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走茶凉(104)

作者:玉修奈何

他可以为了一个馊了的馒头扭断一个乞丐的手,也可以为了两文钱与亡命之徒拼命。

他因为这个孩子变得强大,变得狠辣。渐渐的,在周围这一块混出了名头。

为了赚钱,他进了镖局,只因为这样来钱快。他学会这些保命的手段,就可以更好的保护他的弟弟。

长大了,他见识到的多了,也逐渐明白了他对弟弟的不可言喻的感情。

为了不让弟弟发现他龌鹾的心思,他跟着镖局去了更远的地方,他拜托了镖局的人保护他的弟弟,他把自己挣得钱都给弟弟寄了回去。他希望弟弟可以好好读书,不求他做官,起码不能像他这个哥哥一样拼了命来养活自己。

他希望自己的弟弟可以开开心心的活下去,他想保护他的弟弟一辈子。

因为,他是因为弟弟,变得强大,变得无所畏惧,变得无所不能。

他的弟弟,就是他的命。

他不否认他回来之后将那些欺负他弟弟的人打成了残废,他更不否认他听到那个救了他弟弟的人的第一想法不是感激而是想杀了那人。

因为,他希望只有他,可以让弟弟崇拜和感激。

他就是一个疯子,为了弟弟而疯的疯子。

第50章 第四十六章:舍弃一人为天下(6)

“初见,把周青松的资料给我一份。”待周青松离开后,雁十三道:“我想知道,为什么能教导出战神的人却在这个世界没有痕迹。”

“好的,宿主大人!”

很快,周青松的资料就传了过来。不多,雁十三一目十行看完后,神色沉重。

“宿主大人,是不是从未爱过总比曾经深爱过然后失去好多了吧?”初见看完周青松的资料后,喃喃道。

雁十三却摇摇头,道:“初见。曾经深爱过到后来失去了总比不曾爱过的好多了。因为,曾经爱过,是因为都曾爱过。无论是哪种的爱,那都是爱过的。”

放下茶杯,雁十三看着周青松离去的方向,叹了口气,转身离去。

他和周青松是一样的人,他们或许还有心,却绝不会为了其他多余的人留。

——周青松,望安。

宫宴如期而至。

雁西风派人去请雁十三一并同他参加宫宴,他知道雁十三的才华与能力,他会为他保驾护航。

所以,他希望他可以踏上仕途,施展才华,风光两无。

结果回来的人却告诉他,雁十三早就离开摄政王府去寻苏玉绫小姐了,大概是会与苏玉绫小姐一起入宫参加宫宴吧。

雁西风脸迅速黑了下来,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雁十三不来寻求更近势力也更强大的他的帮助,反而是去找一个入京不就的野丫头。

因为心情不爽,以至于他没心情吃宫宴上的东西,错过了雁南俞为他下在他最喜爱的桃花羹里的药。

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雁十三没有换衣服,一袭青衫腰间挂着一块代表荣太傅嫡亲弟子身份的玉佩,一根青色发带挽尽发丝束于身后。

这具身体今年不过十七,未及冠,只得这样,礼数不可破。

苏玉绫今年十六,已及笄,本是适婚嫁的年纪,却因为常年在边疆厮杀,一身煞气浓重,一般的男子都降不住她。

而她的未婚夫与苏玉绫一样,远在北部的边疆抵抗外族的进犯,两人从未见过面。剧情里对苏玉绫这个未婚夫也只是一笔带过,描写寥寥无几,连个姓名都没有。

今日的宫宴,可能会见到苏玉绫的未婚夫,毕竟一同回京镇守的,也有那位男战神,与苏玉绫一样英年早逝的未婚夫。

前世的苏玉绫没有参加宫宴,因为她不喜欢,所以推了。这辈子却因为雁十三的干涉改变了这一事件,发展也就开始了偏离。

刚入殿,便见一女子袅袅婷婷莲步轻移来到雁十三的案几前,施施然对着雁十三行了一礼。

雁十三这才起身回礼于这位姑娘,并开始打量这位突然跑到他身前的女人。

一袭粉衣,模样端庄之中透露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妖媚之感,梳着堕马髻,粉色的色彩衬的女子肌肤透着一股淡淡的粉色,煞是美丽,凤眸潋滟,荡人心神,唇若点樱,引人无限遐想。因着粉色的发饰与衣裙,显得这位姑娘柔弱姣美又楚楚动人。

雁十三双眼微眯,看起来来者不善。

“清云久闻雨湖先生大名,不知雨湖先生可曾婚配?”女子一开口就让所有人包括雁十三愣住了。

这是?光明正大的逼婚?还是女子开的头?

瞬间在场的大部分男子看向雁十三的眼神又是嫉妒又是羡慕的。

雁十三回过神,轻声道:“本是有的。只是不久前刚与那姑娘退婚。”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