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貌征服世界[穿书]+番外(189)

作者:最白

这件事,本来和他是没什么关系的。

但他刚刚吃了李春耕三个包子,虽然吃得他快吐了,可毕竟吃人口短,拿人手软,他又拿又吃,简直又软又短。

而且李春耕的样子,也太怂了。他至今没见过比李春耕更怂的修士。说到底,修真一道,讲究与天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李春耕看上去是那种打雷都会吓趴的人,现在他都要缩成一团了。

方红粥站起身,顶着一头杂毛问:“刚才谁说有一团垃圾挡着你们的路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点晚了。

祝大家七夕快乐!!不管什么节,快乐就完事!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读者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流风青云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92章 第九十二章

于欢欢看到了方红粥,却并没有将他放在眼里。

他虽然看不透对方的修为,但很明显不是长老,而且方红粥很没有存在感,直到他出口说话,于欢欢才发现他。

“你又是谁?我劝你别管闲事。”于欢欢的语气非常不客气,主要是方红粥本身看上去一副很弱很好欺负的样子,还为李春耕这样的人说话。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于欢欢已经默认将他们划成了同一类人。

是出类拔萃的于欢欢,可以任意欺辱的那一类人。

于欢欢出生于九水州一个修真世家之中,于家历史不算太久,但稳扎稳打下来,也有几分底蕴。

于欢欢本来是妾房生的庶子,却在测试中测出了变异风系单灵根,家主当场废嫡立庶,全家资源都倾斜在他身上。

受到瞩目的于欢欢也没有辜负大家的期待,他努力修炼,终于十岁便筑基,三十立金丹,这种成就,已经算是家族中顶尖的了。然而,这对于欢欢来说,还远远不够,他把目光放在了四方飞羽学院。

四方飞羽学院,九水州的霸主,拥有无数的传说和故事。就如同在新州的修者总是希望能进入七星五行楼一样,四方飞羽学院也是每一个九水州修士梦寐以求的最高追求。

能够在四方飞羽学院学习修炼,才算是一脚踏上了修真的路,摸到了仙门的边。

自身的努力加上家族的培养,于欢欢可以说从小就没有遇到什么挫折。他认为,不论是步入金丹也好,考入学院也好,都是对他努力的反馈。

虽然进入四方飞羽学院之后,他又看到了郭谦平,方园这些比他更厉害的人,但于欢欢觉得,假以时日,自己终将超越他们。

在修真界,实力就是一切!他这样的人,就该拥有特权,而李春耕那种废物,只配站在门口被他们嘲笑。

他是真心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理所当然且正确的事。

方红粥听了他的问题,挠了挠脸:“我只是个爱吃包子的路人。”

于欢欢不知道他为什么扯到包子,趾高气扬地说:“滚,这里还轮不到你插手。”

李春耕也发现方前辈是想给他出头了,他害怕于欢欢把气撒在方红粥身上,连忙劝阻:“前辈,算了吧……”如果是他一个人,被这样对待也没什么关系,对方反正也不会杀了他。但拖累到别人的话,对李春耕来说就很难受了。

“你小子,真的一点脾气都没有啊。”方红粥无语:“不过我也不全是为了你,他刚才骂了我两句,还没有人能骂我两句之后……”还活着呢。

方红粥已经不想再废话了,他脑子里闪过于欢欢的信息,对方是九水州于家庶出子弟,被收入长老杜过门下,金丹期,风灵根,速度极快,善用鞭子,不好杀。

这个不好杀不是指技术上的,而是因为对方的师父,杜过,是个方红粥不愿意招惹的人。

但教训一下是没问题的,又没人知道自己是谁……

“方师兄,你怎么会在这里?”

“……”方红粥回头一看,顿时被流光溢彩的双头凤和某红发生物闪瞎了眼睛,旁边的张群踩着神行鹤,领着江小舟和格外显眼的百里凤下来。

太耀眼了!这种人,和他完全格格不入啊。

其余弟子见了张群,也打了个招呼,昨天正是张群管事将他们带来纳新院的。

张群一看这场面,便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管理不息峰这么多年,这种事见得多的了。一般来说,他是不会管的,如果过分了的话,他会警告一下,再过分,就直接请规训院的人了。

这些新入门的弟子,以前都是经常被赞赏的人,在自己那一方犄角旮沓处鹤立鸡群,因此都有一种自视甚高的心态。来了四方飞羽学院,才知道自己不过是芸芸修真者的普通人而已,比他们优秀的人太多了。如果能接受这种落差,自然就安安静静跟着长老去修炼了,如果不能接受,就和于欢欢差不多,只能欺负比自己更弱的人,来稳固岌岌可危的自尊心。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