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后妈在六零(368)
作者:一寸墨
王蔓云他们人多,进门后才发现没什么位置。
就在他们打量空位时,几个老乡突然就站起来让出了位置,同时热情招呼道:“同志,几位同志,坐这,我们吃完了,马上就走。”
这一幕不仅仅是只发生在三两个人身上,而是很多人都捧着碗站了起来。
王蔓云看过去,看到这些人碗里都还有大半碗的食物,就知道这些人是故意相让,她没有说话,而是伸出手指轻轻戳了戳张舒兰的后背。
张舒兰跟叶文静都是军人,两人身上穿着的也是军大衣。
加上发型又是利落的干部短发,特别是身后还跟着警卫员,很容易让人判断出她们是军人。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都是军民一家亲。
可以说,老百姓宁可自己饿着肚子,要要全力供给军方,在他们的心目中,老百姓现在能过上这么好的安宁生活,能人人有衣穿,有粮吃,都是军人的功劳。
所以仅仅凭张舒兰几人一身的绿色军大衣,老百姓就主动让出了位置。
王蔓云这一戳很及时,张舒兰跟叶文静都看清了老乡碗里的食物量,也就明白大家因为什么站起身,赶紧由张舒兰站出来说道:“感谢各位乡亲同志,你们别着急,我们刚下火车,不着急赶路,等一等没事,你们慢慢吃,别影响了吃饭。”
“同志,这边,我这是真吃完了,你们过来坐。”
一个老头站起身,他面前的碗里确实吃完了,不仅吃完了,就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一滴不剩。
喝了羊杂汤,在这样的季节里,可以说是从内暖到外,老人脸色红彤彤,非常精神。
饭店里的服务人员正走过去收拾,也招呼王蔓云一行人,“同志,这边坐,有四个空位,你们先坐一部分人,等有空位了,其他人再坐。”
张舒兰看一眼王蔓云跟叶文静,说道:“你们俩带孩子去坐,你们俩的身体都不怎么好,赶紧坐下。”
王蔓云跟叶文静对视一眼,看向徐大娘。
徐大娘直接推王蔓云往空位走,嘴里说道:“小五,你可别看我一把年纪,其中我身体硬朗着,我还能一人种粮食,一人收割,你可别小看了我。”
徐文贵见老娘请王蔓云落座,他也赶紧请了叶文静过去,“叶同志,你是长辈,你不坐,我们谁敢坐。”
“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
叶文静看着又快有老乡吃完的饭馆,也就不推拒了,于其推来推去谁都没落坐,还不如有位置就坐,这样估计一会就都有了座位。
“同志,我这边也吃完了,你们来坐。”
王蔓云跟叶文静刚领着几个孩子落座,一旁又有了空位,徐文贵几人很快也就都坐下。
一人点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汤,再配上几个夹馍。
鲜香得大家食欲大开。
第一口,大家都没有放辣椒油,而是吹冷后,喝了一口原汁原味的汤。
太鲜了。
这是王蔓云前世今生喝过最鲜的羊杂汤。
浓浓的羊汤是羊骨熬出来的,奶白色让人很有食欲,用筷子捞一捞,满满都是羊杂,再撒上一把香菜,好吃得大家差点吞了舌头。
最小的昊昊自己抱着勺子,吹凉后,咕嘟咕嘟喝得美滋滋。
“各位同志,汤不够可以续,不要钱。”
徐文贵在狠狠喝了半碗浓汤后,才满足地端起碗去续汤。
夹馍得泡着汤吃,才不干硬,也特别香。
