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那个妖鬼(99)
作者:逢行
林雾:“那倒也没有。”
以前也做事,虽然是被逼着做,但做就是做,她不会无故抹消他的功劳。
都是做事,但给人的感觉不同,像是一个一直需要被照顾的晚辈忽然之间长大,成为照顾人的那一个。
有点怪……又说不上来哪里怪。
燕归辞提醒道:“这里有条小沟,当心。”
林雾:“好。”
两人一前一后,走过杂草最茂密的上坡路后,地面变得平坦许多。
前方一片雪白中,有一团棕色的东西摊在地面,两人走近一看,这坨毛茸茸的东西竟然是一只土拨鼠。
土拨鼠肚皮朝上,圆滚滚的肚子随着呼吸上下起伏,皮毛油光水滑。
林雾看得手痒,忍不住伸手揉揉它的小肚皮。
土拨鼠睁开眼睛,张嘴骂道:“哪个下流胚子竟然敢骚扰老娘,看我不扒了你的皮用来做垫子!”
林雾的手凝固,和土拨鼠大眼瞪小眼。
她悻悻收回手,“对不住,不知道您还会说话呢。”
土拨鼠蹦起,一爪子朝林雾挠去,“人族!你玷污我就算了,竟然还敢羞辱我!”
“我没有玷污你,我只是摸一下你的肚……呃,我只是想确认一下你还活着吗,我也没想到在这里会遇到妖,这里不都是普通动物吗?”林雾喊冤。
妖虽然是由普通动物修炼开智,但和一般的无智动物算是两种种族,就像猴子和人类一样,两者相隔甚远。
她自觉十分冤枉,在土拨鼠扑来时,下意识举起手里的木棍打过去,正中土拨鼠脑壳。
土拨鼠眼冒金星,怒道:“你还打我?!”
“这不是你自己扑上来的吗?”林雾也气,“你这只土拨鼠好不讲理啊!”
她再次举起手中木棍砸向土拨鼠脑壳,土拨鼠也捡起地上的树枝反击,两人一言不合动起手来。
土拨鼠被砸得满头包,气得嗷嗷叫。
她扯着嗓子大喊道:“陆子颐!你们死哪儿去了?我被两个人欺负了!”
明明什么也没做却无辜被牵连的燕归辞:……
他无奈劝道:“你们别打了。”
话音刚落,一条千足虫带着一群兔子青蛙蜻蜓等跑过来,千足虫冲在最前方,张口欲喷出毒雾,在看清林雾后动作顿住。
林雾扭头看去,被这群动物惊到,这算什么小型动物和昆虫的联盟吗?
仔细一看,最前头的那只千足虫还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恩人。”千足虫开口,朝林雾吐出石破天惊的一个称呼。
土拨鼠和一群摩拳擦掌的动物齐齐愣住。
林雾想起来在哪儿见过对方,“是你啊?竟然开智了,看来有点仙缘。”
对方正是当初在迷雾沼泽,她抢夺破镜花时合作过的千足虫,没想到在这里又遇到。
千足虫激动道:“当初我浑浑噩噩,是你给我破镜花花蜜,才让我得以生智。”
林雾摆摆手,“那不是我给你的,是你自己争取得来。”
见两人叙起旧来,土拨鼠愈加愤怒,“陆子颐,她打我,快点毒死她!”
陆子颐劝道:“绯衣,她是我的恩人,而且你也打不过她,还是化干戈为玉帛吧,实在不行的话,你打我出出气。”
他对那场争夺战印象深刻,不仅是因为他得到一滴花蜜,而是他开智后才发现当初林雾在那一群人当中是多么弱小,然而她却能从众多人手中抢到破镜花。
开智成妖后,他一直谨记这件事情,无论看上去多么弱小的人都不能小觑,这也成为他的生存之道,让他多次从危机中逃脱。
秦绯衣骂骂咧咧:“你怎么知道我打不过她,我偏要打趴她给你看看!”
