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杂事儿(442)
“可是,楚凤箫不是捏着你家里的把柄么?”我担心地握住曾可忆的手。
曾可忆也没有什么法子,闻言不由皱起了眉头。
“什么把柄?”楚龙吟插口问道。
“当初我同可忆家里不是有生意上的往来么?”我看向楚龙吟道,“楚凤箫做为中间人握有我们双方签订的合约,合约上有一些条款是他建议加上去的,当时我们一来是都不大懂我朝相关律条,二来也都信得过他,所以没有对这些条款过深的探究,如今想来这些条款拟得暧昧不明,若用它来做为指控犯罪的证据怕就成了铁证。而且楚凤箫用这合约要挟曾家对现任清城的代理知府行贿,数额不小,若被他捅出去的话……判个抄家灭门都有可能……”
“所以如若楚凤箫用此来威胁曾姑娘不得同龙吟和离的话,你们的事就很难办了。”逸王爷接口。眉头也皱了起来。
“用什么法子可以使曾家脱离他的控制呢?”我问,想要和离果非易事,困难仍旧重重。
一屋人陷入沉思,毕竟曾家是做了违法之事,虽是迫于威胁,可他们家生意本身只怕也未必清清白白,否则就算楚凤箫当初拟定的合约条款再暧昧不明也不可能硬是黑白颠倒,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歪,就是因为他们家不清白,这才会被一纸合约控制住。
楚凤箫早就说过,但凡做大买卖的,就没有一家账目是干净的,这就是他有把握威胁住曾家的自信来源。
片刻沉默之后,楚龙吟淡淡开口:“法子么,不是没有,就是不知曾家肯不肯照做。”
“什么法子?”曾可忆忙问。
“首先是要让那代理知府把所有收受的贿赂原封不动地退回曾家,如此一来曾家行贿之罪便不能成立,”楚龙吟眸光闪闪,“然而能导致曾家获罪并很可能遭受抄家灭门后果的罪行却不是行贿,而是账目问题,只要凤儿……只要舍弟拿着当初情儿与曾家签订的条款暧昧的合同告上府衙,就有借口对曾家生意往来账目进行彻底清查。我们都知道,大凡生意做得越大的商户,这账目上就越是不清不楚,我朝律法对偷税漏税的行为历来采取从重处罚,所以曾家最大的致命之处不在行贿,而在账目。
“国家收税,一为造福百姓,二为充实国库。曾家若想免去杀身灭门之祸,就只有一个法子可以自救——舍财保命。解散旗下所有的生意,变卖田地庄铺房产,全部家财一分为二,一部分捐入国库,另一部分施舍穷人——我朝律法对捐财入国库的行为有明令恩赏,根据所捐数额不同,赏赐亦有大有小,譬如可许以官职、可免除徭役、兵役、可减免年数不等的牢狱之刑等等。曾家可用这一半捐入国库的财产做为免除有可能获罪的条件,而另一半施舍穷人的财产则是在为自己‘买’个好名声——百姓的口碑在量罪定刑中亦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只要百姓认可了曾家的善行,就算将来曾家获罪也可酌情减免。
“不过呢,要舍财就要尽快舍,莫等着行贿和偷漏税之罪东窗事发,事发后再舍便于事无补了,该判什么罪还是什么罪。抢先把财舍在罪发之前,就算事后罪行被翻了出来,曾家那时也已经捐了家财,功过相抵,至多判几个月牢狱之刑,不会危及性命。这对原本就触犯了律条的曾家来说已经是相当好的结局了,不知曾小姐以为如何?”
“得亏你这小子脑筋转得快,这的确已经是唯一可行的最好的法子了。”逸王爷赞了楚龙吟一句。
曾可忆向着楚龙吟福了一福,道:“多谢大人支招,钱财本是身外之物,若能保得我曾家上下性命,就是倾家荡产也要试上一试。只不过曾家的生意是祖上经营传承下来的,若要家父一夜间全部舍去……只怕他未见得能想开,况且……况且家父本就一心欲让小女子嫁给大人,而我们现在所做却是为了能够不受楚二公子的操控顺利和离,倘若家父甘愿受控也不肯让小女子与大人和离的话……这,这就难办了……”
“这倒不难,”逸王爷淡声道,“龙吟虽暂时未在任上无法查其账目,本王却是有权力勒令清城衙门的上级部门直接跨级接手专案的。本王这便修密信一封发往曾家,阐明其中利害关系,是要保财还是保命由得他选,相信曾家还不至于为了财把全家人的性命都赔上。”
“您老还需给那清城代理知府去封密信,”楚龙吟补充道,“责令其将收受的贿银退回曾家,并自动上书请辞且终生不得入朝为官——退贿银之事须在暗中尽快进行,辞官倒可在曾家散尽家财之后再明书上表,以防这期间……打草惊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