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时恰恰归+番外(20)

作者:申丑

沈拓嘿嘿一笑,道:“也不过四五十两,我统笼着算一下,想凑个百两银子。纳征下聘所用布匹、首饰、鲜猪、干果等再加上现银,用上五六十两。余下修缮屋宅、置办酒水宴席杂事。”

曹三听他这糊涂账,显些想吐血,骂道:“你他娘要办多少酒水?你小子有多少亲朋要请?一两银子也能办得上等的席面,你他娘要费几十两银?聘礼不说,这是你给你娘子的体面心意,多少也没个准。你家屋宅也只是被糟蹋得杂乱些,不过补些瓦片,补漆梁柱,这些表叔家就能与你做好,你到时只费个一二银子请那些学徒长工吃个酒宴便罢。仪仗花车不用你小子考虑,我们又不是死人,让你自个张罗这些凭个心酸。”

沈拓被骂得张口结舌,半晌才道:“这……总要往宽裕里打算,免得临到头后手不继的。”

“这倒是个理。”曹三气哼哼,“不如这般:你这山林先不必大动,先拣出有年份的卖个十来两,将纳征用银留出来。到时再看请期请的是什么吉日?宽缓些年底或明岁,你总又有银钱进益,要是婚期紧,再作打算。”

沈拓摸摸鼻子,道:“我与何家结亲,本就是我高攀,想着总尽自己全力方不委屈何家小娘子。”

“我看是因为何小娘子生得美貌。”曹三斜着两只眼,“我听二兄说何小娘子生得天上有人间无,如同青娥素女下凡。”

沈拓被打趣得如同滚水烫过的虾子,道:“她脾性也是极好的。”

曹三笑:“你才见她一面,统共也说不了几句话,就能知道脾性?你二伯娘还以二兄是个风流才子呢。”

沈拓认定何栖是个好相处的脾气,他也不反驳,只面上透着笑意。看得曹三直摇头,他这表侄是没救了,大雁都没送过去,就已经迷晕了头,那何小娘子不是天仙,倒像狐狸精。

许直这才知道沈拓原是为了婚事花费卖树,忙道喜道:“竟不知道都头好事将近,恭喜恭喜,预贺都头夫妻和美,多子多福。”

“承你吉言。”沈拓谢过。又将刚与曹三商议之事说与许直,“原说要尽卖的,沈某却又出尔反耳,许叔切莫见怪。”

“诶,都头实是多礼,自古买卖哪一口而定的,自是商而后定。”许直道,“许某也沾沾都头的喜气。除开此趟的买卖,都头不管何时来找许某,许某自都接下。”

这自然好,沈拓抱拳道:“有劳许叔,沈某婚时,许叔来吃一杯喜酒。”

“都头相邀,哪敢不去啊。”许直乐了。能结交沈拓,他自然乐意。

这次买卖做的,三人皆是心情大好。曹三与许植拿草绳绑了看中的树木,另使人砍了运回去炮制。

晚间,许直亲自送了十四两银子来,沈拓接了,笑:“许叔别吃亏就好。”

许直道:“托大说一句话给都头,在商言商,商人又怎会做赔本的买卖。都头若是看得起许某,将来山林的木材成长,还卖与我。”

这话沈拓一笑置之,并不应他,道:“没个七八年不成材,到时谁知什么光景,许叔也打算得忒远了些。”

许直虽有心想搭上沈拓,今天一番交道下来,知道他不是什么好糊弄的,再者中间又有曹三指点,倒显出几分滑溜来。他也不心急,又絮叨几句揖礼告辞。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厮热情得很。”一个人骑了匹白马,慢悠悠地从一旁角落踱了出来。

第12章

这人生得极为好看,目如晨星,唇若海裳,肤白更是欺霜赛雪,端得是色如春花,艳色夺人,正是县里的马快都头施翎。

施翎原是芨州人,他面如好女,身段风流,常被人当作优伶面首之类的尤物。偏偏性子糟糕,一言不合便要出手打人。他在原籍被一个富家子调戏,摸了他的手说要拿银买了他养在外头,施翎哪肯受这辱,暴起来操起酒壶就砸了过去。

他下手本没什么分寸,又喝得半醉,边打还揪着富家子骂:“想养爷爷,爷爷的拳头须教你识得爷爷是哪个?调戏我?爷爷是你的活祖宗。”

富家子早瘫在地上一动不动,一个胆大的下仆上去一探鼻息,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打死人,小郎君被打死了……”

施翎酒醒了一半,上前将两指压在富家子颈侧,果然没了动静。轻哼一声,摸出身上所有的银钱在酒肆买了壶梨花酿,道:“自古杀人偿命,我既打死了他,自会去投官。都道梨花酿色白清冽,回味有甘,当得千金买醉。名不虚传,果然好酒。”

一壶梨花酿喝完,施翎果然自己去府衙投案。

芨州州府与皇室沾亲带故,是个爱美之人,美衣美食美人皆是心头所好。见了施翎简直神魂颠倒,将袖子掩了脸,跑回去跟他娘子道:此等美人,怎忍让他碾落泥中,与腐泥蛆虫同污。

他娘子一翻白眼,知道他犯了老毛病,又观此案,富家子调戏在先,施翎受辱杀人在后。州府娘子也是个烈性人,这些商贾贱业,仗着家财街上看了长得好的就要上去调戏恨不得抢了家去的,打死了活该。遂给自家夫君吹了吹枕头风,道:施小郎虽然杀了人,但哪个有点血性的男儿肯当街受这等欺辱的,若换了我,子孙根都给他打烂。

芨州州府胯间一凉,堆起笑脸讨好家中河东狮,他本就舍不得杀施翎,顺水推舟判了个流放,还假惺惺道:你杀人罪大,不可轻赦,此生归不得故里。

归不得故里算个屁啊。

施翎父母早亡,名义上是跟着兄嫂过活,却是他自个西家蹭饭东家借喝,稍大点,兄嫂连面子情都不要,将他赶了出去。施翎无法在一个破庙落脚,跟着庙里的老和尚一同吃住,还学了一身的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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