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文豪红包群考科举+番外(143)

作者:一口西多士

谢临风闻言坐直了身子,一脸期待。是时候让小爷我大展身手了!

“这是出自《孙子算经》的一道题: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

这道题的意思是:将若干只鸡和兔子装在同在一个笼子里,从上面数发现有三十五个头,从下面数发现有九十四只脚,那么请问这笼子中各有多少只鸡和多少只兔子呢?

出现了!

鸡兔同笼问题!

苏晏一时间觉得槽多无口。

到底是哪个老农热衷于把鸡和兔子装进一个笼子啊!

老大哥,倒也不必如此节省笼子!

我代表鸡和兔子对此做法表示不同意。

不过这道题苏晏倒是会做,毕竟二元一次方程组他还是有印象的,只是这解法不方便跟人解释。

谢临风眼睛转了转,思索一番高声道:“有雉二十三只,有兔十二只!”

他话音刚落,众学子的目光都落到他身上。

傅夫子双眼热切地看着他。不错,这小子果然很有前途。

“你如何解得此题?”傅夫子决定让谢临风展示展示。

“令雉、兔都抬起一只脚,则雉就变成了独脚,而兔就变成了双脚,总共的脚数就变成了四十七只,总的头数就变成了三十五只。”谢临风顿了顿,继续说道。

“如此,雉的头数与脚数相同,兔的脚数是头数的两翻。由此可知,有一只双脚兔,脚的数量就会比头的数量多一。所以,独脚雉和双脚兔的脚的数量与他们的头的数量之差,就是兔的只数,即四十七减去三十五,得到兔有十二只。再用头的数目减去兔的数目就是雉的数目,即三十五减去十二,得到二十三只雉。”

谢临风一口气说完,眉飞色舞。他心里感慨,我也想低调,可是实力不允许啊!

“不错,正是如此解得。”傅夫子满意地点点头。

苏晏挑眉看向谢临风,可以啊,没想到高人竟在我身边。

接下来,傅夫子开始讲解这算学的课程安排。

云山书院的算学主要以《九章算术》为基础,讲解其中提及的“方田、粟米、衰分、少广、商功、均输、盈不足、方程及勾股。”的问题。

《九章算术》的内容十分丰富,有各个关于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例如“粟米”,讲解了谷物、粮食的比例折换问题,而“均输”研究了合理摊派赋税的问题。

傅夫子还稍稍谈及了参考书目——算经十书,并强烈建议学子们去文津阁将这参考书目借来好好阅读。

苏晏颤颤巍巍地记下这十本算学书目。

上午被算学折磨的身心俱疲,下午还得继续上律法的课程。

这教授律法的夫子姓岳,是个看起来就精明强悍的中年男子。

岳夫子清爽的头发用朴素的发冠紧紧箍好,不留出任何一缕想要破坏规矩的发丝。一身衣袍干净整洁,裁剪得当,就连袍角也安安份份地垂坠着。

岳夫子一双眼睛扫过,大家立马正襟危坐,都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岳夫子缓缓说道。

他的声音抑扬顿挫,铿锵有力,听得众学子都为之一振。

岳夫子花了半个时辰来讲解律法的重要性,旁征博引,让学子们听得一愣一愣的。

接着他又开始阐释律法在科举考试中的考法。

关于律法的考察也是大卫朝科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除了用简答题的方式考察大卫朝律法的条文,还需要考生们能作书判。

乡试、会试的考试一般是从各府、州、县的公文案卷中选取真实存在的疑难案例,让考生依据案件写书判,进行裁断处理,以此来考察考生对于律法的理解,考量其是否有为官办事的处理能力。

书判指的是正式裁判文书,这是裁判的官员根据实际案情明辨是非之后所撰写的公文,对嫌犯科以刑名处罚、对民事争端进行恰当解决。

书判有规定的格式,得写明罪犯人的姓名、籍贯、年龄、住所、职业等。当然也少不了犯罪事实,犯罪理由,证据云云。

当然,最关键的是援引何法律条文,做出什么判断。

书判中对于疑难案件处理的“判”,按照考试要求具体呈现出来的就是判词。

判词若是能语锋机巧,让人眼前一亮、赞叹不已,那至少科举考试中书判这一关是过了。

书判难就难在,如何将儒家思想中的人文关怀理念与公正严明、不偏不倚的律法条文相结合,化恶缘为善缘,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做出让老百姓心服口服的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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