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反派[快穿](284)
“证在妈手上呢,她能拿出来?要不和小舅去借点钱吧,现在妈还好好活着呢,他总是愿意帮帮我们几个外甥的吧?”
晏大宝和晏二宝气这个小舅坏了他们的好事,可金盏德的生意做得顺风顺水,规模甚至比上一世同样的时间点还大了,他们可没有勇气得罪他。
“小舅不是说下个礼拜晏褚从米国回来他请咱们去酒店吃饭吗,要不就那一天问他吧?”
张巧巧很不是滋味,现在看来,小舅金盏德也是重生的没错了,倒是晏褚还是和以前的晏褚一样,只是因为小舅的举措而改变了,一块过来的几个人,小舅的生意是越来越好了,唯独他们和上辈子还是没什么区别。
明明小舅都有心帮晏褚那个烂人,怎么就不能主动帮他们这些亲戚一把呢,实在和婆婆一样,也是偏心眼的。
两家人在一起商量了该借多少钱,又该怎么开口,实在不行就和妈商量房子的事,之后那个买卖可是保准挣钱的,本钱越多,挣得越多,他们实在是不舍得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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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娟啊,你去帮我定一下饭店,就定下个礼拜五的,金宝从国外回来了,出发前老刘就说了,这一次金宝拿奖的希望很大,咱们就当是给孩子庆祝的。”
金盏德和金盏花一样,也是有隐藏的炫耀癖的人,实际上他的两个亲生儿子也很优秀,虽然没有达到晏褚现在的水平,可是晏褚以前在金盏德的心里那就是个混不吝的啊,一个人原先只有十分的水平,忽然间涨到了一百,和一个本来就有八十分水平的人涨到了九十,这种落差是完全不一样的。
金盏德算是亲眼见证着这个外甥的进步的,不知不觉的,在他身上金盏德就灌注了许多的心血和精力,对他而言,这个外甥现在比起儿子也差不了多少了。
尤其现在他参加的可是世界级的奥赛啊,平日里做生意的时候吹嘘吹嘘这个外甥,就能赢来很多的赞叹,现在他的生意伙伴都知道他有一个出息的外甥,金盏德一直以此为豪。
“好的,就定千味吧?”
家里有钱了之后就请了保姆,可是金盏德身边的一些事,杜美娟依旧和以往一般是自己亲自处理的,现在她正在替金盏德准备明天要穿的西装,将不平整的地方熨烫好,听到他的话,手紧了紧,不慎将烫好的西装又捏出了几道折痕来。
“还是留春居吧,上次咱们全家不是去吃了吧,我觉得那里菜的口味不错,大姐应该会喜欢。”
留春居是新开的一家饭店,饭菜的价格比杜美娟提议的千味可高多了。
“好。”
杜美娟微笑着应下,转身的时候,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
第111章 全世界都重生了
“妈的乖乖金宝啊。”
晏褚刚回来, 还没进四合院的门就被老太太迎头抱住了,三妮仗着年纪小, 也抱着小叔一条腿。
小小年纪就深谙抱大腿的道理,前途不可限量啊。
“瘦了黑了, 听说那些洋人都是吃生肉喝生鸡蛋水的,我的乖乖金宝一定没吃好, 不过没关系,妈给你烧了好多好吃的, 咱们争取把减下去的肉重新再长回来。”
老太太抱着儿子怎么看都看不够,这次他一走就走了一个半月,上一次参加什么奥数比赛可没有走那么长时间,要不是每个礼拜固定往家边上的邮局站点打电话,老太太都要担心儿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妈,我没瘦, 老师们在外面很照顾我的, 而且奥赛的会场有厨师会做华国菜, 我一点都没饿着, 这几位是这次来家里采访我的记者, 妈,咱们把人先迎进去。”
晏褚指着他身后的几个人说道,老太太这才看到还有几个人跟着晏褚一块回来了。
“记者,哎呀怪我这个老太太上了年纪眼神不好使, 都没瞧见, 快请进快请进。”老太太有些慌张, 她活了大半辈子,可还没和记者打过交道。
她瞅着那些人怀里抱着的,黑乎乎的方砖头,估计就是照相机吧。
诶她个老天爷啊,难道她临老了还能上报纸不成?
老太太有些紧张的想了想自己今天的穿戴,因为儿子回来的缘故,她此时身上穿的是弟弟给他买的新布料裁的新衣裳,宝蓝色的,特别衬她的皮肤。
金盏花基本上也就是公园家里两点一线,太阳最烈的时候,她可是从来不出门的,因此皮肤比一般的老太太还白一个度,穿这个颜色的衣衫,格外有气质。
脖子上戴的珍珠项链是结婚的时候丈夫出差买的,手腕上的金镯子是儿子送的,头发早上刚洗过,梳的服服帖帖的,金盏花发誓,这片胡同找不出她这么漂亮的老太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