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598)
看这位,天生缺牙妹,嘴唇奇厚,唇边有颗大黑痣,仿佛两条香肠边蹲了个大苍蝇。
再看这位,您家是挖煤的,还是烧炭的?您祖先是李逵还是张飞?居然黑成这样。万一半夜里相见,不乐还好,一乐只剩下白牙和白眼珠子,惊了驾谁负责?
纵观全局,高矮胖瘦都有。就算某些人审美奇特,但好歹有个标准行吗?
“皇上,你将就着看一遍。真是觉得犯恶心,就随便点一个,充充数,过两年放出宫去就算了。”洪长志劝道,自个儿也暗中抹了把汗。
美人难寻,但丑成这样更难得。大部分人,其实都是普通,有些比普通高一点点,有些比普通低一点点,真能丑得吓人一跳,那也很不容易好吗?真是难为各位大人了,听说最近认义女之风很盛,就是自己闺女或者孙女在丑字上太拿不出手,只好另寻他路。在任何朝代,买卖仆役都是长得周正的价钱高,现在可好,丑丫头才奇货可居。看皇上把大家伙逼的,现在居然还挑剔!
早两年,因为皇上风姿威仪都太出众,简直天神似的。也有那不长眼的女子,自诩美貌无双,总觉得别人不能捕获皇上的心,自己一定是可以的。因此上各种手段齐出,有娇柔的,有泼辣的,有事事努力争取的,有玩“不争即是争”的。用霍小亲王的话来讲:人人想成为皇上手心里的朱砂痣。结果可好,朱砂痣是没有,朱笔御笔,全家发配的倒好些。想想也活该:记妄图取代皇后在皇上心中的地位,其心就可诛。
长此以往,谁还敢有别的想法?
洪长志心里这么想,表面儿上却恭敬无比。本来,他想去漕帮颐养天年,可惜宫里就是离不开人。好在狗儿被赏了个御前侍卫的缺,和霍小亲王的关系又好得像穿一条裤子似的,有了好前程不说,爷俩还能天天见面,倒也不错。
“看看看看,连成过亲、生过子的女人都弄起宫了。”萧十一,不,诏德帝又随意翻翻名册,指着一个人名及后面的详细介绍道,“还是威远侯家的?这王岳可真是!他给朕敷衍,也好歹像点样子。这也太不像话了!朕看,他干脆告老,让他儿子承爵吧。”说着就要走。
干吗去?回宫摇铃。
整个大赵国谁不知道,皇上最爱听铃声。可是,又不许皇宫中出现半点铃铛声,只许自己摇。真是只许皇上摇铃,不许百姓叮叮声。
可是,他的脚还没挪开,叮铃铃的脆响就钻进了耳鼓。
诏德帝登时大怒!
敢把他的话当耳边风?他他妈的好歹是一国之君啊,不知道皇宫中只能他摇铃吗?可是等等,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呢?听起来……听起来……
诏德帝猛然转身。
第八十章 于是,他放她走(大结局)
人们都道铃铛声没什么不同,但他心里日思夜想,于是就能够听出某金铃的不同。是他做梦吗?是他思念太过,所以产生了幻觉吗?一定是的,一定是的。
他心中莫名生出悲凉,三年了,可那伤心难过分毫不减。表面看着是平静了,其实每天天都觉得了无生趣。若老天真的能奖励他勤政爱民,至少让琉璃入他的梦也好,在梦里见一面也行。他实在太想她了,无一日不相思。
但,等等!怎么又响了?还响!再响!
诏德帝整个人都不对了,痴痴呆呆的,情不自禁的循着铃声走去。慢慢的,发觉是风儿吹了侯选秀女的裙摆。而那铃声,正是发自这个个秀女的身上。她纤细的腰间,挂着一只金色的铃铛,充做裙压,正是他送琉璃的那一只。
他认得的!因为在铃铛上,他亲手刻了“羽”字。
“老洪,快,快掐朕一把。”他站在那秀女面前,却不敢让她抬起头来。甚至,他自己连动也不敢动,生怕,连这个梦也破灭。
“皇上……这这……老奴不敢啊。”洪长志吓得一哆嗦。
龙体,就是国体。让他伤龙体,不是等同于造反?不行,他家小孙子前程远大,他可不能给给孙子招祸。有了这个想法,不管萧左怎么催,洪长志就是不动手,还跪在地上,慢慢退后。
诏德帝正着急,身前跪着的秀女突然出手,对着诏德腿的大腿,对,是大腿,还是大腿内侧,狠掐了一把。
诏德帝疼得差点蹦起来,可从他的角度,正巧看到那秀女微扬的脸。结果,他不但没有蹦起来,反而对着跪了下去。他哆嗦着,伸手捧着那秀女的小脸,宛如重拾生命中最最珍贵的宝物,“琉……璃,琉璃,小琉璃,是你吗?别告诉我这是个梦。怎么会?怎么会?你走了这么久,我以为你不会回来,现在又出现,怎么会?怎么回事?琉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