小郑几个警卫员听说羊汤可以无限续,也不在吃得小心翼翼,而是敞开了肚皮吃,他们正是饭量最大的年纪,吃饱喝足才能有力气干活。
“妈,真好喝。”
朱英盛一边吸溜自己碗里羊汤,一边看向续汤的窗口,有点蠢蠢欲动。
“别惦记了,吃完这碗,管饱。”
王蔓云虽然也想续汤,但看着有两个自己脸大的碗,歇了心思。
这时候是真实诚的时候。
碗是顶大的碗,量是最大的量,食物也是最鲜美与原汁原味的,物价还便宜,羊杂汤两毛一碗,白夹馍才两分钱一个,真是太实诚了,量这么多,他们能吃完就不错了,真没肚子再多吃点。
昊昊喝的那一小碗就是从她跟叶文静几个大人碗里分过去的。
对于她们来说,量还是太大了,吃不完。
“小盛,放心,回村后还有吃的,我们村做的羊杂汤比这还要好吃。”徐建忠坐在朱英盛身后的一桌,听到王蔓云母子的对话,扭头过来插了一句嘴。
听说徐建忠老家还能吃到这么鲜美的羊杂汤,朱英盛跟赵军都不纠结要不要续汤了。
而是安心吃起自己碗里的。
羊肉是温补食材,吃了以后能从里到外发热,王蔓云还没喝完自己碗里的,就感觉到额头微微冒汗,这种感觉特别舒服。
好似有种把多年藏在五脏里的寒气都逼了出来。
王蔓云掏出手绢擦了擦汗,然后看向身旁的朱英盛,小孩比自己吃饭快,眼瞅着一个白夹馍下肚,羊杂汤也只剩下小半碗了。
小脸蛋更是吃得红扑扑。
就连鼻尖上也见了几粒细密的小汗珠,王蔓云伸手把朱英盛鼻尖上的汗擦掉。
朱英盛还很自觉,仰头把脖子露了出来。
他感觉自己脖子也有点微微的汗。
“是不是衣服穿多了,脱了吧。”王蔓云给朱英盛擦了脖颈上的汗后,感受了一下室内的气温,让孩子把厚棉衣脱下。
她家孩子比其他孩子穿得多,除了穿了新棉衣,里面还有年前她刚织的厚毛衣。
都是新的,保暖性更强,这会饭馆里人多,食物又热气腾腾,角落还烧了炉子,小孩火气原本就比大人壮,感觉热也是正常的。
朱英盛早就想脱衣服,担心王蔓云说他,才一直没脱。
这会得了王蔓云的指令,起身赶紧把外套脱下。
这次来西部,大家其实都穿得很低调,并没有穿过于华丽的衣服,穿的都是军大衣,里面则是颜色很低调的衣服。
可朱英盛的外套一脱,还是迅速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主要是款式新颖。
深蓝色,这颜色不打眼,打眼就打眼在王蔓云手太巧,毛衣用了好几种针织法,还是高领,在大部分是低圆领,又或者是鸡心领的毛衣时代,朱英盛身上的高领毛衣就特别吸引他人眼球。
难怪要擦脖子上的汗。
喝羊杂汤,脖子还被这么厚的毛衣领捂着,不出汗才怪。
“小五,小盛这件毛衣是新织的吗?我第一次见到。”
叶文静瞬间就喜欢上了朱英盛身上的毛衣。
她去年有段时间跟王蔓云学了织毛衣,不过时间短,只学了简单针法,刚给大孙子织了一件,囡囡那件还没织完时,家里就出事了。
那之后她身体就一直不怎么好,她没心情再织毛衣,家里人也担心她的眼睛。
所以就一直没再动手。
这会看到朱英盛身上的毛衣漂亮又新颖,叶文静又对于织毛衣产生了兴趣。
“是去年就织好没穿过的,想着西部风比较大,就给孩子穿了这件来。”王蔓云见家里有孩子的人都看着自己,解释了一句。
“这毛衣好看又实用,等哪天空了,我们也试试。”叶文静跟张舒兰都心动了,她们家里都有些毛线,打算等到了秋天事少时,就织起来。
王蔓云不吝啬道:“我用空教教你们。”
“那再好不过。”
几人说说笑笑,各自碗里的羊杂汤也都吃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