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万人迷的竹马[穿书](56)
每当他表示想一睹呆瓜尊容,方弥都会用长得不怎么样含混过去,久而久之,刘萌也就默认了小呆瓜长得好像不怎么样这一暗示。
现在乍一听呆瓜还早恋,刘萌还有点不太相信:“就他那个迟钝性格,长得还一般,能早恋?”
“有什么不能的?”方弥突然坐起身,情绪激动:“他何止早恋!他早就偷偷摸摸养着那个野男人呢!”
听到这,刘萌总算是听懂了方弥这次喝闷酒的原因,他失笑道:“你还是在这吃飞醋啊,要我说,不管人家谈没谈恋爱,你直接表白得了,累不累啊!”
方弥哼哼一声,又趴桌子上了,他没说话,而是翻开手机摆弄了起来,而后动作突然定格一样不动了。
刘萌等了一会,见他看什么看的入神,还以为他是想通了决定快到斩乱麻了,便也忍不住探身看了过去。
“…哎?”
这还是刘盟头一次看到小呆瓜的真容。
在他的印象里,席音是个带着啤酒瓶底厚的黑框眼镜,呆板木讷不解风情的傻宅男,但照片里的人却半点没有和他的想象重合的地方。
照片一看就是偷拍的成果,席音身上还穿着高中时常见的校服,看起来很青涩,但论长相,还真是出乎刘萌预料的jīng致漂亮,是那种一眼望过去就无法忽视的美色,光是一张模模糊糊的照片就已经叫人移不开眼球。
刘萌忍不住又看向五官明媚,眼角含情的方弥。
他和照片里的人完全不是一个类型,却诡异地处于同一画风,看起来虽然很互补,但若说让他们在一起,好像有点bào殄天物?反正就是很可惜的感觉。
如果两个美人两情相悦,那他们这些凡人可不是一点便宜都捡不到了?
明明是注定捡不到的便宜,刘萌还是忍不住为其他人抱一句不平,像是席音这样的人,其实和照片里的另一个俊美挺拔的男人看起来更搭调。
照片里,席音提着一袋子食物,背着书包,正在一间出租屋门口和男人说话,一看就是关系匪浅。
“小呆瓜高中就和人同居了?”刘萌依照本能理解,讶异地说,同时忍不住同情地看了方弥一眼:“原来你这会儿就盯上人家了?到现在还憋着没告白?真不像你啊!”
醉意上头,方弥脸颊浮现出两抹酡红,眼神迷离而飘渺,下意识地将手机扣了过去,不想让刘萌瞧见。
“我怕死。”
明知道没可能,还傻了吧唧地往上冲,那跟送死有什么区别。
让方弥确定没可能的人不多,二十年间,恐怕一只手都数的过来,但要是让他排名,席音绝对是其中最不可能的一个。
这家伙,昨天还把他往别人家里推呢。
他将脸埋进手臂里,闷闷笑了两声,明显已经醉的不清了,那么几大杯高度酒灌下去,刘萌早料到他挺不了多久,但没想到这么快。
只能说人要是自己想醉,谁也拦不住。
“我宁可这么和他耗着,早晚有一天...”
方弥后边的话刘萌没听清,因为方弥的手机响了。
响铃加震动一齐持续了好一会儿。
酒吧这时已经开始群魔乱舞,再加上方弥意识模糊,刘萌感觉他根本没注意到,只要先帮他接了起来,想着如果是朋友,就赶紧把人接回去。
毕竟大半夜的,在这种声色场所,周围一群饥láng饿虎,方弥这么个美味珍馐明晃晃地醉倒在这,不就是在引人犯罪吗?
到时候光凭他柔弱的双手可是挡不过来的!
刘萌这么想着,直接接起了电话,连备注都没看,开口便说:“喂,方弥朋友吗?”
酒吧里震耳欲聋的音乐根本就是在考验人的听力,席音将手机音量调到最大,努力从其中分辨对面人的声音。
“方弥?你在哪?”
“是方弥朋友吗?他喝多了!城东三区夜荷,能来接人不?!”
刘萌扯着嗓子喊着,正想再重复一边,小受敏锐的感知能力下,他的注意力蓦地被门口的男人吸引了过去,都要忘了自己还在打电话。
就算在烟雾缭绕,色彩斑驳混乱的酒吧之中,有些人的气质还是无法被掩盖的。
秦修明禁欲冷峻的长相刚出现在酒吧内,便勾去了包括刘萌在内的一大片目光,亏得这不是间gay吧,否则不知道多少小零当场就要腿软。
反正刘萌是腿软了,他两手扶着柜台,当下便随手将还在通话中的手机放置一边,朝步步走来的秦修明露出了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正要搭话时,却发现状况不太对头。
因为秦修明显然目标明确,没有半点迟疑地走过来抱起方弥,转身就要离开,英气的眉毛紧紧皱着,也不知道是厌恶周遭的环境,还是在气恼方弥醉酒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