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女配的极品闺蜜(232)
作者:松鼠醉鱼
“你说‘解放军叔叔好’,再敬个礼。”
秦瑶冷漠道:“别骚了,知道你闷骚,不要闷骚变成明骚。”
“污染我们家两个纯洁干净的娃儿。”
“你再这样,我要变成冷酷无情的秦队才能招架住这麽生猛的你。”
秦传荣宠爱孩子,见了这两个小外孙,稀罕的不行。
“姥爷,姥爷……”
“姥爷的宝贝,乖乖们想吃什麽呀,想吃什麽姥爷给你们做,保準是你们从来都没吃过的好东西。”
以前他就爱给秦瑶做各种小零食,这会儿女儿外孙走之前,必须得塞一大麻袋好吃的。
秦瑶喜欢吃秦传荣做的琥珀蜂蜜核桃,他挑的核桃仁都是好核桃,不苦,蜂蜜也是山上的野生好蜜,农家産的,不是白糖喂出来的。
又香又甜又脆,甜度正好合适,不会觉得腻。
这边其他的零食,比如冰糖葫芦,倒也不见得多好吃,外面买的都是玄学,自家做的冰糖葫芦才好吃,比起冰糖葫芦,秦瑶更喜欢糖霜山楂球,她爸秦传荣做的糖霜山楂球很好吃,还会有人特意找他来做。
至于其他的豆汁、焦圈、所谓的乾隆白菜,炖吊子……你要是带个外地人去吃,人家保不準以为你跟他有仇呢。
秦瑶也不爱吃这些,烤鸭她觉得肥,但她喜欢吃涮羊肉,喜欢喝亲爸秦传荣做的羊杂汤。
羊杂汤也不是一般人受得住的,喜欢的人觉得香,不喜欢的,那是半点都闻不了。
这里虽然说“御厨传人”衆多,但却是个美食荒漠,真正嘴刁爱吃的,听说你是个御厨传人,可能也就不来吃了,也只有那种“吃个讲究”“吃个地道”的,跑过去尝尝。
一般来说,王朝末期的皇宫厨子,不会有什麽好厨子,就像是《红楼梦》上描写的大家族,大厦倾颓前可见一斑,主弱仆强,大观园都给“承包”出去了,家奴一代代连成一片盘根错节,早就奴大欺主,用人唯亲,放在皇宫里,哪怕是什麽御厨,也不会挑厨艺好的,而是挑“有门路”的,这是他们捞钱的地方,可t不是伺候皇帝嘴巴的地方,天天给主子吃“不新鲜”“不好吃”的菜,才能免得主子“挑嘴”。
所以这些御厨水平,错综複杂,更多是打个御厨名号,弄个噱头,好不好吃存疑。
秦传荣学过各种派系的菜,他是野路子出身,就图一个“好吃”,从不因循守旧,喜欢创新,喜欢改良,烧出来的菜味道好,饱受食客喜欢。
当然,很多讲究人儿,则会抨击他,说他是个“异端”。
“那个老张头,嘴上说我这道菜烧得不地道,吃倒是没少吃啊,有本事他别伸筷子,这个王八羔子。”
秦传荣说话愤愤不平。
他活到这个年纪,儿孙满堂,也没太多遗憾,唯一的遗憾,则是总不被人承认,他厨艺被人赞叹,却不是出身“望族”,没有名门世家传统,未曾拜过名师,也没有什麽大厨传人的名号,说出去不威风啊,名号不显。
“爸,你这个怨气都这麽多年了,要不你女儿我给你着书立传,帮你大吹特吹。”
酒香也怕巷子深,很多名厨,也都是打广告打的,不打广告哪来的名气,还得再来几个名人背书,帮忙宣传宣传。
秦传荣的厨艺小有名气,但是出了城,没人知道他的名号,这时候的媒体传播甚少,古往今来,真正能传世的名厨和美人,还得是文人墨客笔下的描述。
秦瑶觉得顾家人也就是开开玩笑,帮老爷子写书她可能做不来,但是平日里写点这种“秀色可餐”的美食描述文,她倒是很感兴趣。
写成小说,估计不太合适这会儿发表,但若是写成杂文,投到地方文艺杂志上,指不定真能给亲爹赚点名声。
至于着书立传,还要等个一两年,才不至于出问题。
到时候能开个体经营饭店了,更能打响名声,让秦传荣坐镇,大哥二哥开个饭馆。
“你,给我着书立传?算了算了吧。”秦传荣摆摆手,他觉得自己倒也不见得有这个荣誉成绩。
秦瑶应了一声:“那行吧。”
“要不是你还是试试?也不用给我太吹牛,你就真实的写!”
