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成了昏君的白月光(548)

作者:亦随
末了,又拉着林之语的手:“还是等过了年再走,说好的,你要看着我成亲。”

王西寺也顺势道:“这两天走,未免太急了一些,夫人也舍不得你。”

林之语一走,褚念善一定也会跟着走。

这样优秀的后生,他可舍不得。

林之语拗不过,应了。

……

表小姐平安归来,王家上下再次恢复了往常的秩序。

林之语用过晚饭,独自一人坐在院子里,地上还有未化开的积雪,和泥土混在一起。

王兰书捧着暖炉过来:“过一会估计还要再下一场,你刚刚受了惊,万一着凉,底下的人又是好一阵兵荒马乱。”

按照备辈分,林之语该叫王兰书一声小姨才是。

可到底年龄差不多,叫起来总是怪怪的。

“我就是想在这里坐一会。”林之语的声音有些闷。

她觉得,自己需要找个人说说话,说什么都行。

如果王云锦在,会和自己说什么呢?

“是因为那个金梓吧?”王兰书笑着把她从椅子上拉起,“要说话,也得进屋说,你受得了,我可受不了,到时候回去,又要大病一场。”

即使王兰书和王云锦年纪相差了十来岁,可因为一母同胞的缘故,她们的样貌,是有七成相像的。

林之语和她一起进了屋子,丫鬟十分有眼力见地端上热茶,把门窗关好,待屋子重新变暖,两人也都放松了下来。

王兰书见林之语神色恹恹,率先道:“我已经听芙蓉说了,那个金梓,之前可是和你有过什么?”

林之语点点头,忽然很想哭。

实在委屈,自己活了两辈子,明明是个老灵魂了,可还是为这点儿女情长掉眼泪。

王兰书递来帕子,上面绣着兰花,丫鬟在香炉边上熏过,带着淡淡的芬芳。

“我看那个金梓,也没什么好的,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甚至还把她忘记了,这像个什么话!”

王兰书是娴静的,骂起人来,语气也是温柔非常。

林之语闻出,帕子上熏的是安神香。

“还有那个许良辰,就凭他那个动不动拔剑威胁别人的手段,我看也不行。

你要是真嫁过去,少不得吃亏,说不定还会把你困在那个地方。”

王兰书看着林之语的表情,她缓缓阖了一下眼睛,似乎对许良辰并没有什么的感觉。

她的心一下子提起来:“你说,夫子如何呢?”

这话问得直接,王兰书小心地觑了林之语一眼。

褚念善么?

林之语摇摇头,反问回去:“如果你心里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很久,你会轻易把他放下,去喜欢别人吗?”

王兰书的脸一下子红了,结结巴巴道:“或许会吧。人生这么长,总是要过下去的。

喜欢,又不代表合适,合适,也不一定代表喜欢。

就像我大姐那样,她也不是真的喜欢林大人啊。”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每个待字闺中的姑娘必须接受的宿命。

嫁过去之后,事事以丈夫的需求为先,与他同乐同悲。

这也是为什么,王云锦会主动提出把张秀丽接进府里来的原因。

林之语看着王兰书的脸,心下一动:“你对那个李从容,是真心想嫁吗?”

第392章 灰色地带

“什,什么?”王兰书一下子慌乱了起来,“我和他,都没见过几次。但是以后会好的吧。”

以后以后,要是以后的幸福真的是可以通过时间堆砌,王云锦也不会落得那个下场。

按理来说,林之语是不能对一个未出嫁的新妇,说她未来夫君的坏话的。

可是林之语被一个念头牵着,旁敲侧击道:“可是我听说,那个李从容虽然是郡守的儿子,可他在外面的名声,有点不太好。”

何止是不太好,简直是糟糕透了。

三天两头就去花楼,青山城内处处留情,简直是一只花蝴蝶。

那次找王芙蓉借钱,就是为了给花魁买礼物呢。

林之语把这些话往心里压了压。

可是王兰书却轻声说了出来,就像是说一件无关的小事。

“王家需要这门姻亲。”她道,“生意不好做,朝廷动不动又征税,如果李王两家合二为一,资源共享,会好很多。”

这个姑娘,平时一声不吭,可心里却是比谁都清楚明白。

青山城就只有李家和王家势大,自从丞相府没落,许多和王家合作的生意人都纷纷离开,暗地里猜测,是不是惹怒了圣上,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

“我嫁过去,会好的。”王兰书浅浅笑了一下,帕子轻掩眼睛半闭,标准的大家闺秀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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