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娇/遗珠记(12)
方臻讨了个没趣,讪讪站在原地,有些疑惑不解。
~~
温兰手里有了钱,事情立刻就好办了许多。在范大娘的陪同下去钱庄里兑了些散银,回去后便要替李三娘买棺下葬。里长本就怕多事。现在自己地盘里死了个人,有人出面肯认顶,他便不用报官,自然乐意,帮着张罗开了。完毕过后,这夜,温兰宿在范大娘家,却是一夜无眠,想着自己往后的出路。
这几天打听下来,她知道这个朝代对人口户籍管理得非常严格。尤其是这些年,因为天下不太平,控制得更严。出行就需路引。规定军民离开户籍所在地百里之外,必须要有一张经本地里长证明到官府签发的路引,上面注明姓名年纪以及外出目的地等等,沿途接受关隘巡检的检查。如果没有路引私自外出被查到,就构成“私度关津罪”,要处杖刑。像她这样没有身份证明的,按照法律,里长若是知道,须得报官。只是收了她遮口费,这才瞒了下来的。却怕日后事发担责,叫她快些离开。
她身边现在虽有些钱,但举目无亲,这里不能留,又没什么可靠的长期谋生手段——下水充当打捞员这样的好事不可能时常遇到,且这里也不是什么太平盛世,盗贼流寇横行,她一个女子单身行路,必定凶多吉少。
温兰这一夜辗转反侧,终于想到了一个权宜之法。那就是拿着李三娘包袱里留下的那张路引冒充她,先去投奔那个平江府白龙城的姨母。等有了落脚之地,往后再慢慢图后计。
这法子虽然有点牵强,但她走投无路,想来想去也只能这样了。撇去生计不说,没有一个合法身份,就算路上不被盗贼灭了,等着她的唯一结果,也是迟早被当作逃民抓了送官。
李三娘自家亲人已经没了,她又曾对温兰说过,这个姨母十数年前就随军户的夫家迁到了临南疆的平江府。走的时候她才五六岁大,此后一直再没见面。三娘今年十八岁,她虽然比她大了几岁,但三娘本就显成熟,年龄应该不是破绽。而且还听说她姨父早亡,姨母眼睛不方便,这就更不用担心会被认出来是冒牌货。到了后,若被问起老家的事,知道的照实说,没听三娘提起过的话,到时随机应变就是。至于那个当巡检的表哥,三娘说他名叫谢原——问题应该也不大。这个表哥,就算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至今还记得三娘小时候的面貌,现在见到自己不一样,“女大十八变”,只要搬出这一句话就够搪塞了。
温兰打定主意,这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次日准备上路。感激前些日里范大娘的热心相帮,给了十两银子。范大娘还是生平头回见到这样整块的大银,吓了一跳,忙不迭推脱,一番递推后,高高兴兴地收了。听她说要去平江府,立刻叫她再等几天,说自家正有个商贾亲戚周贵,要去那边收货,叫搭他的船就是。
温兰喜出望外,连连道谢。到了出发那日上船交了搭伙钱,船便往南去。一路十分顺利,连周贵夫妻也觉出乎意料。说先前往来这条水路上时,像他们这种商船,每路过一个船闸关卡,必定少不了盘剥。除了当缴的,若不再塞些额外的钱,役吏必定上船检查,百般刁难,便如吸血蚂蛭,敲骨吸髓,极尽贪婪。这趟却破天荒地顺利,经过时只要出示商照,竟什么也没问便放了过去。夫妻俩直说温兰是贵人,巴不得回回都有她同行才好。
温兰自然知道自己不是什么贵人。见路上这么顺利,自然也高兴。这样半个月后,船便顺顺当当地入了平江府,离白龙城不过百里路了。
☆、第6章
平江府接海,附近海域星罗棋布着大小岛屿。因了气候水体适宜,所产珍珠被尊上品,自古起便被历代朝廷列为贡品。从前朝的大昭朝开始,附近数个盛产珍珠的珠母海和珠池便被列为禁区,禁止民间私自采珠,发现者立刻施以重刑,更把为朝廷采珠的珠民世代划为贱民,永生不得改业。到了本朝,更变本加厉。朝廷不但关闭了前朝就有的市舶司,禁止一切海上贸易,特意还沿着海域一带建了城池派兵驻守,既防倭寇海盗,也监控珠池,顺带对付反抗的珠民。这其中,最大的一个城池便是白龙城。
白龙城下辖乐民、永安等十寨,寨民大多为无地的珠民,日常事务统归白龙城巡检司管辖,下设弓兵。除了巡检司这个级别最低的地方机构外,还设太监公馆,常驻着皇帝派下的采珠太监,又不时有御史或大使来督办采珠,逢特殊情况时,也会从府城里抽调都知监等武官协同巡守。可谓文武官员、中央地方齐齐出动,声势浩大。这亦从一个方面可见皇家对珠池的霸持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