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大神魂穿夫郎暴富了(44)
作者:日进斗金
他其实也看出那严姑娘对陆秋成别有用意,但因为大晋朝时代的限制,林晓寒对这时候的女子和哥儿多半是带着一丝同情的,于是便也没将之前的事情放在心上。
只是他到底也喜欢不上这样的女子,索性便以此为借口让陆秋成搬出这间破屋。
陆秋成听了,便也只得同意病好以后就搬出去。
林晓寒这才笑着点点头道:“你既然答应了,那便如此定了。今日你忽起急病,也没来得及去书院告假,到底是不妥。我先去帮你与书院说一趟,再多请几日的假。”
说完以后,他便起身离开,在院中又见到那严姑娘,还与她打了个招呼,让她帮忙照看着陆秋成一些,哪儿还有半点吃醋的神色。
林晓寒路上随意问了几个人,便一路到了麓山书院。
走到书院门口他才发现,陆秋成住的地方,离书院还挺远的。
进了书院以后,他便找到黄院长,与他说明了陆秋成突发急病之事,又帮陆秋成请了五日的假。
院中请假,需要假条。黄院长原本想让林晓寒将假条带回去给陆秋成写,却没想到他要了一笔一墨,就在台子上现场写了起来。
不过片刻,林晓寒就帮陆秋成把假条写好了。
交给黄院长的时候,林晓寒让对方吃了一惊,毕竟他的一手簪花小楷写得极好。
黄院长上下仔细打量了林晓寒一番,只见对方谈吐落落大方,气质端方沉稳。
忽然想起,之前郑院长的来信中,似乎也提到过陆秋成娶的是一个十分有见地的哥儿。
他原本并没有将这么一句话放在心上,以为只是郑院长的客套之言。如今见到了真人,却忽然理解了郑院长为何特地在来信中提到这么一个哥儿了。
请完了假后,林晓寒与黄院长告辞,走出书院。
他看了看日头,时间还早,便索性在附近转了一会儿,想看看周围有没有适合陆秋成租住的地方。
麓山书院附近环境清幽,租住的都是些念书的学生,环境自然是不错。
林晓寒找来牙人打探了一番,便看上了离书院只有十分钟路程的一处宅院。
这宅子环境清幽,附近也没什么摊贩吵闹。就是院里最好的屋子已经租出去了,只剩下一间旧房,之前是给下人住的,墙面有些破损,还没有人来租。
但这屋子里家具齐全,床也挺大,比起陆秋成现在租住的那间屋子还是要好太多了。
林晓寒想了想,给了那牙人二两银子小费,让她帮着自己和房主讨价还价了一番后,以每月四两的价格将那房子租了下来。
一个月四两银子,在麓山书院附近已经是提着灯笼都找不到的价格。
林晓寒干脆一次性付了一年的房租,又给了那牙人五两让她翻新一下房子,承诺几日后便搬进来住。
在陆秋成不知道的时候,林晓寒只花了半个时辰,便已经将他的新房子给订好了。
第36章
傍晚的时候,林晓寒回到家中,给陆秋成带了一碗鸡汤馄饨。
陆秋成原本就是累的染上了风寒,今日休息了一日。又喝了几贴驱寒的中药,已经好了大半。
一碗鸡汤馄饨下去,又发了一身汗,整个人也精神多了。
喝完药后,林晓寒给陆秋成擦了擦背,换上了一身新衣服。
这还是林晓寒第一次伺候他擦身,擦完以后,陆秋成还想起来收拾碗筷,被林晓寒按了下去道:“知道你勤快,但也得等你全好了再说。我林晓寒也不是金子做的,偶尔伺候你一次,是我自己愿意,也算不得什么的。”
陆秋成躺在床上,看着林晓寒忙忙碌碌,心中十分动容。
只是他看着林晓寒做这些粗活,不知怎的,始终觉得不太得劲。
林晓寒的手那么纤细白净,用来洗碗洗衣,实在是太可惜了。果然比起来伺候别人,林晓寒还是更适合被人伺候。
晚上,林晓寒与陆秋成挤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起来,便把陆秋成接到的古籍拿出来抄。
