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有渣必还+番外(748)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叶文澜生了个女孩子,仇寄寒为她取名为锦依,锦上添花,是为锦依。
妹妹降生之后,两位父母的大部分关注自然也就落到了锦依的头上,于是风袖便又缠上了荆忆阑。
荆忆阑自然欢喜被他缠着,他前两世都未来得及参与风袖幼年时的人生,这次实在是享受了个够本。
一言楼的楼众都挺佩服这个少主,觉得他少年老成,处事周到,但楼众中都私下认定了一个道理,找少主处理事情时,最好找小少爷也在的时候,这样少主心情更好,大笔一挥就答应了,少波折。
于是一言楼的楼众也将这个奶娃娃当救星似的供着,直差捧到天上了。
然而还是有让风袖头疼的事情,读书习字还好,有他的忆阑哥哥抓着手教,可若是让他习武强身,他定然是要倒地耍赖的。
天哪,要让他跟忆阑哥哥一样闻鸡起舞,三伏天腊月里光着膀子在外头练功,还不如杀了他呢。
荆忆阑虽然忧心他的安全问题,但转念一想,自己只要一直不离开他,也没人能伤到他。是以他也对风袖放任自由,由着他去了。
风袖再大一些,便喜欢抱着糖罐子大街小巷地乱窜,最爱去市井里头玩耍,每次都能带一些小玩意回来,或是吃的或是玩的,甚至还有给妹妹的拨浪鼓。
都说孟母三迁只为了孟子能耳濡目染学到好的,风袖这样瞎混,荆忆阑也怕他会跟地痞流氓什么的学坏,正操心着呢,风袖便已经用实际行动告诉他,好玉染不黑的道理。
头天里风袖告诉他东街的糖比西市的贵上一分,荆忆阑那时正忙着正事,随便点点头就过了,结果第二日风袖便抱了一小袋碎银子回来,笑嘻嘻地塞进他手里。
“忆阑哥哥,这是我几天赚到的,你帮我存好啦。”他如是道。
荆忆阑叫来这日陪着风袖出门的楼众,仔细问了之后才知晓,原来风袖发现两边价格不一样之后,便从西市买糖之处买了糖果,卖到东街,赚了这一袋碎银。
荆忆阑听完亦是惊讶不已,他没想到风袖竟有这般才能,他对于贸易的敏锐度,远超常人。
发现这一点之后,他便将风袖往这个方向培养。果不其然,风袖对于账目十分清楚,几乎是过目不忘的程度。
荆忆阑只觉得自己捡到了宝,竟然到这时候才发现。
就这样,风袖继续长大,锦依也从襁褓中的幼儿长到了能习字的年纪。
一家不容二宝,风袖自然要就地盘之争跟锦依起冲突的,当然抢得最厉害的就是糖。
风袖视糖如命,又有荆忆阑撑腰,两爹妈也是不掺和他们这些小打小闹的,是以夺糖之战锦依从未胜过。
不过锦依跟他哥哥不同,风袖一受了委屈就红着眼眶哭,很是委屈的样子。而锦依就算被人打倒在地上,也是要擦擦眼泪爬起来再打的。
几次三番落败之后,锦依突然找上风袖,语重心长地说:“诶,哥,我不会跟你抢了。我觉得你是全家最二的,我不会跟你一般见识。放心,我不会嫌弃你的,不管怎样你都是我哥,以后谁欺负你尽管跟我说,我帮你打他们。”
风袖十一二岁的人了,被锦依这三言两语直接气哭,等荆忆阑一回来就扑怀里告状去了,始作俑者还自以为自己许下了什么重大承诺,觉得自己是爱护哥哥的好妹妹呢。
习武要从娃娃开始抓起,风袖随娘,性子温吞,锦依随父,性格火辣。
就在仇寄寒和叶文澜为锦依的发展绞尽脑汁的时候,小姑娘一拍桌子,豪气干云地说:“我要当武林盟主。”
风袖正被荆忆阑喂饭呢,被她这么一嗓子吼过来,差点呛着。
荆忆阑一边给他拍背顺气,一边给他喂水。
叶文澜和仇寄寒都没说什么女孩子不能当武林盟主的话,毕竟在他们眼里,孩子自己的选择才是最重要的。
仇寄寒放下筷子,拍了拍锦依的肩膀,道:“好,我女儿有志向。你若想当武林盟主,明日便和我一起开始练武吧。”
“嗯。”锦依重重点头,从此奠定了她鲜衣怒马仗义江湖的基础。
一家子都习武,只有自己不会这些。风袖深感拥有一技之长的重要性,于是在再大一些的时候,便开始涉足贸易的行当。
荆忆阑很是看好他的发展,换言之,就算风袖搞砸了,在他心里也是最好的。
幸运的是,风袖并未让他失望,早早地就赚出了第一桶金,接着便开始思考开店的事宜。
或许是前两世的记忆犹存,他选的第一站便是鹭洲,不过没买当初那家店,买了临街另外一间地段更繁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