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40)

作者:蒲中酒


谢相旬都要被他一副眼睛亮晶晶的模样给迷死了。

“约克很喜欢你。”

他说。

“它平时不主动接触人类。”

更不会特地守在卧室门口。

还端着姿态摆pose。

谢相旬一眼就能看穿它的心思。

德牧轻轻地嗅闻那只手,最终将吻部搁在水鹊手心。

异常温顺。

看起来完全是一只情绪稳定的大型犬。

水鹊的双眼简直是迸发出光辉夺目的喜悦,他动作生疏但温柔地顺着德牧头顶的毛发。

约克微眯眼睛,神情享受,尾巴缓缓摇起来,释放善意。

水鹊轻声问:“我可以叫你煤球吗?”

小狗玩偶的名字,十多年了,他一直记着。

“煤球”两个字就和触发了什么开关一样,德牧的尾巴瞬间摇得和螺旋桨似的。

“它喜欢这个名字。”谢相旬替它表达想法。

真奇怪。

约克从没这么热烈地冲他摇过尾巴。

大多数时候,约克的情感表达内敛,不像寻常的狗。

谢相旬倒不至于因为养了五年的狗更亲近水鹊而吃醋。

都说宠物随主人,狗和人的偏好相似再正常不过。

他看水鹊满心满眼都是煤球的样子,反而自己生出一种人凭狗贵的自觉来。

“约克每天都会晨跑。”谢相旬说。

水鹊仰起头来看他,脸颊粉扑扑,蹲着的姿势让柔软腰身陷下一个危险弧度。

不知道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皮肤又细又白,瞧着纤瘦,可谢相旬分明感受到刚才抱起来时,大腿根和屁股上的软肉都要淹没他的手。

鼻子发热。

谢相旬暗道不好,移开视线,让自己活跃的思维冷静下来。

“它以前没来过海城,不熟悉这一片的路,你早上有兴趣带着它跑步吗?”

水鹊是想拒绝的,他原本都打算从现在开始到脱离世界以前都避着谢相旬走。

可是德牧疯狂用脑袋蹭他的手心。

好吧。

其实也不是不可以。



水鹊没多久就知道为什么谢相旬邀请他带着德牧熟悉这片路了。

来的时候没发现,谢相旬现在住的房子和宋家在同一片半山别墅区,甚至步行不到二十分钟的距离。

他确实对这片路算得上熟悉,当小狗导游完全没有问题。

冬日入夜早。

日暮低垂,鸦鸦声隐在前庭的杨桐树里。

水鹊按时到家,不早不晚。

说到底是因为家里有一个特别古板,不准他晚上九点后还不回家的大哥。

他在玄关边换鞋,边喊道:“哥哥,我回来了。”

平素西装革履的男人,穿着休闲居家服,一起逛超市时水鹊挑的小熊围裙还系在腰上。

他从里面走出来。

“回来了?玩得开心吗?”

宋秦语音一顿,视线落在水鹊身后。

金丝镜片折射隐藏了阴翳目光。

站在门口的Alpha顶着一头挑染碎发,手插在兜里,笑意不羁。

即使谢相旬有周身气度撑着,哪怕宋秦和他也算得上是旧识,但在宋秦眼里,这个人和那些住在治安混乱的地方,会在半夜骑车炸街,强行拦住路人的二流子社会青年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这种人尤其爱盯上街边瞧着清纯又好欺负的小男生,机车急刹,拦住别人的去路,再笑眯眯地说几句露骨的混账话,看人怕了,就毛手毛脚、没有边界地去摸小男生的脸。

谢相旬完全不知道宋秦将他这种严选自律好A想成什么人了,他还自然地跟人打招呼:“嗨,好久不见。”

虽说年少轻狂时期他确实和宋秦有过许多龃龉,互相看不惯对方,但是好歹是他未来的大舅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还是要缓和一下关系。

“……”

宋秦沉默。

水鹊一时间没有关注到他难看的脸色,还大大方方地说:“哥哥,他是……嗯,不对,你们认识的,那我就不介绍了吧?”

