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143)
乔希·希利尔伯爵的马车队伍浩浩荡荡地朝着皇都前进,他们从被暴风雪统治的利兹山脉而来,似乎也带来那里寒冷的气息。车队入城的那天,原本热闹的皇都街道一下子冷清了下来,每一户人家都把门窗死死地锁紧了,甚至将自己的孩子关紧不许他们出门,生怕那血腥残忍的妖精伯爵把他们捉去放血,以此来保持他永恒的美貌。
皇帝是个四十多岁的俊美大叔,他很热情地将苏锦之迎进了皇宫,不过除了他以外,就连他的皇后也不想接近苏锦之。
苏锦之把给他准备的贡礼留下后就去了乔希·希利尔在皇都的庄园,凑巧的是,这座庄园叫作“桑弗洛”,和上个世界宋明轩的桑拂落牧场读音几乎一模一样,他要在这里待上整整一个月,等新年礼结束后才能返回黑天鹅堡。
皇都的天气和利兹山脉可不一样,虽然是冬天,但下午的阳光却很灿烂。可不管是多么舒适暖和适合散步的下午,苏锦之都只能待在遮得严严实实的房间里点着蜡烛烤火。
“这里的雪可真是温柔。”
苏锦之倚在豪华软和的摇椅上,手里捧着一本游记读着。里维斯端了个矮凳坐在他的面前,握着他的右脚在为他剪指甲——在这种没有指甲剪的时代,修剪指甲还真是个麻烦事。
“是啊,乔希大人。”里维斯笑了一下,手里拿着小矬子正在给修剪整齐的指甲抛光,“这里的雪都是一片一片慢慢地落下,真是温柔呢。”
“但是这里的人很讨厌。”
少年放下书籍,眯着眼睛不高兴地抱怨:“我听说圣殿的人也来了。”
“乔希大人很讨厌他们吗?”
“哈,讨厌?难道你会喜欢不喜欢你的人吗?”
里维斯停下手中的动作,抬眸望着少年如蓝宝石般耀眼的眼睛,他的一头漂亮的金发因为慵懒的坐姿而变得打卷,凌乱地搭在耳侧,浅玫瑰色的唇瓣抿得紧紧的,显示出主人并不高兴的内心。
“或许会的呢,乔希大人。”里维斯低下头颅,盯着着他手心里白皙的脚背柔声说道。
少年睨了他一眼:“那你还真是可怜。”
“不会的。”里维斯勾起唇角,笑道,“能陪伴在乔希大人身边,我很幸福。”
“是吗?”少年淡淡地应了一声,这些奉承讨他欢心的话他已经听多了,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已经修剪好了吗?”
苏锦之从摇椅上起身,赤脚在毡毯上踩了几步。
里维斯将刀具一个一个有序地收进盒子里,回答道:“是的。”
“那走吧,我要出门。”
“出门?乔希大人要去哪里吗?”
“你忘记我和你说过的话了吗?”少年坐回摇椅上,抬起脚蹬了蹬他的腿,“我要去奴隶市场买奴隶,快点为我穿鞋。”
“乔希大人,这种事您让仆人们去不行吗?外面的太阳如此毒辣,您会受不住的。”里维斯轻轻叹了口气,半跪下把少年的纤细的脚踝捧到自己面前,拿着长筒袜,将脚踝至膝盖上方奶油似的皮肤全部遮住。
少年百无聊赖地撑着自己下巴,皱眉抱怨道:“可是皇都很无聊,我听里根说奴隶市场新来了一些强壮的黑奴,我还没尝过他们的血呢,说不定我能找到和‘风’一样的味道,如同浓烈的白兰地,能从喉咙燃烧到我的心口……”
里维斯动作一顿,手指轻轻地颤了一下。
苏锦之没有发现里维斯的异常,他穿好鞋后就径自走到了高大的立镜面前,将自己乱的头发按好,又接过里维斯递过来的手杖:“走吧,里维斯。”
奴隶市场是一座城市最黑暗的地方,哪怕是在繁丽华美的皇都,这里也聚集了许多背负着罪恶的人。
奴隶市场是没有人权的,小偷和流浪汉,强盗和土匪,这些在刀尖上舔血或是靠着乞讨和下作手段活下去的人都居住在这条肮脏的街道上,前者作为观众,观赏着这座城市丑恶的嘴脸,骂骂咧咧地诅咒庄园城堡里醉生梦死的贵族和富人;后者作为商人,带来无辜可怜的破产者,没落或被拐走的贵族后裔,甚至连美丽的精灵危险的妖精都能成为他们的商品;而拍卖场的人和奴隶贩子则以中介人的身份,带着出卖灵魂的笑容,从贵族手里用这些商品换来黄澄澄的金币和宝石。
路上,苏锦之问零号:“拯救总目标在哪?是在奴隶市场里吗?”
零号说:“是哒,宿主大人。”
“可是奴隶市场里的奴隶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他?”苏锦之挣扎着,想要把见面的时间再往后拖一拖,“要不等要走的时候再来吧?我现在买下他也不能立刻返回黑天鹅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