后面的任务,他是怎么也不肯让陆秋成再接了。但现下手上的这三本书,还是要抄完的,这关系到陆秋成的诚信。
林晓寒动作很快,古籍字数也不多,一天一本,不过抄了三日,就把那三本古籍都抄完了。
到了第四日,陆秋成已经基本全好了。
他起床出门,把林晓寒抄好的古籍交给了藏书楼的主人,顺便带林晓寒在城中转一转。
府城很大,热闹的集市也不止一条,功能划分也十分清晰。
比如他们下船经过的北码头,就是府城最大的货物集散中心。
街边的店铺多是一些干货、粮油、布料、药材、菜市等基础的吃穿住行之物。因为靠近码头,不管是从其他县乡运货进来还是运输出去都很方便。
不过最为热闹的,还要当属城中心的百花巷。
这是府城最大最热闹的娱乐性街市。其间酒楼、茶馆、书店、首饰行、布料行、成衣铺、银庄、赌坊、青楼等无所不包。
除了这些店铺以外,街面上还有许多的小摊贩。各种糖人、面点、荷包、扇面等等都有摆摊,甚至还有表演杂技歌舞的卖艺人,吸引了不分贫富贵贱各色人等聚集。
今日陆秋成带林晓寒逛的地方,就是这百花巷。
毕竟第一次进城之时,他也被这百花巷的繁华景象震慑住了。
然而林晓寒来到这百花巷后,却面色十分平静。
陆秋成这才想起,林晓寒本就是府城人士。他虽然是个哥儿,但百花巷这样的集市怕是也来过许多次了。
其实林晓寒本人还真是第一次来这百花巷,但原身记忆之中,也确实有一些关于百花巷的模糊画面。
再加上林晓寒来自现代社会,什么样的繁华景象没见过?如百花巷这样的地方,对林晓寒来说和前世里古镇景点没什么两样。便是街边的赌坊、青楼这等声色场所,也不及酒吧一条街,他也见怪不怪了。
不过难得出一趟门,林晓寒还是很赏脸的,陪着陆秋成在街边走走逛逛,也并不嫌累。
路过糖画的摊子时,陆秋成特地给他买了一只兔子的。这是只有府城里才有的稀罕东西,街上的哥儿小姐人手一只。
林晓寒心中觉得有点幼稚,面上却不自觉的笑开了花。
他手中举着兔子糖画,笑眼弯弯的牵着陆秋成的手,两人站在一块儿,竟是好一副和谐的画面。
又走了一会儿以后,林晓寒见到街边有卖烤梨的,二十文钱一个,热乎乎的冒着白气,绵软甜糯,有许多孩子站在前面已经排起了长队。
他对糖画没什么兴趣,见了那烤梨却有些馋了,便让陆秋成帮他排队去买,自己就站在路边等着。
陆秋成刚去不久,林晓寒身后却有一女子激动的声音问道:“晓寒?你是寒哥儿么?”
林晓寒疑惑的回头,便瞧见身后的首饰铺子里走出一名眼熟的青年少妇。
这少妇身穿一件滚着狐裘边儿的深色长褂,褂子做工虽好,却有几分旧。看见自己时便双眼一亮,有些激动的说道:“原来真的是寒哥儿!你怎么到府城里来了?”
林晓寒这才想起这少妇是谁,她正是自己的便宜嫂子,原身兄长的遗孀小周氏。
小周氏在林家时与自己关系和睦,只是家中遭遇变故以后,她一个妇人带着侄儿孤儿寡母尚无力自保,只能依附于二房,也帮不了自己这个小叔子什么。
林晓寒抬头看了看那首饰铺的名字——林琅轩。忽然才意识到,身后这首饰铺子正是林家的产业,曾经属于自己的父亲,由自家兄长管理。林晓寒原身以前也经常与闺友结伴,到这里来挑选饰品。
“嫂子,别来无恙。”林晓寒笑笑,与小周氏打了个招呼。
小周氏眼眶却唰的一下红了,她激动的上前一步,打量着林晓寒道:“还好,还好,瞧着你气色尚且不错,我心中便也安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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