从来没有让他的话落过地的兄长,这次十分异常,没有顺着水鹊的话说下去。

宋秦扫视一眼。

水鹊早上出门穿的白色羽绒服变成了黑色短款夹袄,他生生将短款穿出了常规甚至长款的效果,黑色强烈对比下衬得小脸雪白,然而这种款式与颜色明显不是他平日里喜欢的风格,

倒是谢相旬,心机地出门前搭配了件同色风衣。

这夹袄是谁的不言而喻。

宋秦忽地有种荒谬感。

仿佛一身黑色丧葬风的Alpha就要说:“老登,鬼火停你家楼下了。”

“……”

门霍然关上,由于震响,山雀扑棱翅膀,四散惊飞。

“陈叔,送客。”

管家不明情况,还是依言做事。

“哥哥?”

再迟钝水鹊也发觉宋秦情绪不对了,这不是见到儿时朋友的反应。

他往后看了看,感觉直接把人关门外不太好,他还没有和等在路口的约克告别。

最后还是选择跟上宋秦往屋里走的步伐,脚下毛拖哒哒哒。

他偷偷地觑一眼,这个角度没有镜片遮挡,宋秦的眼底分明凝了霜,面色阴沉。

水鹊不明所以。

这是怎么了?

谢相旬在路上的时候还说他们从小就认识啊,关系不至于这么差吧……

宋秦不喜欢莫名其妙的大家族亲戚聚集,而已然离婚的父母又各自在国外,没有回国的打算,家里雇佣的人员都放假了。

年夜饭只有他们两个,但做得很丰盛,宋秦之前报了个短期厨艺速成班,长桌上一半的菜都是他掌勺的,还有一半是吴姨不放心一直到布置完年夜饭才回家。

刚来的时候他连给自己早上再煮碗面都不乐意,现在菜谱都不知道更新多少版本了。

水鹊想,宋秦的厨艺进步这一定有他一半的功劳,因为不管宋秦做什么菜,他都夸好吃。

帮助兄长正视自身对厨艺的兴趣,算是水鹊作为令人伤脑筋的坏蛋弟弟留给宋秦的补偿。

剧情进度推到85%了。

还是有点舍不得的,下个世界说不定没人愿意给他做饭吃了。

他藏不住事,心思几乎全摆在脸上,监察者看出了他的所思所想,索性安慰他:

【没事的,四条腿的狗难找,两条腿的火夫还不好找吗?】

水鹊绷着脸:【不准你这么说。】

虽然他是坏蛋,可是宋秦对他好是实打实的,他喜欢目前这样的兄弟关系。

不过等宋秦知道他的真面目,肯定要失望透顶,眼不见为净遣送他出国了。

大年初一到初六,法定节假日,宋秦原是想带水鹊去旅游的,但怎么说对方都不愿意,好似埋了个金疙瘩的宝藏在这里,必须得守在家附近。

总是早早出门,额头沁着汗回来。

本来天气就不暖和,春寒料峭,如果出了汗不及时擦干再洗个热水澡,迟早要感冒。

还神神秘秘的,不肯说自己做什么去了。

又一天早上回来。

水鹊自以为他藏得好极了,若无其事地从客厅走过的时候,宋秦一抬手扯住他的兜帽。

浅蓝色的棉袄,兜帽和袄是由两端的纽扣而连在一起的,帽子不深,露出只要一点红就异常显眼。

阴沉木手杖敲击两下地板,压迫感袭来。

“玫瑰,哪里来的?”

宋秦从满兜帽的玫瑰花里抽出一枝,在水鹊眼前晃晃,表明人赃俱获。

水鹊抬眼看看他,讷讷解释:“邻居家的小狗送的。”

他们哪里有邻居?

宋秦不语。

水鹊缩缩脖子,小半张脸都塞进白绒绒的围巾里,他的头发长了些许没有修理,软软搭在眉间,光露出水灵灵的一双眼。

只看那双眼睛,确实不像是那种满口谎话会骗人的小男生。

他的目光一凝。

嗯,以前确实有一个,现在又搬回来的。

邻居。

宋秦警觉地扯下他的围巾,指节禁锢,以无法逃离桎梏的力道,夹着水鹊的脸颊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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