲,会被判凌迟处死。

柳芸问:“魏成的休书在何处?”

族长道:“他二人各持一份,草民这有一份,本是要上交官府,出事后便没上交。”

“带在身上吧。”

柳芸想,拿回去私下与程大人商议一下,看这种情况还算不算杀母。柳芸觉得凌迟处死实在太过残酷,千刀还让人不死,得多受罪。

几人默默往回转,没人有心情说话。

郭捕头与肖五都想着,若是我父被继母所杀,我也一样要报仇杀人,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俩人认为魏子轩做得对,族长也做得对。

果然,押着族长回应天府衙,同程大人将此事一说,程大人嘴里也同样说:“报杀父之仇有何错?”

柳芸无奈地道:“《大明律》上白纸黑字写着的,程大人想让魏子轩无罪,你得拿出证据来说服刑部。”

程大人眼睛转了几下:“柳老弟,你同徐大人交好,何不前去说情?”

柳芸道:“与其说情授人把柄,不如咱们先想办法处理。”

“能想到什么办法?魏子轩杀继母,根据《大明律》他就得被判凌迟处死。”

柳芸建议:“大人,先将原告拿了,让他认罪再说魏子轩之事。”

“任坚认罪伏法,又不能减轻魏子轩之罪。”程大人嘴上这样说还是叫人去拿原告回来审。

程大人让郭捕头将族长带下去,取口供画押,再同魏子轩关在一室。吩咐狱卒不必为难这两人。

他见室内无人,悄悄对柳芸道:“柳老弟,听户部有人同我说,户部侍郎郭恒,贺启之表弟,昨日上奏了你一本。此人在香满园隔壁有一家酒楼,见生意不如香满园,心生嫉妒。加之因你而起,他的表兄一家获罪,也想借机报仇,一举两得。”

柳芸见他关心自己,冲他拱手道:“谢谢程大人,下官领您此情。下官也提醒您,离此人越远越好。”

她是来自几百年后熟读明史的人,如何不知道户部侍郎郭恒之大名。柳芸从没与朱守林交流过此人此事,但柳芸知道,朱守林自去年出去巡查开始,就在四处派人收取证据,就是与此案有关。

程大人坐正身子,笑了几声,坦诚地道:“本官朝中无人,只得清廉为官,以博圣上欢心。”

柳芸点头:“程大人聪慧。”

洪武时期,若官员想得圣上重用与好感,必须清廉为官。

第145章 继母(六)

柳芸同程大人又谈了一会生意经,衙役才将任坚带回了府衙。柳芸问:“程大人要不要升堂审案?”

程大人摆手:“就在此处问话,叫师爷来记录。定案时再去升堂。”

程大人是个随性的人,他不喜欢按部就班的做事。柳芸同他打交道几个月,摸透了他的性格。他人是正直又有能力,就是有些狡猾,难得同人深交。柳芸私下同朱守林说他是只老狐狸。

衙役将任坚按在地上跪着,他害怕得伏地磕头:“大人,饶命,小的也是穷得没办法才如此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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