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穿越时光(15)
第三天的时候,我的这几个部门终于开始正式的投入到生产过程中了。
倾城
当我的作坊如火如荼地展开大生产运动时,我正奔波在文安城的各个首饰店与成衣店。
要想让我的娃娃们短时间内打出知名度,必须要找到合适的代理商,因为这些玩具娃娃针对的客户主要是上流社会的富家小姐,所以价格必定会定得较高,而这些富家小姐时常会光顾的商店一般就是这些高档首饰店及高档成衣店——虽说有钱人家都有自己专门的裁缝或是将裁缝请到家里专门订作衣服,但是这天龙朝民风还算开放,大家闺秀也时常出来逛街,低档的地方不屑去,自然会到高档商店里转上一转——爱逛街是女人的天性,不只现代女人才有。
最主要的是,本城的千金小姐并不是我的终极客户,从全国各地途经此城的来往客商才是我的目标,这些人一来有钱,二来常年做生意在外,回家或是谈客户自然要买些新鲜玩意儿送人,三来他们走南闯北,很容易把我的品牌推广到全国。
所以,我的代理商主要就瞄准在这些人时常光顾的首饰店及成衣店。
谈了十几家,人人都对与我的合作前景持怀疑态度——也难怪,毕竟新生事物要被人们接受总要有个过程和时间,何况当时我的手中还没有成品,空口说白话不易令人信服。
但是——当我一周后将第一批成品娃娃摆到这些商家眼前时,几乎所有人都毫不犹豫地同我签订了合作协议!不得不再一次叹服古人的智慧,我的能工巧匠们将这些玩具娃娃做得几可与现代的3D娃娃相媲美,眉间眼底的神态简直可以以假乱真!就连原创人的我一见了第一批成品都忍不住私藏了一个,更何况这些古人,从没想过玩偶也可以做成这样的逼真精致!
协议的内容由我制定,其中的几点非常重要:各商家在代理我的产品的期间不得同时代理其他同类产品——我所谈下的都是文安城最有实力的首饰店及成衣店,这个条件就可以有效地防止那些跟风效仿者在一定时期内同我进行竞争;产品的销售价格由我制定,只许低于此价不许高于此价——全城这么多家卖我的产品,若是价格不统一,岂不要相互掐架、产生不良竞争?最主要的还是我的一点私心:我打算在城中心开一家专卖店,如果价格保持一致,人们恐怕更愿意到专卖店来买我的商品,假设代理商从我这里进货需8两银子,卖10两银子,那我只能赚8两,而我自己的店就可以卖10两赚10两,这种小算盘我是打得很精滴;再有就是所有的代理商必须配合我的广告宣传策略,不得推三阻四。
另外呢,所有的协议时效都是暂订的三个月,三个月后如果双方认为可以合作下去再订长期合同,一般是一年期。
我谈定的代理商分布在文安城的东南西北四个区域,每个区域有四家,既保持了覆盖密度又可以增加彼此的竞争力。一切谈妥之后,我的第一批娃娃——“倾城系列”于第二天正式上市,定价10两。
“倾城系列”身高40厘米,青丝如云,肌肤赛雪,凤目樱唇,锦衣华服,乍一看风华绝代,细一观绝代风华,上市三日举城疯狂,仓库告罄,订单沓至。所有商家都迫不及待地与我签订正式的一年期合同——卖一个娃娃赚2两银,每天至少可以卖10个娃娃以上,一天的收入抵得上以前一周的收入,签订正式合同后上货价可以由原来的8两降为7两,每周至少二百两纹银入账——暴利啊!
正如我所预料的,礼品娃娃的主要购买力来自于往来客商,估计占到八成左右,毕竟城里的富商有限,富商里家有年轻女孩儿的更有限,而南来北往做生意的富贾一次也不可能只买一个娃娃走,由于批量购买的原因,竟然一度造成为等现货滞留城内的情况发生。
而我那些员工们,简直个个豁了老命地干,轰都轰不回家——主要也在于我的作坊政策:不以时辰论薪,而是计件儿发薪。我老人家是不会学习现代某些无良老板,只让员工加班而不给加班费的。我给我的员工计件,做得多自然挣得多,如此一来自然不会有人偷懒怠工,即便偷了懒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损失。并且,我还给员工们规定了一个月四天的休假安排,以此劳逸结合,当然,如果有要事也可额外请假,但是若无缘无故请假三天以上的,就以开除论处。
虽然有了假期,可是这些穷怕了的老百姓谁也不肯去休,直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泡在作坊里,害我不得不增加了一项规定:连续工作不得超过六个时辰,即现代的12个小时——万一累病一个,对我的生意岂不是要造成损失了么?!(-_-——无良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