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151)

作者:三五时月


他随手拿起一块黄玉, 黄如蒸梨,那是黄玉中的极品。

伙计一看到楚霁选中这块玉, 便知道遇见了大主顾,还是个行家。

他连忙开口:“公子真是好眼光!”

“你觉得呢?回头让他们把这玉石破开,做成一对玉佩。”楚霁显然也极为喜欢这玉石,拉过秦纵询问着。

秦纵并不懂得这些,但他知道“一对”是什么意思,当即眼睛亮晶晶地点着头。

楚霁失笑,对着伙计道:“回头出几张图纸,我好好选选。”

这家玉器店里都是提供设计服务的,客人选中的玉石若尚未经过雕琢,便可以根据他们的想法定制设计,算是这店铺的亮点之一。

伙计是个健谈的,见楚霁这般熟门熟路地就指出了店铺的特色,笑着道:“客人瞧着面生,却对小店极为熟稔,想必是从别州来的公子。

说着,伙计就让身后跟着的小伙计上前,接过楚霁手里的黄玉。”

小伙计手里捧着个漆器托盘,上头垫着柔软的锦缎,专门用来盛放客人选中的玉石。

楚霁也不说旁的,只说自己是从沧州来的。

伙计一听便来了劲儿:“难怪呢,我们东家也是沧州的。”

楚霁只笑着说是缘分使然,倒让秦纵有些疑惑。

这玉器店规模不小,他虽不懂玉,但也看得出件件珍品。

整个沧州,除了楚霁,哪里还有人做得起这样的生意?

虽然心有疑惑,但既然楚霁自己不想点破,秦纵便也不多说什么,只耐心地陪着楚霁一同挑选。

“这羊脂玉无一丝杂质,触手温润,做个镇纸倒合适。”

“这抹翠色倒好,又通体澄净,可以掏出两个酒杯来,盛葡萄酒一定漂亮。”

“这籽料的皮色不错,有几分山水泼墨的韵味,便制成十二根扇骨吧。”

……

楚霁每看中一件玉石,两个伙计的眼睛便更亮一分。

要知道,这每卖出一件玉器或一块玉石,他们都是要得抽成的。

待楚霁逛到玉器店的三层,就连掌柜的都出来亲自接待了。

和掌柜的定好了料子加工的工期,便终于到了结账的环节。

几个账房先生手中的算盘几乎都打出了残影,好半晌才算出账单。

柜台上,伙计恭恭敬敬地将账单推到楚霁跟前,笑得见牙不见眼:“不知客官怎么结账?是霁月钱庄的银票,还是小的派人到您府上去取?”

楚霁示意伙计稍等,随即撤后半步,对着秦纵小声问:“昨日我给你

的印信呢?”

秦纵的双手都被大包小包占满了,腾不出手来自己拿出印信,楚霁便打算自己上手。

秦纵自然看出了楚霁的意思,但他却对着楚霁眨眨眼睛,小小地摇了摇头。

“这是怎么了?弄丢了?”

楚霁瞧着秦纵这反应,不由得猜测,但即便丢了倒也不是什么大事。

“丢了便丢了,也……”

“没丢。”楚霁话还没说完,秦纵便连忙开口。

楚霁给他的东西,他怎么可能会弄丢?

“在,在这个荷包里。”

少见的结巴,脸上可疑的红色,叫楚霁愈发好奇起来。

那荷包便挂在秦纵的腰间,和那块狼王啸月的墨玉珮放在一起。

楚霁接下那荷包,拿在手里看了看。

倒也没什么稀奇的,寻常荷包而已,只是垫起来倒有几分重量。

拉开荷包的一瞬,秦纵的耳朵几乎都要烧起来了。

楚霁看见了什么呢——

若说这一捧槐花,一把红豆,几片当归都能勉强称得上起到香囊的作用,那旁的东西可就显得格格不入了。

一截布料,楚霁记得是去年二人相识不久时,他情急之下撕下的衣角,用来给秦纵包扎伤口。

一方锦帕,是去年秦纵教会了楚霁骑马后,自己送给他擦汗所用,明晃晃地绣着一个“霁”字。

更不用说那几张折得仔细的纸,不需要打开楚霁便知道那必定是自己写的信。

这些东西,就那么和州牧府的钥匙、统领万军的虎符、秦纵将军的私印……全都放在一起。

难怪秦纵的脸那么红,一开始的态度那么奇怪。

“那么早就开始了啊,小将军。”

楚霁低笑着说完这一句,便不再看秦纵,修长的手指在荷包里挑挑拣拣,终于将那方印信拿了出来。

不大的印信在那账单上盖上一个古朴却不失精致的印。

“掌柜的来瞧瞧,这样可行?”