秦瑶:“……”
三合一
又给自己揽了个活儿, 秦瑶谈不上后悔,还有点兴致沖沖,民以食为天, 大概写美食也是大部分作者喜欢的东西。
唯一的问题, 写吃的,容易越写越饿。
“爸,那你等会儿给我说说那些做菜的步骤,还有味道特点,尤其是你的拿手菜……”要準备开始写, 就得提前着手收集材料, 除了这些“硬货”, 那就是再撒几把调味料, 增加一段段传奇经历。
秦瑶冷漠道:“别骚了,知道你闷骚,不要闷骚变成明骚。”
“污染我们家两个纯洁干净的娃儿。”
“你再这样,我要变成冷酷无情的秦队才能招架住这麽生猛的你。”
秦传荣宠爱孩子,见了这两个小外孙,稀罕的不行。
“姥爷,姥爷……”
“姥爷的宝贝,乖乖们想吃什麽呀,想吃什麽姥爷给你们做,保準是你们从来都没吃过的好东西。”
以前他就爱给秦瑶做各种小零食,这会儿女儿外孙走之前,必须得塞一大麻袋好吃的。
秦瑶喜欢吃秦传荣做的琥珀蜂蜜核桃,他挑的核桃仁都是好核桃,不苦,蜂蜜也是山上的野生好蜜,农家産的,不是白糖喂出来的。
又香又甜又脆,甜度正好合适,不会觉得腻。
这边其他的零食,比如冰糖葫芦,倒也不见得多好吃,外面买的都是玄学,自家做的冰糖葫芦才好吃,比起冰糖葫芦,秦瑶更喜欢糖霜山楂球,她爸秦传荣做的糖霜山楂球很好吃,还会有人特意找他来做。
至于其他的豆汁、焦圈、所谓的乾隆白菜,炖吊子……你要是带个外地人去吃,人家保不準以为你跟他有仇呢。
秦瑶也不爱吃这些,烤鸭她觉得肥,但她喜欢吃涮羊肉,喜欢喝亲爸秦传荣做的羊杂汤。
羊杂汤也不是一般人受得住的,喜欢的人觉得香,不喜欢的,那是半点都闻不了。
这里虽然说“御厨传人”衆多,但却是个美食荒漠,真正嘴刁爱吃的,听说你是个御厨传人,可能也就不来吃了,也只有那种“吃个讲究”“吃个地道”的,跑过去尝尝。
一般来说,王朝末期的皇宫厨子,不会有什麽好厨子,就像是《红楼梦》上描写的大家族,大厦倾颓前可见一斑,主弱仆强,大观园都给“承包”出去了,家奴一代代连成一片盘根错节,早就奴大欺主,用人唯亲,放在皇宫里,哪怕是什麽御厨,也不会挑厨艺好的,而是挑“有门路”的,这是他们捞钱的地方,可t不是伺候皇帝嘴巴的地方,天天给主子吃“不新鲜”“不好吃”的菜,才能免得主子“挑嘴”。
所以这些御厨水平,错综複杂,更多是打个御厨名号,弄个噱头,好不好吃存疑。
秦传荣学过各种派系的菜,他是野路子出身,就图一个“好吃”,从不因循守旧,喜欢创新,喜欢改良,烧出来的菜味道好,饱受食客喜欢。
当然,很多讲究人儿,则会抨击他,说他是个“异端”。
“那个老张头,嘴上说我这道菜烧得不地道,吃倒是没少吃啊,有本事他别伸筷子,这个王八羔子。”
秦传荣说话愤愤不平。
他活到这个年纪,儿孙满堂,也没太多遗憾,唯一的遗憾,则是总不被人承认,他厨艺被人赞叹,却不是出身“望族”,没有名门世家传统,未曾拜过名师,也没有什麽大厨传人的名号,说出去不威风啊,名号不显。
“爸,你这个怨气都这麽多年了,要不你女儿我给你着书立传,帮你大吹特吹。”
酒香也怕巷子深,很多名厨,也都是打广告打的,不打广告哪来的名气,还得再来几个名人背书,帮忙宣传宣传。
秦传荣的厨艺小有名气,但是出了城,没人知道他的名号,这时候的媒体传播甚少,古往今来,真正能传世的名厨和美人,还得是文人墨客笔下的描述。
秦瑶觉得顾家人也就是开开玩笑,帮老爷子写书她可能做不来,但是平日里写点这种“秀色可餐”的美食描述文,她倒是很感兴趣。
写成小说,估计不太合适这会儿发表,但若是写成杂文,投到地方文艺杂志上,指不定真能给亲爹赚点名声。
至于着书立传,还要等个一两年,才不至于出问题。
到时候能开个体经营饭店了,更能打响名声,让秦传荣坐镇,大哥二哥开个饭馆。
“你,给我着书立传?算了算了吧。”秦传荣摆摆手,他觉得自己倒也不见得有这个荣誉成绩。
秦瑶应了一声:“那行吧。”
“要不是你还是试试?也不用给我太吹牛,你就真实的写!”
秦瑶:“……”
三合一
又给自己揽了个活儿, 秦瑶谈不上后悔,还有点兴致沖沖,民以食为天, 大概写美食也是大部分作者喜欢的东西。
唯一的问题, 写吃的,容易越写越饿。
“爸,那你等会儿给我说说那些做菜的步骤,还有味道特点,尤其是你的拿手菜……”要準备开始写, 就得提前着手收集材料, 除了这些“硬货”, 那就是再撒几把调味料, 增加一段段传奇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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