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1)

作者:三五时月
本书名称: 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

本书作者: 三五时月

本书简介: 【倒V公告:本文于12月20日周二倒V,倒V章节第二十四章 -第五十四章,看过的读者请勿重新购买哦~入V当天万字更新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

预收《不挖野菜,首辅大人滚远点【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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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文案】

作为白手起家的创一代,楚霁的字典里,就没有过“安分”这个词。

穿越到一本讲述男主从战俘到天子的小说中,他的戏份少得可怜——

花了300万两买官的楚家三少爷。

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佐证朝廷的昏聩。

那怎么行?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

他想要这天下,想海晏河清,想青史留名。

可男主,是他最大的阻碍。

一早,他们的结局就已书写好——

若是不能为我所用,则兵戎相见,不死不休。

就在楚霁想要换个地图,去拯救书里因雪灾而死的沧州百姓时,属于男主的时间线开启了。

到了斗兽场,楚霁与男主四目相对。

那像狼一样的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冷厉和煞气。

他听见了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连带着耳膜和血脉。

嘭嘭,嘭嘭。

移开眼,楚霁伸出葱白如玉的手,想揉开眉心的郁结。

满腹牵缠终究是化作了一声叹息。

罢了,才15岁,先放到身边养着吧。

左不过,也只是一只小狼崽子。

可谁知,养着养着,小狼崽子好像被他养成了忠犬?会把他按在墙角,可怜又强势地讨要一个亲吻的那种!

*

作为南奚战俘,秦纵被带到斗兽场,成为供人赏玩下注的对象。

抬起头,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在人群里,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

容貌艳丽,却难掩清贵之气。身姿颀长,占尽了世间风流。

但,那又怎么?

秦纵心中不屑,金玉其外,道貌岸然之徒。

连胜三场。失血和内伤迫使秦纵不得不躺倒在斗兽场的中央,等待着下一只猛兽的出现。

就在这时,他看见那个男人唇瓣轻启:

“陛下,不如就把这奴才赐给臣吧。”

从那一天起,秦纵看着这个男人

安民生、建州府、积粮草、厉甲兵,

化腐朽为神奇,救万民于水火……

他觉得,楚霁像是永远皎洁的月,高悬天上,平等地将每个人照亮。

钢铁城门外,18岁的小将军红袍黑甲,手持银戟,单膝跪地,献上西南两州13城——

我会踏破山河,朝你而来。

请为我披上,这天地寰宇间,只属于我的月光。

*

病弱坚韧心怀天下受 X 年下忠犬小狼狗攻

是甜的。

年下六岁。

架空背景。

爽文,有基建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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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文案】《不挖野菜,首辅大人滚远点》

年欢酒重生了,重生在他去找言酌相认的那一天。

前世,他满心欢喜地嫁给言酌,以为是嫁给了爱情。可往后的岁月里,他只在言酌那里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冷眼。。。

流放路上,他才知道,言酌早就将他这个人忘得一干二净。娶他,只不过是为了防止被扣上结党营私的帽子。

他将玉佩狠狠掷回匣中——不许恋爱脑,否则是要去挖野菜的!

年欢酒决定寄情于事业,将爹娘教给他的厨艺发扬光大,彻底忘掉言酌那个薄情郎。

可这辈子,言酌居然像块牛皮糖一样,黏着他不放!

*

世人皆道,首辅大人言酌光风霁月、人品贵重。

可只有言酌知道,他是这世上一等一的的负心汉!

当年,他为了打消皇帝疑心,顺势娶了出身商户的年欢酒为妻。

年欢酒是自己找上门来的,手里拿着玉佩,声称是与言酌的定情信物。

言酌从未见过那玉佩,自然认为年欢酒是个攀附权势之辈,利用起来也毫不手软。

未曾想,皇帝坐稳龙椅后,还是要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言家获罪,流放千里。

一时之间,亲戚断交,仆从逃散……

唯独那个从未得他正眼相待的小哥儿,明明怕得两股战战,还是含着泪说要随他去岭南。

官差苛待,不给他们吃喝。但小哥儿蕙质兰心,哪怕是用路边的野菜,他也能做出各种花样的美味。

岭南瘴气重重,年欢酒终究没等熬到言酌东山再起,成了言酌一生的执念……

油尽灯枯的言酌一合眼,竟然回到了年欢酒来找他的当日。

他又是准备美食,又是精心打扮,就等着小哥儿上门。

可等一日不来,等两日还是不来。等到第三日,街上多了个“欢酒食铺”,风靡全城。

言酌眸色一暗:山不来就我,我就山。

于是人们便发现,当朝最年轻俊美的内阁辅臣言大人,整日死皮赖脸地赖在人家小哥儿的食铺里,做伙计、做打手,任凭人家怎么冷眼也不肯走,只是在把人惹哭的时候也红了眼眶……

身娇体软但心性坚韧哥儿受X心狠手辣但追妻火葬场权臣攻

内容标签: 甜文 穿书 爽文 成长 基建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楚霁,秦纵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要天下承平,海晏河清,还有你

立意:用自己的知识,为天下万民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第一章

宏光六年,五月。盛京,楚宅。

“少爷,进宫的时辰快要到了。” 纪安苦着张脸,小心询问着自家气压越来越低,半晌都没说话的少爷。

自打上午接了圣上口谕,申时到宫中斗兽场看战俘角斗,自家少爷就一直神思不属的。

自从三年前,他跟着少爷到这盛京来,还是头一回看见少爷这么踌躇不决。

坐在黄花梨镂空雕螭交椅上的楚霁,正靠在同样是黄花梨雕螭的桌案上,一手扶额,一手摩挲着腰间的卷云纹白玉觽,暗自思忖。

听见纪安的话,楚霁站起身,走到窗前,透过婆娑树影,远远地遥望着这座皇城里落成不久的最高建筑——斗兽场。

三年前,他穿越到这本《帝王》中。

这本小说讲述了男主秦纵从南奚国战俘成长蜕变为一代战神皇帝的传奇故事。

现在属于男主的时间线,终于开启了。

【宏光六年,五月。南奚国秦家军少帅秦纵,为大雍所俘。皇帝赵协下令,将秦纵带到斗兽场,与猛兽角斗,并邀文武百官同乐。】

是杀,还是救,楚霁至今也拿不定主意。

原书中,他的戏份少得可怜——

花了300万买官的楚家三少爷。

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佐证朝廷的昏聩。

楚家的结局自然也可想而知——

巨富之家,空有钱财而无兵马,无异于三岁稚童抱金于市。

那怎么行?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过“安分”这个词。

生逢乱世,大丈夫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

至于原书的男主?呵,楚霁要是这么信命,也轮不到他25岁就入围白手起家富豪榜了。

所以这些年,他虽人在盛京为官,实则却在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

想要在乱世自保,甚至登上那个位子,就要有足够的钱财粮草和军士兵马。

明面上他只是继承了一部分楚家的产业,烧制色彩明艳的琉璃。

实际上,近年来风靡大雍,千金难求的宣纸、香皂、钧瓷、葡萄酒都是他的产业,就连银票和钱庄也是楚霁一手发明推广的。

富可敌国,不带一丝一毫的夸张。

但三年,也足以让楚霁的心境发生一些变化。

在这个时代待的越久,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书中任何一点关于大雍王朝昏聩荒唐的渲染,落在百姓身上,都是真实而刻骨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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