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修仙界都在追我的猫(102)
作者:浮云长长长
端木华:“……”
姜朝眠说:“总之我的意思是,你先不要害怕!如果是梁渠的话,来一百个我也只能等死啊!”
端木华:“……”更害怕了!
好在姜朝眠接着道:“先说说死的这批人,有没有什么共同点?”
端木华忙道:“我还记得你之前在沽海教我的,已经查过了!”
姜朝眠顿时打起了精神:“是什么?快说。”
“他们基本都是第一批,并且在同一天被抓进来的,”端木华翻出自己的城主手簿,“喏。”
姜朝眠听出端倪:“基本?还有例外?”
“对,这也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端木华困惑道,“有两个死者,进来要比其他人晚了几天。”
姜朝眠翻看了一遍手簿上记载的案犯资料,除了入狱时间,的确没有发现其它问题。
但是例外的存在,也让他们很难得出非常确定的结论。
“先按这个方向查着,我这两天去城里转转,再多看一看,”姜朝眠起身把手簿还给端木华,往外走去。
端木华追上他:“现在就去?我给你派两个人保护你吧?现在城里乱得很,我怕……”
“没事,”姜朝眠自暴自弃加了一句:“毕竟我可是打败过梁渠的人……哎!馒头你去哪儿?!”
白色团子一溜烟窜出去,不见了。
“啊!姜兄你不是说它只会在你身上待着吗?!这可怎么办??我叫人来帮你找!”端木华比姜朝眠还急。
姜朝眠悻悻摆手:“没关系,可能是听说又要出去受苦,丢下我跑路回去睡觉了。”看方向,的确是朝城主府的内院跑的。
端木华:“……”
他立刻问账房支来一袋灵石并一袋金锞子,塞到姜朝眠手中,真诚道:“朝眠兄,有劳你受苦了,万事小心!”
姜朝眠害羞地接下:“我不是那个意思……那好、好的,我去了。”
第075章
一走出城主府, 姜朝眠就看见黄铜包金的大门另一边立着一个熟悉身影,一头嚣张又妖异的白发高高束在脑海,像妖精, 又像少年侠客。
仿佛提前知道他会在这个时候出来,姜朝眠前脚刚踏出门去, 白发少年立马就转过身来。
门上金子的光芒映入少年的眼瞳,宛若游鱼入海一般, 晃眼就与墨色融为一体, 不见了。
活像就连光都偏爱他。
姜朝眠还小心眼儿地惦记着昨晚的夺猫之仇, 所以早上被端木华请来时也没去叫他,这会儿见了本人,故意重重哼了一声,目不斜视从伏商身边路过。
下巴高高昂起,尽显高傲本色。
伏商跟上去, 没事人似地问:“哥哥去哪,我也去。”
“你去干嘛?”姜朝眠气哼哼道,“抢猫贼。”
伏商无动于衷:“哥哥就这么喜欢那只猫?”
“什么猫?我不允许你这么贬低它,它是我亲儿子!”姜朝眠纠正道, “轮先来后到,你还得叫它声叔……哦不是, 它得叫你叔叔。”
伏商目眦欲裂:“……儿……叔、叔?!”
啪哒啪哒啪哒。
伏商脚下的石子路莫名崩出一条又一条呈环形向外放射的裂缝, 像是被人大力踩出来的。
我不气我不气,自己养的人类, 再气也得忍着。
姜朝眠没看路,一边往前走一边继续满嘴跑火车:“我告诉你, 我们父子感情可深着呢!别以为你能拐走馒头一时,就能拐它一世!你看, 它昨晚不还是来找我了吗?这就是血缘关系浓于水……”
伏商的表情一言难尽,看着面前突然和自己攀上亲戚关系的人类,忍不住问:“那怎么没看到他?”
姜朝眠一哽,想起那个偷懒溜号的逆子,心情悲伤地说:“小猫咪觉多,回去睡觉了吧。”
伏商:“所以到最后,还是只有我能陪哥哥。哥哥养我一个不就行了?”
