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古早狗血虐文(199)
他披头散发,落魄如乞丐,浑浑噩噩,转身就走。
这一走就是三年。
这三年时间,常清静渺无音讯。
……
常清静双目赤红,蓬头垢面地走在街上,那雪白的,包裹着修长小腿的长靴,早已不知散落何处,他赤着脚,缓缓走在这污水四溢的长街上。
临门有妇女在倒水,污水顺着青石板淌开,一直流到了他脚掌下。
这几天连日的阴雨,脚掌没入了烂泥里,踩起来又湿又滑。
他精神恍惚,没走几步,就跌倒在了泥潭里,又抿着唇,垂着眼睫爬起来。
看了眼鲜血淋漓的手掌与脚趾。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
只知道一直走,一直走,走得越远越好。
眼睫微颤,常清静能感受到过路人或诧异或嫌恶的目光,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目光了。
幼年,舅舅一家刚惨死没多久,他孤身一人前往蜀山,一路上饥一顿饱一顿,落魄不安,惶惶不可终日,他没处梳洗,身上长了虱子,等到蜀山的时候几乎都臭了。
那时候,过路人就用这种目光看着他。
他在蜀山待了太久,作为蜀山小师叔,作为众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小神仙,被架得太高了,架上了云端,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出生。
一朝跌入泥潭,常清静嘴角猛地一颤,额角青筋暴起,狰狞如鬼。
他本来便是普通人,本来就是这烂泥里爬出来的,究竟从何而来的傲气。
记忆中那个一丝不苟,总是板着张冷肃的脸的小道士,沉声喊出了:“三百万”。
他为情入魔,固执地以为自己是这全天下最痛苦的人。
他骄傲自大到,理所当然地忽视、伤害了身边最亲近的人。
他从哪儿来的傲气、自大,自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中。
然而就是这样高傲自满的小道士,竟然还有个姑娘默默惦念着他,担忧着他,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想的也依然是——想要把最好的朋友拉回来。
这三年里,他不停地走,走遍这天下,想要找到宁桃的残魂。
可是没有,任何地方都没有。
他一次次期待,又一次次被打落谷底。
他无数次蜷着身子睡着,梦里又梦到了她。
他想见她,发了疯一般地想见她。
想和她说对不起,想求她回来。
常清静动了动唇。
曾经,他并不懂这些男女情爱,但他忽然就明白了。
在王家庵的时候,他是喜欢过她的,当时他不懂,也害怕,更不敢吐露自己的心意,慌乱地固执地就将这好感打作了“友情”。直到苏甜甜的出现——
那红彤彤的许愿签,好像在嘲讽着他,他究竟错过了什么。
他没有想到,原来宁桃也一直暗恋着他。
常清静缓缓阖上眼。
可他却一次一次被骗,亲手推开了她,杀死了她,摧毁了她。
这一错过就是一辈子。
如果从前在王家庵的时候,他若是胆子大一点儿,他若是没有那么骄傲,没有那么自负没那么愚蠢,他若是能主动开口。
主动向她表明心迹……
他们或许会继续结伴走下去,牵着手一起走过天南海北,春夏秋冬,一道儿去除妖,一起去捉泥鳅,一起去行侠仗义。
她会教他练字告诉他那个世界的种种,他会认真地教她蜀山功法,他们能从江南走到漠北,能“乏洞庭,上衡越”。
他们会高举着芋头叶子一道儿躲雨,他点了篝火,她脸红得像是能冒烟,抱膝坐着烘衣服。
直到回到蜀山,他会郑重地向她求亲,想让桃桃她做自己的新娘子。
而那时,桃桃肯定会打扮得很漂亮,穿着嫁衣掀起盖头,脸蛋红扑扑的,眼睛像是葡萄。而并非像搜魂镜中倒映的那样,她穿着如血的嫁衣,走进了墓室。
可是世事变化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曾经在王家庵那隐秘的,无人知晓的双向暗恋,迅速被世事变化的流水冲淡了,一片狼藉,露出狰狞裸露的河床,露出血淋淋的现实。
她已经死了。
天下之大,却根本没有她的残魂。
她的魂魄散落各方,不得安息。
收回了视线,常清静继续往前走,身形孤孤单单,衣裳褴褛,偏偏脊背又格外挺拔,在这闹市中显得尤为格格不入。
他走得太入神,一不留神撞到了个衣着华贵的胖高个男人。
对方愣了一下,目光落在这衣裳褴褛的穷酸道士身上,立刻动了怒。
“臭道士!你没长眼睛是不是?!”
常清静平静地移开视线,看了一眼。
对方立刻被他这如魔似鬼的模样吓了一跳。
那脏污的乌发下面,竟然是一双极为漠然好看的琉璃眼,脸俊美得不似人间人,只是眼神泛着点儿红血丝,寒意冷得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