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走茶凉(202)
想到这,雁十三便点头答应了,“不过,不许喝太多。”
见雁十三答应了,薛沉吟也松了一口气,笑着应道:“好!”
夕阳西下,月上柳梢头,雁十三方才做好一锅臊子面,薛沉吟和源华两人将桌子从屋子里搬了出来,摆好了碗筷与酒盏,借着月与星的光,在夜色深处里准备吃晚饭。
待源华准备拆封时,方才想起他曾听闻过这‘梅花雪水酒’,不过这并非是这酒的真名,只是民间人的别称,此酒真名‘寒梅醉’。
人世间总有些东西,是钱财买不来,权势招不来的,比如感情、时间、安康、寒梅醉等。
自晔国覆没之后,这寒梅醉的酿法几乎失传于这世间,留下来的也是许多年前的老酿了。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寒梅醉都不是那么容易喝到的,除权皇权贵族外,无人饮得起这“寒梅醉”。源华多年前倒是曾有幸尝过那酒的一番滋味,毕生难忘。
寒梅醉的做工及其复杂精细,所用的原料也是非常挑剔的,得是极品中的极品才行!酿酒用的梅花要初开且颜色艳丽,香气远溢四方,所酿的泉水也须得是深山老林,黎明之时光照的树林间第一寸雪。
三年才能开一坛,三年开的寒梅醉被称为“初酒”,意思是这酒可以开坛了,但味道只能算上品,只能用来解解馋,不算是真的寒梅醉。三年只是寒梅醉的基本酿时,寒梅醉是时间越久味道越醇美的存在。
也有历史记载,这寒梅醉其实是晔国的御前酒,非皇权贵族难饮。
当年源华品的那一杯正好是三十年份的寒梅醉,闻者即醉,酒香似梅幽,溢满了整个府邸,酒香不散,在院子里飘了好几日才渐渐散去。
那段时间,不知道有多少好酒的老叟老妪和醉鬼跑到他府邸来问酒,连上面的某位也不顾形象微服私访跑到他的府邸腆着脸跟他要酒。但这等好东西他怎可能分与他人,当然是偷摸着喝尽了,一滴也不留。
想不到多年后,竟在这小村落见到了寒梅醉,倒也是意外之喜。
不过如今知晓寒梅醉酿法的人少之又少,据他所知这雁家不过是一普通的耕读世家,不过一直子嗣凋零,三脉单传。既能知这寒梅醉的酿法,想来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五十年前晔国的覆没,可是有不少余孽潜逃各国,指不定这莫名其妙来到菩提村定居的雁家就是晔国余孽。
还有这薛姓的小子,还有他那阿娘,走路身体习惯前倾,脚跟微踮,说话也是轻声细语言,低眉顺眼,语里带着敬词,教养礼仪规矩找不出一丝错漏,这是符国宫女的典型模样。
说不定这薛沉吟,是这宫女与那符国老皇帝一夜春宵得来的野种也说不准。
在雁十三与薛沉吟不知道的情况下,源华将他俩的隐藏身份猜了个七七八八。
用完饭,薛沉吟自觉的收拾好碗筷,雁十三丢给源华一块抹布,让他擦完桌子后把桌子搬进堂屋。源华想着事,本想拒绝,但雁十三轻飘飘一句“不干活就走”,瞬间就乖乖拎起抹布擦起桌子了。
不管是对雁十三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就是那十来坛寒梅醉,他也不能走!
对于好酒之人来说,好酒等于命。至于那什么的任务,早做晚做哪个不是做,待他得到了雁十三的信任,把酒骗到手之后再做也不迟!
雁十三家里的几坛酒,成了留下源华的理由。
第97章 第九十三章:微尘里,爱与憎(11)
源华是一个挺好养活的人,给什么吃什么,也不挑食,就是懒,不喜欢干活。但还算安分,整天跟在雁十三身后晃。
薛沉吟对源华有尊重,更多的是嫌弃。
“不早了,该去休息了。这么拼命,是一定要去参加明年的会试吗?”源华看着燃灯温习书本的雁十三,这样拼命的,值得吗?
“是。”雁十三手里捧着《论语》,实际却是在翻看这个世界少之又少的资料。。
“为什么?”源华拿过雁十三手里的书,每一页都有详细的注释和新的观点。字体颜筋柳骨,犹如劲松般坚韧。与雁十三那匠气有余,灵气稍显不足的楷字差距太大,想来应是那位才华横溢的雁林先生的字。
想到雁林,源华就忍不住叹息。这些人或许不清楚雁林是个怎样的人,但源华却很清楚这位雁林先生是怎样的一个人。
恭谦有礼、进退有度、如玉润泽,不与他人做口舌之争,一心做愿为百姓帝王之事多做考虑,一片赤诚之心待人,极重规矩却不迂腐守旧。无论是心性还是品性都无可挑剔,若非是能力太过出众,想来也是不会被人害死了。
“我等不了六年。”雁十三拿回书,道:“六年的时间,会发生太多太多的事。无论是什么样的感情,都会被消磨,我怕时间过去太久,就忘了父亲被人害死之后我的恨意。而我更不想加深这种恨意,那同样会让我痛苦纠结一生。我不想我的后半辈子,除了报仇外,没了其他活下去的理由,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