不依不饶的土拨鼠再次出击,结果自然也显而易见,被林雾再次打倒在地。
林雾揉着她的头,“还是要多听听别人的意见,不然容易丢脸哦。”
介于跟她打的是一只拿木头的圆润土拨鼠,实在太有喜感,林雾根本生不起气。
作为三观在现代基本成型的成年人,即使在这个世界生活许久,她还是没办法把妖和妖的原形合在一起看待。
这点明显到连燕归辞都看得出来,几次三番在她生气时变成原形躲骂。
秦绯衣打开她的手,木头砸地,生起闷气,“是我原形拿木头不方便,如果我也是人形,才不会被你击败。”
断崖下灵气断绝,燕归辞恢复不成原形,这些小妖也无法变为人形。
林雾:“那就等你恢复原形,我们再比一比。”
秦绯衣:“一言为定!”
陆子颐问道:“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呀?”
“不小心从断崖掉下来。”林雾反问,“你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还有这么多小妖一起?”
陆子颐叹气,“我和绯衣是被一只狼妖追赶误入此地,其他人有的是不小心迷路进来,也有被追杀至此的。”
抵达的时间不一,都是不小心来到这里的苦命兄弟。
“你们没想过找路出去吗?”林雾看一眼秦绯衣,“还在这晒太阳睡午觉。”
秦绯衣恼怒:“你懂什么?难道是我们不想出去吗?明明是我们根本出不去!”
林雾看她龇牙咧嘴的,小小土拨鼠脾气还挺大,顺毛摸道:“好好好,你们出不去就出不去。”
“你有没有好好听我说话?”秦绯衣气绝。
林雾倒打一耙,“你太可爱,害我都不能专心听你说话。”
陆子颐点头附和:“就是就是。”
秦绯衣:?
这个破世界,一起毁灭吧!
第56章 白点
林雾不再逗土拨鼠, 把话题扳回正轨。
林雾:“为什么出不去?”
陆子颐接话道:“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像鬼打墙一样,不管怎么走最终都会绕回来。”
幸好林子里各种食物还算充裕, 不然真要饿死在这里。
林雾不信邪, 打算亲自去探探路, 看一下是怎么回事,小妖们都没动,说在这里等他们回来。
在小妖们的目送下,林雾和燕归辞再次向东方前行, 路上的景色都大差不差,除了褐色树干和绿色树叶之外,就只有薄薄的白色积雪。
雪上都是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脚印, 赶路进度缓慢。
停下休息的时候,燕归辞把头发放下,塞到林雾手中。
林雾:?
燕归辞:“我没有绒毛, 但我有头发, 摸上去很顺滑,也不油腻,之前应该有打理过。”
林雾:“……你什么毛病?”
燕归辞:“我希望你也喜欢我。”
失忆后的燕归辞直白得可怕, 令林雾有些招架不住,不过手中长发触感滑溜得像丝绸,她还是没忍住摸两把。
她轻咳两下,说道:“没必要让我喜欢你,不管我什么态度,你都是你, 不用去特意改变自己。”
阴郁小可怜一朝失忆,醒来后变成讨好人格……想想就觉得这风格实在不符合燕归辞。
燕归辞:“可我喜欢你。”
林雾教育道:“我们都还没相处几天, 你怎么就喜欢我了?喜欢可不是这么随便的事儿。”
她指的是燕归辞失忆后的相处时间,总的来说,她和这个失忆版燕归辞的相处时间才仅仅三天。
燕归辞:“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你。”
林雾:……
林雾:“打住,这个话题到此为止,你要实在没事干就吃雪玩,别来磋磨我。”
“喜欢”这个词,从没在她的人生字典里出现过。
在现代的时候,没高考之前想着要努力考大学,上大学之后焦虑找工作。
穿越到这个世界后,每天为活着奔波,绞尽脑汁想让自己过得好一点,更别说来到千年前做任务,怎么回去都还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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