掌柜的眼神中闪过诧异,告罪一声便将账单拿起,透过窗子,在日光下仔细辨认那印信。

伙计不认得这印信,瞧着很是疑惑。

方才这两人之间就不知道在打什么哑谜,拖着迟迟不付钱。

现在这人又随手在账单上盖印,便以为能不付账了吗?

可这两人无论是气质容貌,还是单从身上穿的衣衫来看,都是非富即贵的主儿。

正在这时,掌柜的已经确认好了印信的真伪。

他连忙对着两人作揖,尤其是对着秦纵,格外恭敬:“东家怎么有空来店里视察?属下等都得罪了。”

掌柜的可没有记错,这印信是从旁边这男子的荷包里拿出来的。

直到从玉器店里出来,秦纵都觉得自己脑袋瓜子嗡嗡的。

楚霁轻轻弹了一下秦纵的脑门,轻笑问道:“怎么,连自己的产业都不认识了?”

“所以,我还有旁的铺子?”

秦纵直觉,以楚霁出手的阔绰程度,定然不止是一间玉器店那么简单。

“呐,瞧见那家瓷器店没有?”楚霁随手指向一家店铺。

这瓷器铺子与玉器店隔街相对,一样的三层小楼,装修得辉煌大气。

“也,也是我的?”秦纵不可置信地问。

“想什么呢?”楚霁被秦纵这没见识的模样可爱到,笑着说:“那是我的。那牌匾上的图案可以辨认。高山之月为我,啸月之狼是你。只是根据经营内容不同略做变体,不至于被旁人认出。”

秦纵的记性一向好得很。

他恍惚见记得,两人从东边四条街一直逛到西边这四条街,约莫有半数的铺子的牌匾上有这两种图案。

小到粮油铺子,生活百货,大到那霁月钱庄。

秦纵这才意识到,一夜之间,自己好像拥有了小半个胶州城。

各种意义上的。

秦纵曾经发过誓的,他绝不能做吃媳妇儿软饭的男人。

可这一刻,他突然福至心灵,脑子里只闪过六个大字:“我不想努力了”。

但很快,被财富冲昏的头脑恢复了理智。

这不对。

他对楚霁是了解的。

若说他开什么玉器店、瓷器店、酒庄……这些消费极高的铺子那只是寻常事,但每条街便有一家的粮油店、百货铺,却不是楚霁的风格。

他虽不精通商业,但也知道,这些并不赚钱。

乃民生之所需。

楚霁盘下的那些店铺,只怕是也另有用处。

第一百零八章

夕阳将落之时, 楚霁终于是逛累了。

“我背你回去?”秦纵看楚霁脸上已经出了一层薄汗,气息也有些不稳,心疼地提议道。

楚霁却眼睛一斜, 故意不满道:“少爷我不要面子吗?”

在沧州时胡闹也便算了,他与秦纵之间的事情,基本上是人尽皆知的了。

这种事情自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但盖不住秦纵是个有“心机”的, 亲自给醉乡楼的说书先生写了话本,将他和楚霁之间的相遇相守写得那叫一个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几乎是叫人肝肠寸断。

渐渐的, 沧州城的百姓几乎每日都要到那醉乡楼去催着说书先生讲下一章的剧情。

末了还要抹着眼泪感慨一下,这真是双向奔赴的爱情。

但楚霁这才刚刚入主胶州,情形与在沧州时大不相同。

这里离着州牧府还有好些距离, 若是叫秦纵就这么一路将他背回去, 明日这满城的百姓还不知要怎么议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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