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尘寰(92)
这想法在大烈王朝大约有些惊世骇俗,要是按《男诫》或者《闺训》来算,足可列入被休的行列。
但燕少帅平生性格刚烈果绝,凡事认准了死不回头,更何况还是个极度护食的主儿,嘴上应承着:“下次我一定注意。”心里已经在考虑如何委婉不露痕迹将拴在自己身边,让她无暇去关注后院的花花草草。
“真没想到阿云也有比小猫还乖的时候。”谢逸华在他高挺的鼻子上点了一下:“以后别叫我殿下了,叫我阿言就好。我小时候不开口说话,母皇便赐乳名开言,你我妻夫一体,做甚么叫殿下,平白把人叫远了。”
燕云度从善如流:“那阿言以后也别张口郡公,闭口郡公,省得让我以为是与同僚相处。”他话音未落,外袍已经被端王殿下扯了下来,连中衣的带子也被拉开,露出一大片蜜色的胸膛。
如果不是前胸几处旧伤破坏了美感,眼下这具身体算是力与美的完美结合。
殿王殿下伸出禄山之爪,直取他的腰腹,在上面摸了两把,似乎有几分心满意足,燕云度却被她摸的火起,身体立刻诚实的显了形。
他尴尬欲死,稀里糊涂就被端王拉了过去,一把摁到了床榻之上,百子千孙的帐子放了下来,两个人身处密闭的空间,某人按大烈王朝的惯性思维,在他耳边调笑道:“让本王好好疼疼阿云,赶明儿阿云给本王生个大胖闺女!”
她说完之后,面上露出古怪的笑意,这台词太过耳熟,完全可以归类为当朝直女癌十大经典语句之首,不由伏在他胸前笑了起来,随即又补了一句:“当然生个乖乖的儿子……本王也喜欢!”
乖乖的儿子曾经是顾氏对燕少帅的毕生期许,只不过被他给亲手打破。此刻“乖乖的儿子”被谢逸华压倒在鸳鸯喜被上,面色潮红,声音暗哑:“阿言……”竟是透着几分无助。
谢逸华被激的狼性大发,头脑发昏就亲了下去……
燕云度习惯了将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然而此刻被某人压制在身下,他竟意外的心甘情愿,肌肤相亲,他宽厚的胸膛将人稳稳固定在胸前,但当某人的狼爪朝下伸去,他不由的仰颈深吸口气,几欲哽咽哀求:“阿……阿言,别……”
“别动还是别摸?”某人手下不停,满目春*色,吻过他英俊的眉眼,亲过他的唇,戏弄他的耳珠,几乎是恶趣味的反问:“或者是……别停?”
燕云度额头身上见汗,素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差点要崩溃,如置身炉中,周围火焰欲焚,脑子里乱成了浆糊,过往一切认知全被推翻,连他也不知道是要她停下来还是继续……
谢逸华低笑:“乖乖别怕……”然后合身而上,年轻劲瘦的男人表情之中露出不可置信却又难以控制的快意,呼吸急促,紧紧搂着她似乎不知如何是好。
……
□□好,燕云度充分领略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再多的书上刻苦钻研,都抵不过亲身尝试,那种细密绵长如潮水般一浪浪淹过来的爆炸般的快意,能够摧毁他多年坚强的意制力。
事实证明,他低估了端王殿下的体力,她瞧着是个瘦弱的读书人,没想到体力超乎寻常的好,大约……某些方面的经验也特别丰富,若非他常年练武,恐要败北,早就撑不下来了。
两人睡到日上三竿,不甘寂寞的谢佳华派人来催促一起吃早饭。
温氏昨晚听了半夜的墙角,老脸羞红,生怕闺房不谐,没想到端王殿下玉人儿一般,手段却不差,好几次他听到自家少主子失控的声音,除了诧异,一颗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一半,心满意足去睡觉。
明月也很为难。
他不比谢佳华,还是个不知事的小丫头,心知昨夜洞房花烛,新婚夫妻恐多有劳累,苦劝两回不顶用,只好来清梧院。
水铭与水清昨夜在新房外守了大半夜,两只眼睛都挂了黑眼圈,有气无力道:“殿下与正君还未叫起,还要劳烦弟弟去禀了四殿下,奴婢们着实不敢惊扰了殿下!”
他昨晚陪同温氏在新房门口亲自守着,推翻了数年猜测,心中当真不知是何滋味。
端王殿下在府里从不沾染男色,以前他便猜测过,要么端王殿下有隐疾,要么……便是她洁身自好。
没想到昨晚印证……居然是后者。
大烈王朝女儿风流多情,特别是权贵人家,从十三四岁便有了通房小侍,还有些猴急的十一二岁就尝过了荤,唯独端王多年静心寡欲,活到了二十岁,成亲之日才成了人,当真是特例。
明月比他还为难:“哥哥也知道,四殿下闹将起来弟弟是拦不住的。殿下方才就在嚷嚷,若是请不来端王殿下与正君,她便亲自过来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