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烛[重生]+番外(227)
是谁……昔年终岁山上最漂亮的人,爱穿白衣,眉心点一痕红,提着长剑,是意气风发的弟子,一身激荡的清正之气。
又是谁……冰凉无声地死在了他的怀里,临死之前,连看都不想再看他一眼,即使这从前是他舍出性命也要护着的人,即使他从前许下过承诺,说“我永远不会不要你”。
那本该是他的神灵。
可他亵渎了神灵,亲手毁去了通往仙界的最后一把钥匙。
“哈哈哈哈……”
萧宁摸着面前冰凉刺骨的石棺,痛快地笑出声来。
知晓一切之后,他不顾沈秋鹤阻拦,亲手去杀了尚对他有用的谢清江,千刀万剐,死无全尸,随后在冥灵山上点了九百九十九只天烛,映红了常年灰暗的雪野。
可是……最该死的,不是自己吗?
他想起沈秋鹤低沉的劝阻——若要九玄逆流时空,你必要与众生同死,若要吞噬他的记忆,你必要以自身生祭。即使如此,成功的几率小之又小,一个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万劫不复……不是早就已经,万劫不复了么。
他坐在石棺前喝尽了最后一壶酒,握着顾陵曾经随身的佩剑,一剑捅穿了心脏,把自己钉在了棺材上。
鲜血狂涌。
朦胧中他似乎看见顾陵穿了终岁山一身白色校服,叼了一根狗尾巴草,躺在后山被夕阳映红的山坡上晒太阳,听见他走近,便笑着睁开了眼,懒洋洋地说:“今日剑可练毕了?同我一起下山喝酒吧。”
他的发上散落着夕阳的光芒,睫毛上也染着薄薄一层金色,唇心红润,那颗痣几乎看都看不清楚。见萧宁不答话,他便吐掉了嘴中的狗尾巴草,不耐烦地伸了个懒腰,语气中却全是笑意:“走啊。”
萧宁深深地凝视着他,片刻后才露出了一个不常露出的笑容,快乐溢满了颊边两颗酒窝:“好。”
夕阳将两人的身影在山路上拉出长长一道,没过多久,便再寻不得了。
……
是时自灵愿之岛翻涌出一个昏红的漩涡,渐次笼罩了天地万物,时间静止,万物溯回,长河逆流而去,淹没了地平线上最后的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冥灵山雪地那个事,忘记可复习34、35章
(顶上了好久没顶的锅盖那个甜的番外在后天!
第111章 番外二·长安
在之后很长一段年月当中, 洛久安都能回忆起那日的清晨。
鲜血在他的前胸绽放了一朵蔷薇花。
江拂意很少会笑,除了某个月圆之夜, 他无意间瞥到他对着镜子哈哈大笑之外, 平日里都是一副冷若冰霜的面孔。他想起那日他装作潦倒的少年硬闯到他面前,嘴贫道:“我本只想入四绝门寻个崭露头角之地, 可那日隔着花树望了仙君一眼蛾子, 仙君当如九天谪仙,若不能拜到仙君门下, 我宁愿长跪不起。”
哪有一句假话。
当时江拂意似乎少见他这样的人, 有些不知所措地伸手叫他起来, 玉骨般的手拂过他的头顶, 只道一句:“好。”
他抬起头来, 看见面前那个比谪仙更漂亮的人已经松手走了, 他似乎对什么都不关心, 薄薄的眼皮映着日光, 微抬起来,拥有漫不经心的眼神。
怎么会是这样的人呢?
无数次他要下手前犹豫着想,他为魔尊收养长大, 为他除掉威胁, 本该是报恩手段。可面前这个人跟他想象中截然不同,清冷, 执拗,善良得几乎一尘不染——虽然也有心魔,无数次他偷偷看见他用血在桌面上一遍一遍地写——
子绝四,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能以一己之力抗下这样的心魔,不知是个多么强大的人。
所以他根本不敢想,让这样一个人自尽在自己面前,自己究竟带给了他什么。
他不敢回魔族去,抱着奄奄一息的江拂意出走,却是走投无路——江拂意抱着必死之心自尽,毫无求生之念,似乎再也不想见他,谁都说救不得。洛久安走了百余里路,跪在大雨瓢泼的路边,失声痛哭。
天地一片昏暗。
直到一个穿了黑色衣服、带着银色面具的男人悄无声息地走到了他的面前,伸手摸了摸他的发,他像是抓住了什么救命稻草,跪在他面前连连叩首,鲜血顺着雨水染红地面:“求你救救他……救救他,我什么都愿意做,我什么都愿意做!”
那男人一言未发地蹲下为江拂意把脉,面色却突然大变,洛久安听见他喃喃地自语:“……东隅之血?”
随后露出一个似真似假的笑容:“我可以救他,不过……你拿什么回报我?”
洛久安满脸泪水:“你要什么,要我的命,我也能给你。”
那男人意味深长地说:“不必,我什么都不要……本就是魔尊请我出来寻你,他养你,你回到魔族去,同这个人一刀两断,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