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欢(127)
这件事过后,大家想的都更清楚。
他不会退出,她也会一查到底,彼此个行其责,没有再见面的必要。
“我知道了,”张真人道,“不是公子要晾着徐大小姐,而是徐大小姐晾着公子,公子会不会觉得徐大小姐很无情。”
一句玩笑话,却收到了一道凌厉的目光。
张真人不敢继续说下去。
宋成暄眯起眼睛。
张真人立即走出了屋子,在公子身边时间长了,对公子的情绪他还是很了解的,一般到了这种时候,他们都要远远地躲开。
撞见门口的永夜,张真人眨了眨眼睛:“如果没有事要禀告,我劝你还是不要去。”
永夜黑着脸:“你又乱说话。”
张真人叹口气道:“我还不是为了宽慰他。”
张真人走了之后,院子瞬间变得安静的可怕,永夜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
京城的一处角落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蹲在那里,这乞丐刚来了不久,开始还被这片的乞丐追着欺负,到了后来没有人再去打他,反而会给他一些饭食让他充饥,有时候是半碗馊饭,有时候是散发着臭味儿的鸡爪。
因为他是在太可怜了,不知道经历过什么苦痛,他身上满是伤口,头发也少了一大片,裸露出来的头皮看起来血肉模糊,而且散发着一股股腐烂的臭味儿,苍蝇、虫子在上面飞来飞去,开始他还会伸手将蝇虫赶走,后来他也没有了力气,就任由它们去了。
早晚他都会成为一具尸身,让更多的虫子蚕食他的皮肉,这就是他的归宿,谁也无法改变。
大多数时间,他都垂着头,仿佛在昏昏欲睡。
偶尔被巡逻的衙差踹醒,衙差抓住他的头发,让他露出面容来,不过下一刻众人就被吓住,那脸也是同样的血肉模糊,一只眼睛已经瞎了,眼皮贴在干瘪的眼眶上,看着说不出的恶心。
“去养乐院里,今天有大户人家救济。”
他这才爬起来跟着乞丐们一起向养乐院走去,就在他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看到了地上那令人作呕的脓血。
这人身上的皮肉都坏了。
其中一个衙差皱起眉头:“应该将他赶出城。”
另外一个面露不忍:“算了吧,没有几天好活了,何必再为难他。”
就这样,乞丐就在街头游走,看着人来人往。
身上的疼痛一波波地向他压来,死亡对他来说应该是最好的归宿,可他还不能死,他还要找到一个人,救一个人,让他体体面面地活着,体体面面地离开。
乞丐抬起头,露出一只晶亮的眼睛,然后他继续低下头,看那一双双走来走去的脚,他已经看了好多天,脑海中出现了各种不同的人。
商贩、普通百姓、乞丐、衙差、大户人家的下人,这些人都有自己特有的装扮、气味儿和习惯。
只从一双鞋就能辨别出那人的身份。
如果他的鞋底已经磨薄,那肯定是因为走了很远的路,明明急匆匆地赶进城内,却突然放慢了速度,在城中一圈圈地转,若无其事地查看四周的情形,不愿意去酒店里吃饭,只在角落里嚼一些干粮,更不会找地方投宿,身上还有一股特有的腥膻味儿,那么这样的人就会引起乞丐的注意,因为这个人是他要找的朵甘思的信使。
然后乞丐像跗骨之蛆般贴上那信使,直到信使将从朵甘思的密信交给前来接头的人手中。
乞丐的任务完成了,前来捉拿的官兵将两个人团团围住。
两个人发现周围有埋伏,知道上当,朵甘思的信使将密信放进嘴中,想要毁灭证据,那乞丐却已经上前摘掉了信使的下颌,同时手中的利刃抵上信使的胸膛。
如果没来得及从信使口中夺密信,那么乞丐会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将证据拿在手中,因为这信函上面的字,一旦湿润就会化开,再也无法辨认。
乞丐只有这一次找到证据的机会,他必须把握住。
现在只要将两个人压入大牢审问,就能找到更多的线索,运气好的话,直接抓到大周通敌朵甘思的官员。
兵部尚书洪传庭和宋成暄走了过来。
顺利抓到了人,算是没有白费功夫。
洪传庭道:“京中有人与朵甘思的探子来往,非同小可,我会立即写文书报朝廷,这些人先押入刑部大牢,等有了确实证据再另行提醒旁人。”
“恭喜大人。”方才退到一旁的乞丐忽然开口。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
洪传庭不禁惊讶,一个女子怎么能有这样的能耐。
“大人,我能确定这是错纳土司的派来的信使,错纳与大周的官员有来往。”
洪传庭皱起眉头:“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