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是六界第一美男[穿书]+番外(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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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卫知睁开眼睛,然后就发现自己的同伴屈膝坐着,眼底青黑,满脸颓废,似乎整宿未眠。
卫知猜测对方可能是因为饥饿或者担忧而睡不着觉,不由有些自责,如果不是她即不给对方找吃的,又不给对方心理上的安慰,对方不至于如此,随后这种自责就烟消云散了,换成了“原来如此”的情绪。
因为安德烈身后突然就冒出了个龙脑袋,黑白相间,神色有些顽皮,似乎在表达“Surprise”(惊喜)的深度内涵。
卫知的眼神顿时幽暗,显得分外无语。
“……”她沉默了。
安德烈发现同伴醒了,立即哭丧着脸发出求救信号,“怎么办?它找上我们了!”
这可不是小事,他们出发就是为了攻打龙族,结果一只小龙把他们当作了爸爸妈妈,这里不用想都必然酝酿着一场爱恨情仇。
小龙无法理解人类的语言,对于“妈妈”醒来的事情感到非常高兴,抛弃“爸爸”哒哒地走向“妈妈”,扒着卫知的手,亲昵地蹭了蹭,“Mama……”蹭地她皮开肉绽,满手腕的血。
卫知皱眉,拎起小龙的尾巴,扔给安德烈,“这是怎么回事?”这头龙身上装了雷达吗?怎么可能会找到他们?
卫知分外后悔,当初怎么会多此一举帮这小龙破壳呢?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我也不知道啊!”安德烈惨痛道,“昨晚它就出现了,我想干掉它,可我……下不了手……”
小龙眨巴着金色的圆眼睛,好不无辜可爱。卫知立即跟安德烈感同身受。
这下完蛋了,哈姆雷特的剧本从她脑海中浮过,感觉记下来就是《龙族王子复仇记》了。可饶是有如此不详的预感,卫知还是无法下手杀死这么可爱的生灵,果然——萌即正义。
他们只好带着龙继续旅行,朝着龙族的国度——“布隆希尔”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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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荒山野岭,不过距离龙族城市布隆希尔已经近了三百里。
不知从哪里来的精灵少年摆出颇有中华武术范的起手式,“嘿咻!渥哒!”并且发出意味不明的叫声,朝着为卫知发动了进攻。
“……”
卫知满脸无语之色,“你打哪儿来的?”她问道。华夏吗?
精灵少年攻击绵软无力,然而很快就被卫知暴力镇压了。
这是只白精灵,背后生着水晶般剔透的翅膀,像是霜花凝就,上头有着美丽的白色纹路;有着冰雪般素白的长发,耳朵尖尖,宝石般青蓝色的双眸,皮肤的色素很淡,嘴唇呈现极淡的粉色,容貌精致得仿佛天神的杰作;年纪尚小,看起来就像十三四岁的人类。
卫知坐在精灵少年娇小身躯背面,面无表情,托腮问道:“你,究竟什么情况?”为什么攻击我?
“该死的人类勇者!我要杀了你,保护龙皇!”精灵少年叫嚣道。
龙皇,也就是人类口中的魔王——莫利茨·尼伯龙根。
那是一头黑龙,是龙族的皇帝,也是一位残虐恣睢的暴君。
卫知早就听说,在整片齐格弗里德大陆上名声最差的种族就是龙族与人族。
人族的名声不好,在精灵、矮人之类的存在心目中近乎于独。裁统治者群体。
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三十四年前,精灵国破家亡,灭其家国者就是人类。
人类的君主,也就是教皇,他的野心已经不是人类的邦城能够满足的了,他先后灭了精灵国和龙国,顺带灭了矮人、地精之类的渺小国度,成为了整个大陆绝对的王。能与之媲美的只有魔王莫利茨。
异族们唯一强大的庇佑是魔王。
三十四年后的今天,精灵在人类的奴役下重建家园,但日子依旧艰辛,貌美的白精灵往往会成为人类玩弄的妓,丑陋的黑精灵则与地精、矮人一起充当苦力,建设人类的家园。
精灵、亡灵、矮人们都憎恨着人类,又屈服于人类,少数胆大的逃出人族的广阔疆域,来到了东北方的布隆希尔国,接受魔王的统治、保护与恩赐。
视角转换,对于那些种族而言,人类的君主才是大魔王,而所谓的勇者不过是助纣为虐的邪恶暴徒。
“哦?”卫知拖长音调,懒洋洋地道。
她无所谓自己阵营的正邪,她潜意识里就觉得这是个副本,打完游戏通关之后就能回家,回到现代,所以她究竟是勇者还是魔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必须打败莫利茨·尼伯龙根,其他人对她爱也好恨也罢,都无法影响她。
精灵少年是败了,但他的党羽还在,突如其来的烈火烧了卫知一身,令貌美如花的勇者瞬间成了黑炭,若非有回复性的法术加持,她就毁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