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狗血言情文里搞百合[快穿](164)
在转身的那一刻,她已经整理好了自己的表情。
看了男主一眼之后,仿佛被那样俊美的容颜俘获了芳心,她眼神中出现一抹情迷意乱的痴迷,在反应过来之后却又羞红了脸颊,腼腆的垂下了头。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一见钟情”的模样。
不仅是秦仲云相信了,围观的百姓们也都相信了。
更何况虽然景念带着面纱,可她那昂贵的穿着和通身的气质,都很难不让人相信她是个富家小姐。
这多好啊!
自古以来“英雄救美”“才子佳人”的故事就不少,说书人天天在客栈里讲的就是这一种,今天却让他们给碰上了个实例。
女的看起来娇美柔弱,男的看起来英俊潇洒。
他还救了她,这难道不是爱情的开始吗?
不要小看了古代的百姓们,他们虽然奉行的是封建理论,但是由于这个世界并不只有人类,所以思想倒也没有“存天理灭人欲”的地步,对于好的事情大家都是乐见其成的,而且他们对于八卦的热度可一点都不少。
见这两个初见的人都有些拘谨害羞,有那好事的人已经在一旁嚷嚷开了。
“这位小姐该多谢谢公子才是,幸亏他武艺高强制住了疯马。”
“公子不仅武艺高强,还英俊善良的嘞!”
“要我说啊,这小姐与公子倒是挺有缘……”
低着头的景念险些笑出声,如果不是她知道剧情,恐怕还会以为这些人都是男主雇来的,因为一个个说起话来都太像托了。
可是她知道男主不会,对方是一个非常相信自己魅力的人,不认为凭自己的本事会让任何一个女人不爱上他。
景念知道他的性格,于是将自己的行为表现的顺从他心意。
“多谢……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她说这话时脸颊红的更透了,让人即使只瞧见她的耳朵,也能知道她是在害羞。
秦仲云不是个傻子,女人有什么心思他自然都能看出来,更何况面前这个还是自己故意而为之的。
他心下颇为自得,这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简单,兴许是那前世的渊源,也让对方在见到他的一瞬间,产生了悸动感。
秦仲云拱了拱手,仿佛颇不在意道:“不用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在下应该做的。”
景念不能这么一直闷着不说话,否则这戏男主一个人可唱不下去。
她猛然抬起头,望着秦仲云,眼神晶亮亮的:“我请公子吃顿饭吧,虽然还是很微不足道,但是也请让小女子报答你。”
恰巧这个时候不知道哪里吹来的一阵风,将景念脸上的面纱掀开了一个角,虽然很快就又盖上了,但是那绝世的容颜还是出现了一瞬。
秦仲云眼中出现惊艳之色。
那天他坐的高,再加上景念速度快,压根就没怎么看清她的脸,只隐隐约约觉得是个好看的人。
却没想到会这么好看。
这一刻,秦仲云觉得,即使对方和自己没有前世的渊源,他也会对这个女人动心的。
这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出于一个男人对审美的基本尊重。
“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两人向最近的一家酒楼走去,围观人群开始慢慢消散。
景念表现出了一个少女的娇羞,她一直都在认真走路,没有分给身旁男人一点注意力,仿佛身边只是一团空气。
一个少女的本性是活泼的,但是当她情窦初开,再活泼的人也会安静下来。
不过人的本性不会变,她迟早有一天会露出真面具,景念现在就在等男主主动说话。
等能让她目前的态度转变的机会。
秦仲云没有让她等太久,主动挑起了话头。
“敢问姑娘芳名?”
“小女姓景名念。”
“芳龄几何?”
“年芳十八。”
……
两人一问一答,原本缠绕在他们身边紧张的氛围也逐渐散去,好像开始熟络起来之后,景念也变得稍微主动了一些。
她不再是刚才那个说话声若蚊蝇的人了。
“那公子尊姓大名?”
“在下秦仲。”
景念暗地里撇撇嘴,为了骗小姑娘可真不要脸,就连名字都要编个假的。
不过她现在得装不知道,懵懵懂懂的点点头。
走到酒楼的时候,两个人已经非常快速的熟悉了起来,至少在秦仲云有意的逗弄之下,景念会发出阵阵笑声。
她身上带足了属于毛贡的“孝敬”,自然是大气的选择了三楼的包间,还张口就是让掌柜的把店里所有好吃的菜都上一份。
这种属于小姑娘的天真嚣张并没有惹来秦仲云的讨厌,相反他还在景念看不到的地方露出有意思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