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在清朝的米虫生活(5)
经过以上总结,淑兰同学得出一个结论,还是先看《女诫》,反正自己也好奇,从来都没有翻过。某女一向对新鲜书类有极高得热诚,虽然说是三分钟热度是夸张了一点,不过,一般可以保持个一两个星期是没什么问题的。
翻开,直版、繁体,这没有什么问题,以前在海外看中文书,大都是港版、台版的,这些书也都是直版、繁体的。看第一遍,点点头,还好自己的文言文水平没有都还给中学的语文老师,基本都看懂了,再来温故一遍,太好看了!某人有大肆评论一番的冲动了。
可同样的,超级严重的问题来了,笔啊,笔,怎么办?毛笔,淑兰看了一眼,哪边凉快到哪边呆着去;炭笔,画画是不错啦,这写字,那个字要写多大呀,而且做一个炭笔也不容易,不是长久之计,不过让人做一支也好。于是,让小翠偷偷叫下人把木炭做成现代素描用的炭条状,可是,手经常要握,一捏,手指就黑了,太麻烦。眼珠再转转,让手巧的小翠又做了一个长笔套,套在了碳木棍上,这样又好看,手又不会弄脏了。真是太聪明了,狠狠佩服了自己一下,可长久之计的笔,还是没有解决,怎么办?
东张西望,在房间里找灵感。看到装饰的羽绒,淑兰心中一动,对啊,羽毛笔,记得小时候因为看电视里洋人用羽毛笔很华丽,就拔了自家鸡和鸭翅膀上的毛,做过试验,只是不成功,后来没有耐性的自己索性就跑到文具店买了只羽毛的圆珠笔安慰自己。依据上次失败的经验,鸭子的翅膀做笔比鸡的好,好吧,让小翠去厨房偷偷拔鸭翅膀去,这次的试验意义深远,不能半途而废了,而且只许成功,不能失败。不过这次不用自己亲自动手了,有丫环可以指使真是幸福啊,只要动动口,想想以前,一些不得不做的事情,还是要自己动手的,比如方便面,还是要自己泡的,不像现在,天天固定的饭菜有人端上桌,某人的惰性更强了。
没想到,小翠去厨房拔鸭毛的第二天早上,福晋就问起了这事儿,真的是无孔不入,连拔几根鸭毛都这么大惊小怪,可见,府里的女人们有多无聊了。
忙陪笑低头:“我是想试试新的画样,装饰用的,没想到会惊动福晋。”
“新的画样?”福晋来了兴趣:“那做得怎么样?好不好看?”
当然是不能说好看的,不然就麻烦了,嘴扯了扯,还没学会调控脸上的血液走向,没办法让它在必要时流向某些部位:“配上去不好看。”
“哦。”有些失望,又扯皮了一会儿,主要是福晋一个人在说,淑兰就告辞出来,要回去继续折腾小翠呢。试验还未成功,小翠仍需努力。
在拔光了鸭毛上的毛,剩下管子,然后在管子里塞上棉絮,插上装饰用的鸭绒(本来是要插那种笔挺的鸭翅膀毛的,可是一用上去,就头重脚轻,只好放弃了,反正只是装饰用),另一细头还是太粗,字写出来不好看,就用缝衣服的针屁股好了,用针头的话,就不用写字了,纸都划破了。砚台磨出来的墨汁太浓,要稀释。在经过多次的试验之后,第一只自制的钢笔诞生了,淑兰同学感动得几乎痛哭流涕。小翠同学的动手能力实在是太强了,自己真的是捡到宝了,千万不能对她进行新新人类的思想教育,不然,哭的会是自己。不过自己也是很强的,不愧以前是喜欢搞编程设计的,两人搭档,远景光明啊!
看到小姐喜笑颜开的样子,小翠也跟着开心,小姐比以前真的开朗很多呢。而且这鸭毛居然可以写字,真的好神奇呢,更重要的一点是,这还是自己做出来的,真的,真的不可思议啊。小姐好聪明啊!小翠对于这种奇奇怪怪的试验也开始热心起来,毕竟她也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
信心倍增,佟淑兰的心蠢蠢欲动,最主要的问题解决了,其他的文具用品不是问题,比如直尺,依据量衣服的软尺换算成厘米,在小木尺上划上以厘米为单位的印,然后用墨汁染色。至于说记号笔,那就更简单了,稀释了那些画画的颜料,直接用毛笔画直线就好。看来,毛笔还是有用武之地的,没有被浪费。
这样,现代文具用品的原始配备基本齐全了,当然啦,这些东西平时都收在卧室柜子里的,要用时才拿出来。谁叫这里有些人还是可以不用通报就直接闯进来的呢。
女诫新解
迫于书源供应紧张,以前租书时锻炼出来的吃书速度在这里是肯定不适用的。现在一本书肯定要逐字逐句、细嚼慢咽、仔细研究、反复推敲,顺便再写下自己的理解或感想。记得以前可以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将《达芬奇密码》的原文书打进电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