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姝(219)
是的,他已经单方面认定阎罗王是自己的朋友了。他从来没交过朋友,生命中除了父母与主子,并没有其他人留下过痕迹。友情是什么滋味,他从不曾体验过,所以有些新鲜,又有些期待。
中年男子听说是烧给死人的,脸色立刻黑了,摆手道,“滚滚滚,活鱼本员外也不要了!晦气!”
女子娇嗔,“老爷,咱们走远一点儿吧,怪可怕的。”
一群仆役连忙上前收拾东西,搬到远处去坐。周围终于清静了,车夫这才举起大拇指,低声道,“小后生,不愧是读书人,脑子就是灵活,三言两语就把那地主老财吓走了!”
有姝也不辩解,继续认真烤鱼。
阎罗王心情大悦,极想把小赵县令摁进怀里好好揉搓一番,却不得不暂时按捺。他原本想揭破他有阴阳眼的事实,但现在看来却是不必。这种“你不知道我知道你能看见我”的游戏实在是太新鲜有趣,令他渐渐上瘾,乐此不疲。
有姝烤好鱼,按照上古的祭奠之法进行参拜,然后投入火中。火焰舔舐鱼肉,发出吱吱声响,不过半刻钟就已烧成灰烬。
车夫看得目瞪口呆,呢喃道,“你还真的是献给阎王爷的啊?火也不大啊,怎么眨眼就烧没了呢?难道阎王爷真能收到不成?”
收没收到,用眼角余光一瞥就知道了。有姝抿着嘴,一派闲适,心里却颇为欢喜。只见高大男子正举着用木棍串好的烤鱼,不知该从哪儿下嘴。他咬了一口鱼腹,慢慢咀嚼吞咽,然后凑过去,低声道,“多谢。”
浑厚嗓音在有姝耳蜗里打旋,然后往每一个毛孔里钻,令他手脚发软,心尖发颤。不能点头,不能答应,不能翘嘴,不能弯眼!他一再告诫自己才没露出破绽,末了不着痕迹地松口气。
阎罗王直勾勾地盯着他,哪能发现不了他绯红的耳尖和遍布脖颈的鸡皮疙瘩,还有他比平时更为璀璨濡湿的眼眸。这幅模样,明显不是因为害怕,而是羞涩,逗弄小赵县令果然妙趣无穷。
阎罗王边吃边暗笑不已,越发觉得这一趟来对了。
两拨人休整完毕,因要赶到下一个小镇过夜,便相继出发。地主的马车虽然速度比牛车快,但箱笼多,负担重,反而渐渐落在有姝后面。有姝半靠在车壁上,正翻看一本游记。阎罗王斜倚在他身边,下巴磕在他肩头,一起阅览。
他可以由实化虚,又由虚化实,故而并没有什么重量,只是让人略感森寒罢了。但有姝已经把他当作密友,很快也就坦然承受,心中还颇感新鲜有趣。他刻意放缓阅读速度,生怕对方看不完,待要翻页时就用指尖撩起下一页,见他往后瞅就翻过去,往前看就再翻回来,然后悄悄挤一挤小酒窝。
阎罗王哪里是在看书,根本是在看小赵县令。对方自以为做得很隐蔽,实则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在他的神识监控之内。越是与小赵县令相处,他就越是难以自持,几乎每一个瞬间都能拿出来反复回味,暗生欢喜。
世上怎会有如此有趣的人呢?他时常这样想,然后忍俊不禁。
当两人自以为彼此不知道,却又暗暗享受时,牛车驶入一片密林,再往前就出了丽水府地界。车夫露出紧张的神色,盖因州府交界之地往往是盗匪横行之所,两边的官府都不想管,推来推去也就养出许多匪窝。
正当车夫想提醒东家注意安全时,树林里传来一阵脚步声,紧接着树上、草堆里、路两旁,忽然冒出许多拿着弓箭、砍刀的彪形大汉,喝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下车下车,打劫来了!”
后面的土地老财也同样被团团围住,正探出脑袋求饶。
有姝早已把多余的银两藏在挖空的车轱辘内,包裹里除了几两碎银,几件衣裳,什么都没有。他见阎罗王站在车辕上盯视盗匪,指尖隐现黑光,这才明白他跟了自己一路,原是为了护送自己上京。
想来也是,虽然新皇开始整顿吏治,但以前那些落草为寇的乡民还未招安,这一路若不雇佣镖师,轻则财失人伤,重则魂断黄泉,若无人护送,定然九死一生。有姝心中感激,眼睛就透出些许水光,看上去颇为可怜。
匪首上下打量,见他穿得普普通通,身体也干瘪瘦弱,就知他是个穷人,想把他放过去。
“头儿,还是搜一搜吧。有些地主豪绅为了躲避打劫,也喜欢装穷呢。”一位儒生打扮的土匪凑过去提醒。
“搜,一块儿搜!”匪首觉得有理,命大家把车上所有东西卸下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