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垃圾桶通古代(225)
李家大哥回忆韩诺给他讲过的剧情,在凡人界的十三年是主角最轻松的十三年,他可以尽情享受一下,不过却不知道韩诺穿越成为哪一个。要知道这篇文中可没有女主的。
韩诺穿越成谁呢?没有女主角,她自然是穿成配角,青冥宗宗主的女儿,主角的师姐。原著中这位师姐只在主角进入宗门时来围观过,就没有再提及了。文中写的是这位师姐的资质不是很好又不努力修炼,被恨其不争不的宗主关起来硬逼着其修炼。
现在韩诺与李家大哥一样是个小婴儿,不同的是,李家大哥有记忆,但韩诺不知道怎么的没有自己是韩诺以及李家大哥的记忆,就如同第一世穿越成为岳君酌一样,现在的韩诺只知道自己是穿越者,脑海中自带一份跟《长生诀》同名的修炼功法,其余就没有再多了。
做婴儿是很无聊的,什么事情都不能做。除了吃和睡,两个伪婴儿的其他时间都用来修炼长生诀。长生诀的修炼法门与纯元大陆的修真法门不一样,因此即使两个人用了五年时间将实力恢复到原本的状态时,其余修真者都没有看出来,还以为他们是没有开始修真的凡人。
五岁的李家大哥终于得到了鲜于二哥丢弃的那本修真秘籍开始修炼这个世界的功法,韩诺也由青冥宗的宗主启蒙,教授其修真。有长生诀打底,两个人的修真速度都非常快,为了不让人看出异常,他们都选择了压制修为,让修为缓慢增长——即使如此也比其他人修炼得快——因此基础打得非常牢固。
转眼,八年过去,李家大哥在外表现的修为到了炼气期巅峰——实际修为是筑基中期,但修炼长生诀筑基不会引起天相——李家大哥知道在纯元大陆筑基会有天相显现,因此即使一年前就道了炼气期巅峰也没有筑基,免得蝴蝶了剧情。
终于到了鲜于二哥的敌人深夜屠杀鲜于家的这一段了,不过他们刚刚从墙头跳进鲜于家的院子就被李家大哥给揍了。揍趴下后让下人把人绑了等天明送到衙门去。鲜于老爷夫人和鲜于大哥震惊过后全都围着李家大哥询问他怎么会有武功了,是不是鲜于二哥教他的。只听得一声“这位小公子安好?”,众人连忙回头,一下子全都呆住了。只见半空中悬空停着一把宝剑,剑上竟然还站着一个人。
“神仙啊!”凡人界虽然不知道修真界的存在,但神仙的传说却有很多,鲜于家的人看到苍松真人,自然将其当做神仙,下饺子一样全部跪了下来,只余李家大哥站着,歪着脑袋打量这个会成为他师傅的修真者。
“小公子为什么如此看本座?”苍松真人对李家大哥很感兴趣,没有想到会在凡人界见到如此年轻的修真者。这个少年应该只有十二三岁吧,却拥有了练气巅峰的修为,其根骨资质肯定是极品中的极品,只怕修真界中只有掌门的女儿才能够与其一较高下。就是不知道他是哪一门的弟子,其师傅怎么会将他放在凡人界?要知道凡人界的灵气稀少,根本不适合修炼。这少年的师傅的行为纯粹是在阻碍少年进步,浪费少年的天赋!
“你为什么能飞在天上?”李家大哥装做不明白地问。
“修真者到了筑基期都能够御剑飞行?”苍松真人惊讶,“你师傅没有告诉你?”
李家大哥摇头:“我没有师傅。”
“没有师傅?”苍松真人差点儿失态地尖叫,“那你是如何修炼到炼气期巅峰的?”
李家大哥一副茫然的样子——足可以得个影帝大奖了——道:“什么事炼气期?就是我现在内力的阶段吗?我是跟着二哥买的一本武功秘籍修炼的,不知道怎么的就修炼到如今这个地步了。”
照着武功秘籍修炼?而是还是在大街上买的秘籍?没有师傅教授?苍松觉得自家门派的那些优秀弟子们听到这句话后肯定会羞愧得拿剑抹脖子。不过转念一想,苍松真人又高兴了。只是自己拿着秘籍修炼,还是在灵气修炼的凡人界中短短纪念酒能够修炼到炼气期巅峰,足见这少年的资质有多妖孽。若是自己将其收为徒弟……
苍松真人板起脸,一副道骨仙风的模样还是很哄人人的:“本座乃修真界青冥宗开阳峰的首座苍松真人。孩子,你可愿意成为本座的徒弟?”
李家大哥继续装小白:“当你徒弟能和你一样在天上飞吗?”
“当然。”苍松真人点头。想着带李家大哥回山后立刻让其筑基,不就满足李家大哥想在天上飞的条件了吗?
“那好吧,我拜你为师傅。”李家大哥笑眯了眼睛。修真者也挺好糊弄的嘛!
第一百三十六章 修真世界二
李家大哥跟着苍松真人离开了,鲜于家对于自己小儿子有仙缘一事,高兴得无与伦比。虽然舍不得小儿子离家,但为了儿子的前途,他们还是放手让李家大哥离开了。李家大哥为了偿还鲜于家的抚养之恩,问苍松真人讨要了好些凡人能够吃的丹药留给鲜于老爷夫人和鲜于大哥,保证他们能够无痛无病的长命百岁,还给鲜于二哥留下几颗可以增长内力修为的药以了结从其手中得到修真功法的因果。苍松真人凑趣做好人,给了鲜于家每个人一块下品灵石做的初级护身符,戴在身上的话不但能够调理身体,而且在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还能够激发护主功用,虽然以下品灵石存储的灵气量,一个护身符能够激发三次护主,但鲜于家的人已经很满意了。特别是是鲜于老爷和鲜于夫人,他们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大用得上这护身符,不过可以留传下去给子孙们使用,当做传家宝。李家大哥觉得这护身符最适合鲜于二哥,谁叫他喜欢在江湖中到处跑,遇到危险的可能性比其他鲜于家人多出十倍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