他缓缓伸出手,用一种十分亲昵的姿势环过姜朝眠的肩膀,在他肩头轻轻拂了拂。
姜朝眠回头,看见两三根白色猫毛消失在视野中,还以为伏商是在给他拈毛。
但顶着那张脸说这种争风吃醋的话,哪怕只是跟一只小猫儿,也让姜朝眠觉得有点不自在,他连忙乖觉地转移话题 。
“说起来,馒头上次在歧城就一直掉毛,从你发病开始就一直蔫儿巴巴的。怎么就这么巧,你不舒服它也不舒服,该不会……”
伏商的手霎时僵住了,一动不敢动。
“该不会是被你传染的吧?”姜朝眠充满自信地总结道,“以后你俩都离对方远点儿,你俩八字不合,它可能看见你焦虑。”
伏商:“……”
是了,他高估他的人类了。
以人类那可爱的小脑袋,用一下就跟要他命似的,要不是遇上生死危机的紧要关头,只怕能装下的除了吃喝玩乐,就是那只毛茸茸的蠢货。
伏商浑然不觉他把自己也骂了进去,并且开始认真地思考,在人类没动脑子的时候,那里面到底还有没有空间多装下一个自己?
“有没有看上的?”姜朝眠突然开口问道。
“……什么?”
伏商回过神,才发现他们不知为何走进了一家铸剑铺,墙壁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灵剑。
少年露出茫然的神色,不是要去调查那些疯子么?
姜朝眠看了一眼伏商抱在胸前的那柄普通铁剑,上面因为之前的几次打斗已经豁开了好几处口子,看上去又破旧又寒酸。
伏商拿着它,就像高考状元握着一只磨秃了的2B铅笔,有种位不配德的心酸。
姜朝眠指了指墙上的剑道:“你现在也不是太清山上没入门的弟子了,不用讲究那些规矩。给你换把好些的剑,自己挑吧。”
伏商看了看墙,又看了看怀中的剑,不知道那一堆破铜烂铁和自己的这把有什么区别。
只要在他手上,哪怕只有一根竹棍也是同样的效果。
更何况,他要杀人,还是更习惯用爪子。
“不用给我买,”伏商说。
姜朝眠感动得热泪盈眶,看他的眼神像在看早当家的穷人孩子:“买!哥哥有钱!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
伏商:“不是……”
姜朝眠扭头:“老板,老板!人呢,生意来了!把你们店里最贵的剑给我包起来!”
伏商:“……”
铸剑铺的掌柜是个干练精神的姑娘,原本在里头帮着师傅打铁,闻言赶紧迎出来,撸了把袖子爽朗地笑道:“仙君真是好眼力!这把剑可是我们的镇店之宝,可惜没几个人懂它的魅力呢!”
说完,那姑娘乐呵呵地爬上墙,取下悬在最高处的一把剑来,呈到姜朝眠眼前。
姜朝眠摸灵石的手僵在半空中:“……”
伏商:“…………”
如果说,端木华的发冠还只是珠光宝气了一点,那这把剑的模样……
就相当于把十只端木华的发冠凑到了一起。
就有那么像暴发户。
剑鞘是纯金打造的,大概还镶嵌了好几斤的金银珠宝。
就连剑刃两边也用鎏金浇上了繁复的花纹。
姜朝眠怀疑,如果用它来杀人,对方可能不是被剑捅死的,而是被砸死的。
就在两人发呆的当口,姑娘已经手脚麻利地把剑上贴着的一张符咒揭开,仔细包起来,递给姜朝眠:“三十枚灵石,多谢惠顾!”
姜朝眠艰难地找到自己的声音,怀着一丝期待问:“这把剑很厉害对不对?所以你们才要用符咒……把它封印起来?”
姑娘失笑道:“不是的仙君,这符咒就是我自己做的。这样万一有小偷把剑偷了去,揭咒时我就能去抓小偷了。”
“……”感情是个商标。
姜朝眠欲哭无泪,“那我能不能换一……”
姑娘嘴角的笑不见了,冷酷无情道:“货物既已售出,概不退换,符咒都揭了呢客官。而且您也没得可换,实话告诉您,我这铺子里别的剑全加起来还不值五十两银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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