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米油盐诗酒花[重生](13)

孟樱应了一声,刚进屋就闻到了香气:“馄饨鸡?你怎么做起这个来了。”

“这两天看你的胃口不大好,晚上吃点清淡的。”霍云松又端了几样小菜来,“你吃十五个够不够,我多包了几个馄饨,明天早上也可以吃。”

孟樱用调羹舀一舀鸡汤,小馄饨虽小,但胜在鲜美,一看就令人食指大动:“够了。”

“那尝一尝,小心烫。”

孟樱尝了一个,馄饨皮滑肉鲜,鸡肉骨肉皆烂,鸡汤鲜美多滋,点缀其中的木耳竹笋肉皮都恰到好处,的确美味,她半是不解半是好奇:“你做菜的水平那么高,从前在家一直做吗?”

霍云松失笑,他在霍家怎么可能有机会近厨房,都是霍苾芬的功劳,作为霍家大小姐,她一向都是几位小姐中最能干的,他第一次见到苾芬时,她才十一岁,高高瘦瘦,容貌秀美,眼角有一颗泪痣,但眼神沉静,不似同龄孩童。

他祖父就说:“她以后就是你妹妹,你带着她吧。”

他点点头,又问她姓名,苾芬便说:“院长叫我小芬,爷爷说让我姓霍。”

霍芬听起来太过平庸,他想了想就说:“苾芬孝祀,你叫霍苾芬吧。”

是的,霍苾芬并非霍云松的姐妹,也非私生女,而是从孤儿院里领养来的孩子,要说起来,更像是从小培养的生活助理,他带霍苾芬出去的时候也是这么介绍的,“这是我的助理”,或者是“这是我的秘书”,不知情的人一无所觉,可若是知情的,私底下便沿袭旧俗,称为“大丫鬟”。

有趣的是,这些大丫鬟冠以霍家之姓,在外称为霍家小姐,但与传统的认知不同,老派家族总不肯摒弃旧日的习俗,仿佛想借此留住些什么,因从前“小姐”多为贱称,所以从不这般称呼自家女儿,霍云松的大妹妹该叫“霍大姑娘”,活脱脱是从《红楼梦》里走出来似的。

然而,不管是《红楼梦》里穿“银红袄儿,青缎背心,白绫细折裙”的大丫鬟,还是现在穿着香奈儿套装的“秘书助理”,称呼一直在变,可谁都知道换汤不换药,还是老样子。

想到这里,霍云松不免觉得好笑,他想了想说:“家里人很会做饭,耳濡目染就学了一点,你不要嫌弃。”

“如果你这样叫嫌弃,那我真的是笨手笨脚了。”孟樱浑然不知霍云松家中的复杂,她笑了笑说,“我姑奶奶也不爱做饭,觉得厨房里烟火气太重,身上总有味道,那就不好调香了。”

霍云松便说:“说的是极,以后做饭有我,你不必担心。”顿了一刻,他唇角微扬,“我是心甘情愿的。”

第7章 黄瓜拌金虾、活花屏

做饭这种事,天然带着烟火气,如果一个男人在厨房里在灶台前做饭,那么他不管是什么出身,什么来历,总让人觉得亲近许多。

也许霍云松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虽然他一直在做扫地烧水这样的琐事,可生于簪缨之家那么多年,他与旁人的气质截然不同,孟樱对待他总是疏离又客气,除了必要的对话,宁可和陶柏聊微信也不愿意和他多说几句话。

但做饭不一样,柴米油盐酱醋茶,件件都是最接地气的事,孟樱不知不觉就放松了,对他多笑了好多次,霍云松受宠若惊,去洗碗的时候还觉得有点不真实。

甚至于他锁了门回房睡觉的时候,孟樱还特地过来敲门,要知道这两天她是一回房间就把门锁上,从没有到他的房间里来过。

“有打扰到你吗?”孟樱站在原本是自己卧室的房门口,竟然有点紧张。

霍云松轻轻笑了笑:“进来说吧,外面风大。”他侧身让她进去,孟樱迟疑了一下,还是进去了,房间里收拾得很干净,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柜半开着,里面只挂了一件衣服。

整个房间干净得有点萧索,这让孟樱立刻愧疚了起来,她把一叠钱放到桌上:“最近天冷冷热热的,你去买几件衣服吧,不要感冒了。”

霍云松感觉得到她的软化,他应了一声:“好。”

孟樱又对他微笑起来了,看起来轻松了许多:“那我先回去了,你早点休息。”

“你也是。”霍云松送她到房间门口,看到她进了自己的房间才关上门。

现在已经是四月份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觉得在夏天结束之前,他就能搬到对面房间去住。

不过,孟樱难得的好意可不能辜负,他第二天就去买了件薄毛衣,这样里面穿一件衬衫的话也就够了。

然而孟樱看起来很不满意他新买的毛衣,霍云松问她:“不好吗?”

“机器织的不暖和,而且毛线也不好。”孟樱伸出手去捏了捏他的衣角,眉头紧皱,“这样穿了也不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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