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343)
傅程言不喜欢吃甜,所以那份甜点几乎没动,唐浩初接过来,毫不嫌弃地直接用傅程言用过的甜点勺挖了一块,然后含在嘴里慢慢的嚼,许久才咽下去。
他们五点多就抵达餐厅,如今已经七点半了,一顿饭已经吃了很长时间,所以傅程言忍不住催促了一句,并道:“甜点嚼太久对牙齿也不好。”
然后他就又被撩了,只见少年看着他认真说:“这是你给我的,所以要慢慢吃才行。”
这个世界还没有‘撩’这个字,但傅程言只觉得这一天下来自己快被撩炸了。不仅耳朵红,脸颊也红起来,却硬要归罪于是餐厅太热空气不够流通的缘故。
这还真不能怪餐厅,——这家餐厅是市内最好的西餐厅,服务和菜品绝对配得上它高昂的价格,还专门引进了从国外新进的温度调节系统。餐厅的老板姓马,祖上是做御膳的,鼎鼎大名的一品轩酒楼就是他家的。虽然他没继承家里的做菜手艺,却有极好的生意头脑,两年前从国外留学回来就开了这家极有格调的西餐厅,社交手段也很强,人脉颇广,但凡联邦国里有点头脸的人他都知道,所以在唐浩初和傅程言出现后的第一时间就认出他们了,顿时有点惶恐,生怕哪里伺候不周。
毕竟一个是北州少帅,一个是顺兴商会新晋当家人,——前者位高权重,还手掌精兵;后者十分有钱,顺兴商会作为六十年老字号,钱庄和当铺开遍了各个州,两个都不好得罪。
马老板眼看着这两位终于吃完饭准备走了,刚把心放下来,却听下面的人突然匆匆上报说大帅来了。
一颗心立马提得更高,一边快速盘算着大帅怎么会大驾光临,一边慌忙跑过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怕唐立明,——这位大佬虽然脾气暴,眼里容不得沙,但从不会无缘无故地扰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马老板自己心虚,——唐浩初来之前预定的是情侣座,服务员便按照情侣座的惯例放了玫瑰和蜡烛,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后,又因为想讨好他们的缘故让服务员多送了好几束。
整个北州谁人不知唐立明疼爱长子,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儿堆得唐浩初满屋都是,又因为孩子体弱的缘故,这些年不知道找了多少医生,打个喷嚏也要紧张一番。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以大帅的身份还能跟他讲清理,以父亲的身份就难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来的,是从尸山血海里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要真惹了他,十个马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实唐立明只是担心儿子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东西反而越多,尽管手下人已经上报说少帅没有受伤,还是觉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回家,就亲自找过来了。
明明是担心才来的,却一来就吹胡子瞪眼睛:“怎么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说一声?”
“我让人跟您报过平安了,”小大佬无辜地歪歪脑袋,又骄傲地挺了挺胸膛,“再说也没人能伤到我,您不用担心。”
“凡事都要谨慎,万一出事了呢?”凶巴巴的训诫完,余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当爹的又有一点不满,语气都带着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女孩子约会,你就不会亲自给我打电话报平安吗?”
话说完才看到傅程言是个男的,顿时愣了愣。
傅程言的脸色也不是很好,但还是礼貌的叫了一声大帅。而唐立明毕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复平静,起码面上没露出什么异样,跟傅程言点了下头,便继续跟儿子道:“天晚了,该回家了,你二姨娘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汤,你妹妹也念叨着你……”
在父亲面前,小大佬还是很听话的,乖乖跟着父亲走了。只是可能因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点儿不服气,白生生的小脸微微鼓起来,本就显小的模样更软嫩了。
离开餐厅后,傅程言独自在街道上走了走,赶来接他的司机开着车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对自家老板明明没有喝酒,耳朵和脸却都在发红的事感觉有些困惑。
冷风让人清醒,傅程言就这样一直走回了住处,始终没有上车。胡乱想了半路,最后想起了少年被父亲乖乖牵着的模样。脸上的婴儿肥还没有完全褪掉,微微鼓着腮帮的样子漂亮又可爱,和之前开枪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显然还是个孩子,就算按唐浩初的实际年龄算,也是个比他小了六七岁的刚刚成年的孩子。小孩子喜新厌旧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下了乱七八糟的思绪,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应该只是少年的临时起意,是一场他应该封尘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