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香田园+番外(15)

作者:四叶荷

第十三章大宝的想法

转眼也过去大半个月了,和温老板约定的日子也到了,这些天,林荷做了两个米老鼠和唐老鸭,还有海盗船长和机器猫的玩具布偶出来,打算这趟顺便出去看下温老板那边的货卖的如何,林荷还是和大宝两个人去了天心镇,走到天心镇上还没有到彩蝶轩的门口,正看见店小二一直在往外张望,看到他们来了,立刻迎出来。

看到店小二的殷勤,林荷知道上次的小熊应该是卖的不错的,店小二看到林荷,走过来说“林姑娘,林公子,温老板在厢房等着你们呢。”

来到厢房果然看着温老板早在那里等候,温老板看着林荷两兄妹进来,立刻招呼他们坐。林荷“掌柜的,上次的小熊卖的怎么样?”

温老板朗声笑了笑“上次的玩具卖的甚好,这不每天都卖断货,好多小孩子都是每天排着队来呢。”

林荷让大宝把包袱里另外的四个玩具拿出来给林老板,林老板看着这些个玩具,不由得再一次惊讶。这个小姑娘的脑子里整天想的是什么东西呢,怎么想出来的东西都是别具一格便便又招人喜欢的很,做生意的人都是精明的,他看到了这些玩具布偶的商机,相信林荷也是知道的,便试探的开口“林姑娘,既然你能够想出这么些个好主意,为什么不自己开个小店卖这些玩具呢?”

林荷听懂了温老板的意思“我们家只是寻常的农户,只是想得些小钱在家里种些田就好,除了种田,别的也不会做,加上家里兄长也还小,暂时还没有想过经商。”

温老板听懂了林荷的意思,林荷并没有想自己单独去做,这就好了,林荷这回同样的要了些散碎银子,剩下的都是要的银锭子,没要银票。

并告诉温老板,以后每个月只给他送一次玩具布偶,冬天天气冷了,上街的人少了,加之过了那些个刚开始那段新鲜劲,可能也未必有之前那么好卖了,温老板想想也确实是这个理,便答应了。

大宝上次已经见识过了,所以这次也并不惊讶,加之他本来也是个老实人,妹妹要他不要乱说话,他是不会乱说话的,林荷也是知道这个大哥的,所以才要大宝陪着来,大宝对于这个妹妹在和温老板说话的语气也是陌生的,在家里的林荷除了有时候懂事些脑子转的快些之外,在爹娘和家人面前也就是个七岁的小孩子,有时候会撒娇有时候会无理取闹。

但是林荷每次和温老板说话的时候,会让大宝觉得很陌生,觉得眼前的妹妹像换了个人一样,说话的语气和懂的东西是和平时完全不同的,妹妹虽然也说过看到别的做生意的人都是这样的,不过是有样学样,不过大宝是不信的。

妹妹一直呆在林家村,见的地比人多,林家村里面也没有几个做买卖的,大宝明白这个妹妹有些事情不想让他知道,但是大宝知道这个就是自己的妹妹二丫,对家里人是实打实的好,每次赚回的钱都是想着怎么样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就够了,还有什么别的不满足呢。

如果没有这个妹妹,家里现在已经开始为冬天即将来临在犯愁,而他还在铁匠铺被那师父当佣人,所以大宝从来不问妹妹到底是怎么回事,而且还会帮妹妹在爹娘面前说谎掩饰。。

林荷也知道大宝是不信她的话的,但是他也看得出大宝不会说出来,大宝在爹娘面前都会帮他遮掩着,林荷想过跟大宝实话实说的,但是最后还是担心大宝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如果告诉她自己只是来自异世的一缕孤魂,大宝怕是不会相信还会以为他失心疯了,就暂时这样吧,或者等大宝年纪再大点再告诉他。

林荷身上揣着两百两银子也没在街上多逛,想着这些银子是拿来盖房子用的,林荷想房子这次是一定要盖的,自己家的那个房子热天热,冷天冷的,下雨天到处漏水,而且院里都是泥土,下雨只要一出门,鞋上都是泥巴,实在是没有办法住人。

林荷听黄氏说这个房子还是分家的时候,因为祖父祖母没有房子,给了他家二两银子买的人家的房子,买了之后一直没有钱翻修,就一直这样住着。再想想家里要买的东西也是买的差不多了的,便和大宝回家了。

回到家,把得来的银子交给黄氏,全家人一起商量盖房子的事情,如果房子加上围墙还有后院都用青砖的话,盖房子的费用要五十两左右,加上人工费伙食费,还有新房子之后要做些家具的费用怕是要十多二十两,家具林荷想让二狗子的爹李叔做。

李叔的手艺是不错的,加上和他们家交好,价格也是好说的,最主要的是自己做出来的家具肯定是经久耐用的,古代别的不多,像树木这样的哪里都有,这些东西也没有划分,山里的树木都是可以用的。

林荷想多建几间房子,如果实在家里这边地不够,就把围墙外面的地也划些进来,他们家的院子周围是没有别人的,那些地都是村里的,如果要划地的话只要去族长家说一声,族长去下林村各家走动一下,每家按个手印就完事了,一般像建房子这样的大事情,村里面的人都是不会反对的,毕竟谁家都会盖房子,如果地不是属于私人拥有的,只要是属于林家村都是可以用的。

林荷想多建几间房子,现在家里的房子实在是太少了,现在小宝还小都还跟着她和三丫一起住,大宝和秦老爹一起住,如果过几年要娶媳妇了,肯定是要自己有间房子的,尤其是大宝,也要不了几年就要说亲了,难道到时候又重新来加房子吗,还不如现在就把房子一次性盖好。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