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成女主闺蜜(146)
这样和谐的利益关系,把林余余、大队长、会计和书记都绑定在一起了,他们四人就是村里的铁四角。
因此,在李大妈家不缺钱的情况下,全家人是真的过的不错,身体都补了不少。有时候,林余余还会给他们送干货,晒干的野菜、菌菇干、木耳干,这些都是白送的,甚至还有新鲜的蔬菜,也是白送的。在李大妈的心中,她和林余余不仅仅是买卖的关系,而是把林余余当侄女看了。
林余余:“表姨。”
这是林余余和李大妈对外说的关系,表亲,别人也不会认识。毕竟谁家没有几个邻居不认识的表亲呢?
“老李家的,这是你侄女啊?”
“老李家的,你侄女来了。”
有几个人认识林余余,因为林余余来的次数多了,所以和他们就认识了。
李大妈:“可不是,是我表侄女,是XXX城的,我表妹嫁到了那边,我表侄女在两年前响应国家政策,所以来这边下乡了。”
“下乡可辛苦了。”
“好在这边有你照应啊。”
“我儿子也下乡了,每次写信给我就是哭诉,看的我都心疼。”
对这个年代的县城里的人来说,谁家没有下乡的孩子?就是自家没有,亲戚家也有,所以对下乡的情况还是了解的。
李大妈:“我侄女是下乡当医生的。”口气中,隐隐还有种炫耀的意思。
林余余笑了笑:“表姨,这是大队里刚丰收的葡萄,我给您送点过来,我待会儿还有事情,我要先走了。”
李大妈看到那里的葡萄足有两三斤,这可不少钱。而且还不是钱的意思,主要是水果金贵啊。她赶忙道:“你吃了饭再走吧,你表嫂还念叨着你什么时候来呢。”
林余余认识李大妈的儿媳妇,是个很爽朗的人,跟李大妈的性格相似。不过她觉得,对方没有理由念叨她,所以是念叨她的肉。
林余余:“不吃了,我待会儿还有事情,要回大队。”
李大妈:“余余啊……”她上前挽住林余余的手,把她拉到一边,“余余,表姨给你介绍个对象怎么样?”
林余余:“……”
李大妈:“是你表嫂家的表弟,比你大2岁,表姨见过那小伙子,挺精神的一个,个子高高的,长得挺好的。”李大妈说儿媳妇念叨林余余,还真不是因为林余余的肉,而是想到了自家的表弟要相看对象,她也见过林余余,觉得林余余条件不错。
首先,林余余是下乡的知青,也就是说,在这里没有七七八八、乱七八糟的亲戚,县城里的人最怕什么?最怕家里农村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亲戚了。
其次,林余余是高中生,自己学历够,而且她表弟也是高中生,所以两人在这方面额相配。
第三,林余余是县城里的人,她表弟也是,只是在背景上也是相当的。
第四,林余余是医生,这说
出去比工人还要有面子,而且,林余余还能搞到肉,可见她在大队里过的很好。再说了,她表弟家在县城,林余余在大队里当医生,来回也方便,买辆自行车就行。实在不方便,家里走走关系,可以把林余余挑到镇上卫生所,或者医院里。
林余余:“这个,我暂时没有谈对象的打算,我两年前刚下乡,大队里的人对我很好,所以我想留在大队当医护人员回报他们。”
李大妈:“这有什么?我儿媳妇的表弟也是本地人,家里有三兄弟,前头大哥已经结婚了,二哥在县政府工作,还没结婚,他是老三,也在机关单位工作,这条件响当当的。”
林余余:表姨我……”
李大妈:“侄女啊,你都18岁了,再不谈对象,就变成老姑娘了。”
林余余:“我……”她想着,如果直接拒绝说自己还不想结婚,肯定是不合适的。毕竟在后世,就算真的有不婚主义者,有丁克,可这些事情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无法理解的,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如果子女不婚,别说不婚,就是晚婚了,他们也会拼命的催婚。
所以更何况是这个年代,在这个年代的人的眼中,不婚大概就是罪孽深重了,而晚婚就是嫁不出去了。
再说,李大妈这么热情,她还真的不知道找什么理由。难道找两年前的理由?说自己在发过誓,不回城就不结婚?
这事情都过去两年了,别说李大妈不会当真,就是范凹里的人,也没有把这件事当真。所以林余余拒绝的,人可以相看,但见了之后再拒绝,就说对方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就好。这样也不算辜负李大妈的一片热心。“那……那谢谢表姨您。”
李大妈:“这才对嘛,那你去我家,我让我儿媳妇去叫人。从我们家过去,也就半个小时,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