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262)
作者:莫晨欢
立即有人起哄:“我把我的房子无偿贡献出来!”
既然都说到这个地步,戚暮也只得笑着点点头:“好吧好吧,要是里昂特大师真的给我们写了乐评,那我就……请大家吃正宗的华夏四川火锅好不好?!”
“好!!!”
……
距离演出还剩下不过十分钟的时候,后台里已然从刚才一片“完蛋了要是我搞砸了怎么办”、“这么多观众万一丢脸怎么好”、“我今天千万不能失误”,慢慢转变为了——“我想吃麻辣的!”、“明明清汤更好吃!”、“别吵了,咱么吃小七说的那个鸳鸯火锅!”。
吃,作为人类沟通的最高桥梁与途径,今天再一次地让世界人民继续和·谐·共·处。
在后台里,戚暮已经做好了万全地准备,就等着演出的开始。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在前台的地方,里昂特大师正专注仔细地看着自己手头上的演出单,时不时地拿出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虽然早已进入到了电子时代,但是里昂特大师还是非常热衷于用钢笔在白纸上描绘出美丽的花体字的过程——这和字迹美不美并没有任何关系,里昂特大师一向认为,看着漆黑的墨水渗透进白色的纸张内,那视觉触碰着的效果真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你的字怎么还是这么丑,里昂特。”
里昂特大师:“……”
瞬间被怒火吞噬了的里昂特大师怒气冲冲地转过头去,一边转首一边低声呵斥:“字迹并不能代表任何东西,是谁敢说我的字……”丑。
最后一个字并没有说出口,当里昂特先生看清那个坐在自己身旁、杀千刀地敢揭穿自己字丑的男人时,他倏地惊骇地瞪大了双眼,望着对方平静深邃的眸子,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只见男人将鼻梁上的墨镜挑到了眉毛上,那双狭长凌厉的凤眸就这么淡定沉着地看着一脸呆滞的里昂特大师。看了半晌,他垂眸看了眼那笔记本上的字,当看见第一行乐团名称的时候,他已经拧了拧眉头。
而等到看见第二行写着的指挥和首席名字后,男人终于忍无可忍地伸手拿过了里昂特大师的钢笔,将那一行丑到极点的“戚暮”划掉,在一旁轻松流利地再写了一遍。
新写出的名字用的是花哨至极的花体字,每一笔都仿佛大自然最精心的雕刻,华丽流畅,甚至连墨水的干涸都考虑到了细致,短短几笔便勾勒出了两个最漂亮英文字体——
戚暮。
你看,法勒大师曾经说过:“奥斯顿的花体字写得真是太漂亮了!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字,哦不,小七……其实你的德语写得也不比奥斯顿的差。”
不过现在,里昂特大师可没有心情去欣赏这个字到底写得比自己优秀多少,毕竟这字和他刚才写下的那些实在差别太大,放在他这堪比涂鸦本的笔记本上,真是格格不入。
里昂特大师猛地将自己的笔记本阖上,小声地问道:“奥斯顿,你怎么来了?我记得昨天晚上你不是刚开了钢琴独奏会,不过多久柏爱就要开始今年的全球巡演了吧?你哪儿来的这么多时间,跑过来听一场学院乐团的演出?”
闵琛将宝蓝色的宝石笔帽轻轻地盖上,听着里昂特的话,他淡定冷静地回答:“华夏有位文学家曾经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还是有的。里昂特,我还没忙到那种程度。”顿了顿,他又道:“你就按照我刚才写的那个字,多练习几遍,应该会改善一点你狗爬一样的字体。”
里昂特:“……”
什么华夏的文学家啊!他只知道华夏有句古话叫做——
小狗的嘴巴里没有大象的牙齿!!!
早已听闻这个男人的毒舌,里昂特大师无奈地接受了现实,摊摊手道:“反正我只是习惯性地记录下每一场音乐会的演出名单和曲目,哪需要多练习这些乐手的名字。”
“不。”
男人坚定肯定的声音让里昂特一愣,只听闵琛认真郑重地道:“你有必要多练习这个名字,因为……你以后可能会经常写到。”
里昂特:“……啊?”
没过半晌,音乐厅里的灯光渐渐暗了下去,演出即将开始。闵琛将鼻梁上的墨镜摘了下来,露出一张俊美淡漠的面庞。
里昂特大师完全不明白自己以后为什么会突然写这个名字了,虽然他之前确实是为这个优秀的青年写过一次乐评,但是这个世界上能让他写第二次乐评的音乐家真是少得可怜,年轻的小提琴家里……克多里算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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