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殇/芙洛(119)
今夜,他的情欲越发显得炙热,眸子变成了墨紫色。
以客观的评价看,芙洛如今绝对称不上好看。
蓬头垢面,面有菜色,脸上泪痕纵横,还有不能忽略的鼻涕。
他用宽袖擦了擦芙洛的脸,轻轻的啄上粉唇,“小野猫疯够了?”
这一夜两人好像彼此仇人般的撕扯,疯狂。
用旷男怨女形容应该也不过分。
最终,芙洛觉得龙轩帝在床上可能有一点受虐倾向,当然施虐也是他的拿手好戏。
“我在生病。”芙洛毫不留情的拒绝了龙轩帝的第二次求欢。
大概是理由太充分了,所以他很听话的配合着当了个暖手保。
乾元殿的人早就快急疯了,皇上居然不在寝宫。
万全急得团团转,最终还是想起了一个地方。
夜阑殿
“皇上,该早朝了。”万全抛下了所有的太监,独自来到这荒废的一角。
屋里的两人都被惊醒了。
龙轩帝正打算下床,却被芙洛拦住。
所谓任性是女人的特权,偶尔的任性会增加女性的魅力。芙洛反省自己就是任性得太少了。
舌尖挑逗的舔上他的喉结,发现这里是他最敏感的地方。
“朕要~~”尾音被芙洛吞下了肚子。
“你不是病了吗?”龙轩帝的笑容让芙洛觉得惊艳。
“病了就不能好吗?”
一时间,旖旎的风光再次浮现,万全面红耳赤的走远。
龙轩帝十几年来第一次早朝迟到。
一迟到就是一个时辰。
[正文:第七十五章 五星饭店]
芙洛并没有立即回到那满眼华丽的地方。
一是总不能才搬进来养病,第二天就出去。
其次是偷偷摸摸的感觉真的很刺激。
龙轩帝走后,太医院的江院士大人很快就来了。
接着来了两个小丫头,将寝具全换成了丝缎,忙里忙外的大扫除了一番。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夜阑殿去了颓败之势,倒有了隐居之质。
仿佛这里不是那宫女一夜白头的地方,而是另一处世外桃源。
回到宫中后,也就这段日子心最为轻松。
最最奇怪的是,碧梧和弄影仿佛从后宫消失了一般,再寻不见踪影。今日来伺候自己的两个小丫头都是陌生面孔,并不是自己早已习惯的碧梧弄影。
芙洛暗自奇怪。
爱情是一朵花,需要时时浇灌。
好感也是一朵花,需要辛勤抚养,。
芙洛觉得好感是爱情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爱情这个共产主义理想,虽然看不见他的实现,但是并不妨碍被利益驱使的人们――例如芙洛,向他奋斗。
每个人都有自己发泄的方式,有人喜欢撕扇子,有人喜欢喝酒,有人喜欢high歌,也有人喜欢疯舞。
窗外飘起鹅毛雪。
总让人忍不住的合雪起舞。
褪去冗长厚重的棉袄,穿起薄薄的青色春衫,高抛着水袖,跳起不知名的舞蹈。
只觉速度越来越快,舞步飞旋得越来越流畅。
身子越来越热,温暖的感觉让人太不舒服。
踢掉鞋袜,赤足踏雪。
温暖中,享受着寒冷从足心传来,两种极端的感觉,营造了甜蜜包涵苦涩的极至美味。
(有没有喜欢冬天吃冰淇淋的?)
那个人来得无声无息。
当并不妨碍女人的第六感发生作用。
他来到后,疯舞成了最优美的舞姿,有企盼,有欢愉。
人类,视觉的动物。
芙洛喘息着停下来,眸含秋水,面带桃花,望着一袭宝蓝常服的龙轩帝。
他叹息一口。
“怎么不穿鞋?”面上有责备。
芙洛脚尖踏上他的脚背,站立。双手从他腰上绕过,在背后合抱。
脸搁在他的胸前。
“这样就不会冷了,有你的温暖真好。”
“这么不会照顾自己。”龙轩帝的口吻有些宠溺。
芙洛一直觉得无论任何男人,骨子里潜藏着英雄主义。
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女人,一定比一个很会照顾自己的女人更能留住男人。
如果太会照顾自己,他一定会把自己人在后宫的深海里自己沉浮。
而你,就是我的救圈。
爱情的游戏,女人天生就会玩,只有高低之别。
芙洛算准了他会,所以自导自演了一场唯美的“地飞仙舞”舞台剧。
晶莹的雪,配上晶莹的脚。
芙洛觉得人类天性里都有一点恋足。
比如自己,比如龙轩帝。
将双足放到他的怀里,心里充满了偷情的快感。
这一夜,他从脚趾亲吻到嘴唇,身体的每一寸都不放过。
如果以前是刻意的欢爱,那么现在称为如鱼得水一点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