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人生后靠破案逆袭[七零](156)
作者:络缤
虽然这个小插曲让三人组感到不大圆满,可整体还是很高兴的。
不管怎么说,受害者沉冤得雪。
得知消息的王向志,来到公安局的时候,差点给三人组跪下了,被他们给拦下了。
“叔,你别这样,我们会折寿的!”
“要不是你们,我妹白死不说,死了还被人唾弃,你们都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啊!”
王向志一个大汉子直接哭了起来,其实他们家里人得知王向红失踪,就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
尤其老娘还做了个噩梦,梦到王向红满脸血向她求救,更是被吓得不行,所以才这么重视。
可真的确定自己妹妹死了,看到冰冷的尸体,王向志只感到悲痛不已,之前的那点心理准备完全没有起到作用。
“那个畜生!我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我三妹当初不嫌弃他穷,那么坚决嫁给他,他竟然这么对待我三妹!他的心是石头做的吗!他怎么可以这么狠!”
王向红的尸体已经被运回了公社,并进行初步尸检。
王向志第一时间被通知去辨认,他就看到了尸体表面的情况。
根据法医目前的初步鉴定,王向红身体上有多处殴打伤,仅从外伤看,曾经肋骨骨折。
现在可以初步判断,王向红以前经常受到暴力伤害。
至于内部伤势如何,还得进一步解剖。
一般情况下,家属是不愿意签署解剖协议书的。
可王向志没有犹豫,颤着手签了,他必须要知道自己三妹到底遭到什么样的罪,一定要让曹亮死无葬身之地。
曹亮殴打的地方都很有技巧,全都是衣服遮盖,不会露出的地方。
那些地方没有一个地方没有被打过,到处是瘀伤,可露出来的地方,却完好无损,只能看到后脑勺的致命伤。
正如曹亮所说,后脑勺的伤确实是意外磕到的。
曹亮殴打王志红时,在踢踹时候,王向红不小心磕到了脑袋。
而曹亮之所以动手,仅仅是因为王向红初二要回娘家,他听着不顺耳就把王向红给揍了。
就跟平常一样拳打脚踢,只是这次失误了让王向红撞了脑袋,一命呜呼。
王向志愤愤不平:“那个男人自己没用,就把脏水全泼到我三妹身上。在外头演得好,好似对我三妹多好,在家里却是对她拳打脚踢!”
曹亮大约是受到母亲的影响,不敢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家暴的习惯。
因此每次拳打脚踢都是找地方,且每次都跪下来求王向红原谅,说自己再也不会这么做。
王向红就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原谅她,并且从来没有告诉过家人和朋友。
曹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殴打王向红已经不可考证,用他的话来说是从王向红怀孕且流掉之后开始的。
他觉得那个孩子不是他的,是王向红在外头偷人才怀的。
所以看王向红越来越不顺眼,一有不满就忍不住动手。
王向红每次哭完又原谅了他,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且配合他减少外出,甚至连自己最好的朋友都断了关系。
这不仅没有获得曹亮的尊重,反倒变本加厉,觉得王向红更好欺负。
之所以没有让王向红跟郑英联系,也是担心她被郑英蛊惑,跑公社找男人把他给绿了。
可依照公安的经验,曹亮对王向红拳打脚踢的时间肯定要更早。
唐青青听完王向志和审讯公安的话,心里很不好受。
而且经过调查,传言中王向红个人作风不好,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很多消息并没有证据,大家更多是觉得她那么好打扮,觉得不是正经人,然后觉得她经常给男人抛媚眼。
实际上,谁也说不出具体她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跟男人拉拉扯扯确实有,却也是那个人想要耍流氓,拉着王向红不放。
后来被人瞧见了,为了面子却说是王向红勾引了他。
将王向红打为□□之后,她做的每一件事都变成了别有深意了。
村里很多人都认为,一个条件那么好的姑娘,凭啥会嫁给一个穷光蛋?
还不收彩礼倒贴嫁妆,要不是这个女人哪里不好,怎么可能会吃这个亏。
在这预设之下,也就产生了偏见。
所有种种叠加,造成了这个女人的悲剧。
曹亮杀人之属实,而且后来还想害死唐青青几人,肯定是要吃花生米了。
这种人死有余辜,只可惜了王向红的生命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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