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她想千古流芳[快穿](332)

作者:雁来燕去

晚上临睡的时候,戚庭光突然到书房来找唐沅,站在她书桌前面就说了一句话:“姐姐,我想转到普通学校去。

“我想考军校,去参军。”

唐沅直视着她的眼睛:“想好了?”

小姑娘咬牙:“想好了。”

“好。”

小姑娘一时怔住:“您……同意了?”

“为什么不同意?”唐沅反问她,弯唇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发。

“姐姐很高兴,你选择把刀握在自己手里。”

这个世界从来就是不公平的,这是唐沅在很早的时候就明白的道理。

话语权掌握在强者和既得利益者的手里,他们却尤嫌不够,想尽办法去巩固自己的地位,维护自身阵营的权威。

就像在唐沅生活的那个世界,上学时总有人坚定不移地相信“女孩成绩就是不如男孩”,毕业工作后社会对合格女性的要求是“工作稳定,必须兼顾家庭”。人们评定一个女人往往以其婚姻幸福与否为标准,可评价一个男人却是看他的事业和能力。

他们标榜科学是理性的,却把女人归为感性的;他们将大自然喻以女性的形象,同时认为人类——或者说男人,应该征服自然。

那时唐沅也曾不甘无力过,后来她一头扎进科研领域,想成为一名执刀者。

她博士期间的导师一开始并不想收女学生,是她死乞白赖地留在实验室给那位大牛当跑腿,整理实验记录,联系试剂仪器公司,整宿整宿地泡在实验室盯进度,乃至一个人包下了整个实验室洗仪器和换饮用水的工作。

后来,她就成为了那位大牛的得意门生,以优异的科研成果提前拿到毕业证,成为了后来学弟学妹心中的一代传说。

她师姐曾问她,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她那时觉得自己的想法太过中二,没好意思往外说,只笑笑含糊过去。

但她心里知道,她渴望站在这个行业最顶尖的位置,去改变一些什么东西,去打破固有的规则,去成为一道标杆。为她自己,也为了她身上所有的身份标签——女性,孤儿,长得美的花瓶,或者其他一些什么。

她希望成为那点发光的萤火。

而现在的戚庭光,恰如那个青涩稚嫩、却一腔孤勇热血的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注:文中出现的剧本末尾小诗,出自海子的诗《女孩子》】

第144章 被牺牲的原配(17)

戚庭光的转学手续办得很迅速, 新学校比东文更远,课业更重, 小姑娘却一句都没有抱怨过, 默默背负起那些她这个年纪原不该承受的东西,一步一步走得坚定。

说来也巧, 当《玉兰花开》在沪城各个地方辗转演出的时候, 白萍筹备了许久的《华国妇女报》也正式发刊。

这报纸是她和一众女性同好长久的心血所铸,之前和唐沅通信时也曾提过几句, 唐沅深知在这个年代创办报纸杂志的艰难, 于是以宜新的名义投入了一笔钱。

现在的宜新已经是沪城发展最快的企业之一,提起高端商场,那些富太小姐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宜新。单是沪城城区,就已经开了三家分店, 且正有往周边城市扩展的趋势。

唐沅开始有更多的余力和金钱, 腾出手去做一些她认为有意义的事。

不止是支持几家报社杂志——这笔支出对如今的她来说几可忽略, 她还投资援建了一家西式医院及医学院,取的是曾经一家私立高中的校址, 里面的硬件设施都是现成的,等各类仪器设备安置好就可投入使用。负责人跟她说, 今年下半年就可以开始招收学生。

这个时代的西医还是一个对普通人而言略显遥远的群体, 内陆的西医院校更是紧缺。虽说学医救不了华国,却可以让华国在真正的危难来临之际不必受国外势力的掣肘,可以救下许多华国人的命。

仔细算来,如今离那场大战爆发也不算远了。

《华国妇女报》的发行首刊邀请了不少名家大家撰稿, 以女性学者为主,唐沅亦在其列。这个时候社会上的科学和民主之风吹得正盛,亦是青年学生中最时髦的话题,因时制宜,她挥笔写下一篇《男人的科学与真理》。

科学曾一度被认为是男人的战场,即使在她那个世界,科研领域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远的不说,但凡学过高中生物的人都知道发现DNA双螺旋结构的沃森和克里克,但拿出了关键性证据、从而证明这一结构真实存在的富兰克林呢,又有多少人记得呢?

唐沅从不认为,女性应该被科学拒之门外,动物分雌雄,不代表科学也该分阴阳。否则,那些曾在科学史上留下过伟大足迹的女性科学家们,岂不是都该被视为异端邪说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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