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161)
他说:“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脸。”
“我发誓,只有我一个人看。”
“那也不行。”
乔希·希利尔又轻轻叹了口气:“那你叫什么名字呢?我们在一起了那么久,我却不知道你的名字。”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亲爱的小乔希。”
即使男人如此严加防守,乔希·希利尔还是在一个有着月光的夜晚,躲在书架后面偷偷看到了男人的脸。他用魔法把他画了下来,除了他一个人以外,没有能看到这幅画上面到底画了什么。
他为他取名为“风”,因为在他看来,男人就像是风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来又去往哪里,他只是在他身边短暂的停留,然后又悄无声息的离开。
在他十五岁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和男人抱怨:“为什么你的血那么难喝?”
男人说:“因为我血液里有光明的味道。”
“我讨厌光明。”乔希·希利尔说,“它使我痛苦。”
男人沉思了很久,忽然问他:“那我能尝尝你的血吗?”
“当然可以。”乔希·希利尔把自己的手腕递到男人的面前。
男人咬破了他的手腕,笑了一下:“真是独特的味道,你喜欢自己的血吗?”
“喜欢。”
“那你等等我,等我再回来的时候,你一定也会喜欢我血液的味道。”
“好啊。”乔希·希利尔很快就答应了。
“但请别忘了我,我亲爱的乔希。”
“不会的,我一定不会忘了你的。”
可男人却再也没有回来过,也没有人再为他提供血液了。乔希·希利尔开始偷仆人为老乔希、玛丽、还有两位少爷准备的鲜血,没过多久就被发现了。
玛丽惊讶地发现当年那个她以为死了的孩子依旧没死,身上也还是一点伤疤也没有,他像是世间最美丽的宝石和鲜花娇艳出来的少年,精致漂亮得令人挪不开眼睛。也许他身上的血液有什么魔力,能让人变得如此漂亮,卑鄙的老乔希一家开始计划杀了他,夺取他身上的鲜血,却反过来被乔希·希利尔杀死了。
乔希·希利尔继承了老乔希的爵位,成了黑天鹅堡的新主人,他找到当初那几个打死伯蒂折磨他的仆人,痛饮他们的鲜血,又放干他们的血液泡澡——他想要看看这些的血是否是热的,否则他们怎么能做出那样的事呢?
因为这样,他“妖精伯爵”的名声就传出去了,可是乔希·希利尔一点也不在意,他的灵魂早已卖给了魔鬼,心脏也是黑的。而且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他身上流的也是希利尔家族的血液,他和每一个希利尔家族的人一样嗜血残忍,冷血变态,像他们这样的人,永远没有资格站在阳光底下。
甚至连一直生活在黑暗里的人,也不愿意长久地待在他的身边,迫切的想要离开。
他明明是人,却像血族一样需要可怜巴巴的喝着鲜血才能活下去,而有的高阶血族还能在阳光底下犹如常人行走,他却只能日复一日地躲在寒冷的利兹山脉上和暴风雪相伴。
所以在知道圣殿有个很可能想要杀了他的圣骑士来了之后,他也没有立刻将他撵走,而是把他留了下来——这样的人生,没有继续下去的意义。
他看着那个圣骑士灰色的眼睛和黑色的头发,忍不住开口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里维斯,我叫里维斯,乔希大人。”他这样回答道。
里维斯,意思是“吹过山谷的清风”。
乔希·希利尔沉默了一会,对他说:“你留下来吧,做我的仆人。”
“是。”里维斯笑着抬起头来看着他,“我会成为您身边最忠实的仆人,您的生命将凌驾于我之上。”
苏锦之第二天醒来很是悲伤,不只是因为昨晚那个太过真实的梦,还因为他的屁股痛。
他醒来的那一刹有些怔然,因为昨夜梦里的情景历历在目,仿佛就是昨日之景,是他亲身经历过的事,并不是那个名叫乔希·希利尔的一段记忆。
而是他的回忆。
但这只是他的错觉。
苏锦之好半天才从这种情绪中回过神来,才发现昨晚那件被他们弄得皱巴巴的睡裙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里维斯脱掉了,他一丝不挂地躺在被窝里,胸前颈子上全是被亲出来的淡红色的吻痕,印在雪白的肌肤上十分明显。
但昨天里维斯重点亲的不是他的上半身,苏锦之忽然有点不敢自己穿裤子了。
里维斯就睡在他的身边,一只手箍着他的腰,脸埋在他的颈侧,呼吸间喷出的热气弄得他痒痒的。要是换在之前,他不知道里维斯就是拯救总目标之前他很可能会一巴掌呼过去,但是现在借他一百个一号他也不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