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垃圾桶通古代(32)

作者:弹剑听禅

刘肇仁也笑了笑,收住了盖话题。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刘肇仁告辞离开。一走出小店,刘肇仁的脸色就落了下来,回头留恋看了一眼身后,大步离开。他不知道,在他离开后,韩诺深深叹了口气。她不是当年高中时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对于刘肇仁的暗恋察觉不了,只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她如今心中有了深爱的人,不会接受别的男人的感情。就当做什么也不知道吧,她和刘肇仁还是谈得来的老同学好朋友!

……

一连十多天的风雪天气,天气越来越冷,许多村民家中的食物都吃光了,村民们纷纷上门向李周乐借粮。李家的存粮也不多了,有着暖和的棉衣,不像其他人出门远一点儿就被被冻到,李周乐决定前往镇上,再买一批粮食回来分给大家。若是在现代,李周乐的这种行为肯定会被人讽刺为圣母,但在古代,民村淳朴,特别是一个村子里面的人,许多祖上都是同一个祖宗又或者许多人家都连着亲,有能力帮助别人的时候,相互帮助很正常。何况,李家提供的粮食并非无偿,需要村民们还的。村民们也朴实,别人帮忙的恩情绝对会记牢,不会赖账不还。

温家三兄弟自然跟着李家姐弟一起行动,他们受了李家那么多恩惠,力所能及地回报李家。李家的柴火即便每天不间断地烧,也能用到冬天结束了。但温家三兄弟没有停止每天到树林里面拣柴火的行动,拣回来的柴火除了给李家和留给自家的,一些分给了村子里面的村民——因为天气太冷,村民们几乎都不出门。主要是没有厚衣服穿,一家人只能挤在一起,围着不厚的被子,靠着体温取暖——偶尔,三人会在林间拣到冻僵的蛇和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然后一起到李家改善伙食。谁叫他们的手艺不好呢。温子夏虽然会做饭,不过是将饭做熟。味道,反正温家两兄弟从来不指望。

第二十一章 李家大哥

五个人在村民们感激的目光中走出村子。大家都知道了李周乐要去城里买粮食的事情,心里面又感动又不好意。李家当初最潦倒的时候,自家没有帮上忙,如今还要李周乐当了自己的嫁妆帮助大家。淳朴的村民心中下定了决定,以后一定要好好回报李家和温家人。这两家人都只是少年和孩子,没有强壮的劳力。等开春以后,他们两家的重活,村子里面的人全部承包了。

孝水镇是一个不大的镇子,但十分有名。孝水镇原本不叫这个名字,相传千年以前,有一个叫做姜诗的孝子因母亲听说家乡的临江之水可治眼病,,遂辞官背母千里回乡。其妻庞三春每天从七八里外临江挑水为婆婆洗眼。婆婆喜欢吃鱼,夫妇俩日日烹鱼让婆婆与邻居婆婆共享。后来婆婆听信谗言百般刁难媳妇,还逼迫姜诗休妻,庞氏尽管饱受委曲,寄身庵堂,依然每天拾柴为生,买鱼托邻居送给婆婆。庞氏子安安也懂孝道,每天从上学口粮中抓出一把米,积捧成袋送与母亲,还代母挑水为奶奶洗眼,不慎溺水身亡。姜诗一家的孝行感动了神灵,在其房侧点出一水池,味如江水,每天跃出鲤鱼一对供庞氏孝敬婆婆。此水池被誉为“孝水”,姜家所在的小镇也改名为“孝水镇”。

五个人先到镇外的孝水池装了两罐水,据说长年喝孝水池中的水能够延年益寿、百病全消,每个到孝水镇来的人都会装一些水回去。

进入镇子,路上的行人很少,大家都因为天气冷不愿意出门,大街上非常萧条。所幸米铺和杂货铺开着门,但卖肉和卖鸡蛋跟菜的没有。这一次,李周乐买了三百多斤的粮食。因为天气冷的原因,粮食的价钱涨了许多,付出的银钱是之前买粮食的三倍。对于银钱的减少,李周乐也只是皱了皱眉头,却毫不吝啬地拿了出来。

路过惟安当铺(镇子上有分铺)的时候,孙掌柜正站在门外,对着五人很是友好地笑了笑。五人吃惊,以孙掌柜的地位竟然对他们这么友好,让他们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他们不知道,孙掌柜这么对他们,全是因为那个塑料瓶。前段日子,姜家遇到了困难,姜颢之将瓶子借由其姐之手进献给皇帝——姜家大小姐早年入宫,靠着自己的打拼被封为嫔——顺利解决了困难,并且因为献宝有功得到了奖赏。孙掌柜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对李周乐等算是间接帮了姜家的人态度好,而且他想着李周乐既然有那么个宝贵瓶子,说不定还有其他。现在关系处好了,以后李周乐要当东西,第一个考虑的肯定是他们的当铺。

镇上没有什么可以逛的,买好粮食后,五个人就回了村。先让李易书带着温子珏回家——小孩子走了一路累了,眼睛几乎睁不开——温子夏李周乐带着温子瑜一户一户地分发粮食,收到粮食的村民们非常感激,对着他们说了一箩筐好话。温子瑜挺着小胸脯,他发觉帮人是这么有成就感的事情,自己是个小男子汉了。

远在千里之外的北边边境,李易书和李周乐的大哥跟着他的同袍前往元帅的住所。据说朝廷给元帅赐了奖赏,元帅让他们这些手下去自己的住所,把奖赏分给他们。

“卫风,你说这仗什么时候能打完?”岳云飞的双手拢在袖子中,他们身处北方,比孝水镇那里更冷,但岳云飞本来就是北方人,已经适应了这样的天气。至于李家大哥……

“快了,就这一两年吧。”李家大哥道,眼望着远处的天空,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以及这一世的爹娘,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他已经离家五载了,最小的弟弟易书应该十岁了吧?那小家伙以前最喜欢跟在自己身后做跟屁虫,不知道五年过去了,小家伙还认不认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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