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侯爷驯养手札(重生)(76)

作者:林一衣

我是个勤快的小宝贝。

(我怎么感觉这个文有越写越长的趋势,感觉都十万字了,谢锦随怎么还没完全长大呢?)

第34章 屠戮弓

二月十五, 骊山猎场。

谢锦随一身骑装器宇轩昂地走出帐篷, 叫孟长宁都眼前惊了一下,忍不住慨叹,果真是人靠衣装啊。这骑装一穿,完全掩盖了谢锦随身上那些不自觉的风流气质,倒是多了几分少年豪杰的英雄气概,这严肃又正直的模样叫人有些心痒痒。

一行人站在猎场最前面的祭台前, 听明德帝念着三五十年不变的陈词滥调。好容易挨过了开场, 终于等到了他宣布今年的春猎赛规矩了。

“往年都是个人与团体围猎分开,猎多者胜, 各有彩头。但是今年有凌王和二皇子在, 不知二位喜欢那种形式?”

姬北城依旧冷脸, “本王独来独往惯了。”

嘚,是个人赛。

夜晞就不一样了, 他连骑装都花里花哨,软甲无法刺绣,便在里衬绣了朵巨大的牡丹, 一行路便叫人瞧见了他软甲底下的风景, 也不知他到底是来春猎的还是来显摆衣裳的。

夜晞面带笑容, 灿若春花, “本皇子还是喜欢与大家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也好放心,便选团体赛了。”

明德帝点头,这场春猎的重头赛本就不在夜晞身上, 他选什么无足轻重。

明德帝刚想把这群跃跃欲试的小狼崽子们放出去,便听见不远处蔡如斯无礼道:“哟——我们谢小侯爷今年竟然也是一身骑装,怎么谢小侯爷也准备参赛吗?”

听见这尖酸刻薄的话,明德帝心中不喜,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一瞧谢锦随果然是一身黑色骑装,衬托得整个人英气十足,颇具少年英豪风范。原本只是三分神似,可骑装一穿,掩去了平时不正经的模样,竟然有那个人的七分姿态。

明德帝不由得捏紧了拳头。

谢锦随听见蔡如斯的话,懒得搭理他,今日他的目标不是蔡如斯。

蔡如斯见谢锦随如今竟敢无视他,气上心头,刚要再争辩一番,便听明德帝道:“既然是参加了,那便好好比。”

声音冰冷,没有多少感情,很符合一个帝王的身份。如此蔡如斯也不敢再放肆,只能是狠狠地瞪了一眼谢锦随。

谢锦随拱手,“谢陛下。”

众人骑坐在马上,孟长宁瞧着这一排排的少年郎,果真是春天要到了,都是英姿勃发的模样,他们便是这大庆未来的希望。

猎人已经就位,只等吹哨人的一声令下。

“今年较之往年猎物多了三成,诸位少年郎,拿出你们的气概和本事来,猎它个痛痛快快!”

“好!——”众人齐声响起,震耳欲聋,响彻云霄。

孟长宁听着锣鼓混杂的声音,心中竟是有一瞬间的艳羡,每年春天的连宋军营里,虽没有围猎,但却有全军大比武,赢了的人可以吃到猪头肉,那是军队里至高无上的荣誉。

“好,要的就是这般气魄。”明德帝醇厚的声音响起,“今年的彩头也无需往年那些俗物。若是胜者,不论是团体赛和个人赛皆可向朕提出自己想要的赏赐。只要不违背世俗礼法,朕通通应允。”

“好——!”此言一出,许多儿郎们都红了眼,这般大的赏赐百年难得一见,只要拿到头彩便是一步登天,谁人不想要?谁又不心动?

姬北城不知何时换到了谢锦随身旁,他的弓箭比旁人的都要大一些,弓箭更黑更亮,箭矢锋利,比起旁人围杀猎物的弓箭,他的更像是猎杀人的利器,冒着丝丝寒气。

这是他随军多年从不离身的“屠戮弓”。与它的名字一样,这柄弓箭就是用战场之上的人血喂养出来的。

只听姬北城道:“谢锦随,你准备好了吗?”

谢锦随没有转头看他,而是握紧了手中的弓箭。

那日季林送来的那张纸上写着:姬北城,父夏皇胞弟,母前朝大宋公主。十岁上战场,无一败绩,大夏人心中的至高神。一手箭术百步穿杨、出神入化,可破山石、可于万千敌军中取一人性命,从无虚发。

偏偏是这样一个人选择了要和他比箭,看来是真的很在意长宁这个对手呢,一点儿风险也不愿意冒。

可谁又敢保证这个世界就不会有奇迹和意外呢?谢锦随勾唇,“姬北城,这里是我大庆疆土,想在这里打败我,别做梦了。”输人不输阵,管他结局如何,气势先要拿出来。

姬北城冷笑一声,不将这黄毛小子的挑衅放在眼里,“若这话是孟长宁说,我还信两分,你?”姬北城摇摇头,隐去了后面的话。

谢锦随握紧缰绳,季林送来的消息后面还有一句,“天下之间唯有战神孟长宁可与之一敌,但季川一役后,孟长宁的穿云弓已然封箱,再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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