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掌民国(128)

作者:叶凫舟


“你第一次来上海,人生地不熟,真的听了你的话,我就在家里干等着,不来接你一趟,万一你迷路了,我再去哪里找一个好妹妹?”

宋如媚家里有一哥、一姐、一弟,独独缺了个妹妹。

她心里当孟霄是亲妹子的。

路不长,但走了许久,终于挤出人群,在路边叫了辆带顶篷、有软垫的黄包车。坐上了黄包车,两个人才喘了口气,真正聊起了天。

她们其实认识不久,总共两三年。

宋如媚是上海的明星,孟霄此前从没来过上海,但在无锡的电影院里,看过了她的所有电影,不止一遍。家中卧室的墙上,挂满了她的海报。报刊杂志上有关她的报导,也会小心剪下来,黏贴到自制的“媚影合集”里,是她忠实的影迷。曾为捍卫她“上海滩第一红星”的尊严,与表妹裘菁菁——“对家”索澜迪的狂热粉丝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大获全胜。

孟霄的师父,也就是她的姨夫裘云襄,一听两个小女娃打架的原因,气不打一处来,撩起着祖传的藤条,就开始施行家法。

亲女和外甥女各抽二十鞭子,公平、公正。

裘菁菁还没挨过十鞭子,就哭的梨花带雨,没出息地求饶,“菁菁错了,爹爹饶过菁菁这一回吧!”又一鞭子抽来,娇躯颤了两颤,从长板凳上滚了下去……

另一条长板凳上,稳当当趴着,硬挨鞭子,一声不吭,昂然不屈的孟霄,见表妹快要被打死了,叹息一声,也低了头、认了错,“师父,您罚的不公平,我不服!这次争吵,是表妹先开的口,但却是我先动的手。表妹有错,是小错,不该逞那口舌之利,叫我生气;而我的错,是大错,我动了手,犯了大忌。万一误伤了表妹的脸,就是终身的遗憾。我是大大地不该!表妹剩下的十鞭子,我一并替她挨了,不冤!”

裘云襄挥鞭子的手,停在了半空。

他大半辈子收了不少徒弟,儿徒也有,半路拜师的也有,论骨性刚强,没一个比得上眼前这个小女娃。

从此,便给她定下了“坤生”的发展路子。

孟霄曾把这段往事,当趣事一样写在信里,讲给她的女神宋如媚。

宋如媚看罢,莞尔一笑。她没想到,在她还没有大红的时候,在离上海一百多公里外的无锡,有一个倔强的小影迷,为了她跟表妹争执不下,打了一架,从而改写了一生的走向。

前年,孟霄在北平的开明大戏院登台。

由于宋如媚“首度下海”的噱头太足了,报刊杂志的记者和粉丝都过于疯狂,堵在万影彙的摄影棚外,从早到晚。摄制组实在招架不住了,便将《江湖媚影》的激o情片段,迁至北平的华北影剧院拍摄。宋如媚秘密来到北平,第一件事,不是呆宾馆里休息,也不是同华北影剧院的负责人见礼,而是跑去开明大戏院,听了一出孟霄唱的《空城计》,被她的金石之声震撼到,从此成了她的戏迷。

一年半后的今天,她们再度相见。

长久以来,两人书信相交,身边人不晓得的秘密,都会在信中分享给彼此。因而,总共才见了两回面,却像是认识了十几二十年,那般相熟。

她是她的戏迷,她是她的影迷。

或许,这便是“投缘”吧。

***

韦岚昉在衆人拥簇下,出了车站。

他的戏迷四面八方涌来,将几个出口都围得水洩不通,吵极了、闹极了,但影响不了他的仪容风度。在保安的护持下,他的脚步艰难地行进着,他的脸上挂着谦逊的微笑,人人都为他的绝世风采所迷,欢呼声一浪盖过一浪。

回到宾馆,关上了门,独处的时候,他就像换了一个人。

迅速脱下了金丝银线绣制的昂贵长袍,换上了轻简便装,电话通知助理,推了晌午的应酬(不管谁的邀约,都推掉),便悄悄一个人溜出了后门。

他要找人,找一个勾住了曹大总统的胃,在南京引发“鸭血粉丝效应”,并将这股风潮推波至北平。一时间,几十家“鸭血粉丝”作坊平地起。他在北平吃过,也在南京吃过,各家味道都不同,不知哪家是正宗。

比起鸭肉来,鸭血不贵,粉丝更是寻常可见,普通百姓也吃得起。

“鸭血粉丝”汤做法也很简单,用鸭骨熬制成高汤,再倒入些不值钱的鸭杂,配以青菜、萝蔔、豆泡等家常素菜,家里有几口人,能吃多少粉丝、就煮多少粉丝。一锅高汤,夏天能放一整天,到了冬天,存上三天也不会坏。这道吃食,实在是物美价廉。

一个月后,鸭血粉丝汤便成了寻常百姓饭桌上的寻常菜。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