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族学院当卧底(195)
作者:洇梦
这条百分之九十都是在批判怀玥行为的博文得到了很多鎏金家长的支持,已经有人开始联名上书要把她一起抓起来。
回想内容,怀玥无所谓地耸耸肩:“很文邹邹的话,看的我脑子发晕,但是里面有句话说的没错,和恶龙缠斗不知不觉也会变成恶龙,命运无常,一旦任由根深蒂固的兽性壮大,最终都是自掘坟墓。”
汤喝的有点腻,她端过粥,小口喝着,心平气和地说:“一开始我没忍住愤怒,打碎了封淮睾wan,我觉得很爽,很多人也很兴奋,所以干脆让热心姐提前出现,随便大家崇拜,却忘记了这会让我愈来愈无所顾忌。”
虽然最初决定男装获取信息,女装搞事时,她和方天河说最后只要想个办法让热心姐消失就好了,但却也忘记了热心姐的存在会给社会带来怎么样的影响。
以暴制暴某种意义上可行,甚至没有错,可是她低估了人们对这种行为的潜意识推崇。
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看似体面、看似老实,实际上人性之恶难以想象,谁心中都藏着一头压抑已久的野兽,一旦越来越多人推崇,社会会发生怎么样的畸变没人知道。
怀玥暴怒过,失控过,因他人罪恶踏入过深渊,信誓旦旦自己能够走出,下手却一次比一次狠,如今终于想通,心情反而更坦然轻松。
她没错,只是自己在痛快的时候,必须要掌握好一个度。
暴露在公众之下的自己,也必须要给社会一个更正向的最终结局。
也许很憋屈,自己所付出的最终会被掩埋,无人知晓她努力背后的目的,但只要社会仍然安定,这就是她存在的意义。
“就像昨晚那个警察小姐姐和我说,热心姐是个好人,但是不需要。”怀玥不以为意撇撇嘴,随即,欠兮兮地笑起来,“所以,现在大家骂的越凶越好。”
对此,孙妃却很不满:“拿你和罪犯相提并论你还乐呢,有些人骂的太脏,看得我都想找出定位把他们抓起来打一顿!”
话虽这么说,大道理大家都懂,但说完孙妃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似笑非笑道:“你变了,要是以前,你才不会这样。”
怀玥做事,诸位队友心里都有数,那叫一个雷厉风行,管对方职位能力高低,能直接创死就创死,主打一个一了百了。
能让她说出这样的话,大家还是很惊讶的。
片刻,陈婉推搡一把怀玥肩膀,温声说道:“等任务结束后你得好好跟我说最近发生了什么,那么多检讨没让你变,反倒是短短时间就变了。”
怀玥被搡得身体晃了晃,她故意搡回去,笑着回答:“大概是因为所谓的军人荣耀吧。”
她想要成为更好的人,更配得上这一身军装。
有句话怀玥没说,当然还因为史雁柔。
方天河质问以后,她还想到了史雁柔,那样一个勇敢坚强的姑娘,身处困境依旧坚韧隐忍,她能做到克制,为真相努力飞蛾扑火,那她也可以。
她还有很多事要学,从每一个拥有善良勇敢品质的人身上。
话题的骤变让餐桌上气氛变得轻松起来,怀玥搡过去,陈婉顿时咯咯笑起来。
紧接着卓飞扬又活跃了,连忙问昨晚自己的紧急救援帅不帅,怀玥都懒得理他,敷衍点着头,有一搭没一搭和他对呛。
见状,一直没说话的顾庭打量了会,忽然朝旁边格格不入的书映风看去,他扬了扬下巴,示意他出去说话。
书映风眉端轻皱,有点莫名,但还是跟了出去。
御湖别墅客厅侧边有座小型露台,顾庭守了一夜,没有在这里发现可疑人物,这才敢大胆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两人一走,孙妃便意味深长道:“你不好奇他俩要说什么?”
这个你不言而喻,逃不过的怀玥表情不变,从容不迫道:“能说什么,无非就是……”
她放下勺子,惟妙惟肖学着顾庭惯用的冷脸,义正言辞道:“喂,怀玥可是我们队长,你少打她主意。”
先不提书映风到底对她有没有什么意思,总之她不傻,睁眼第一个看到书映风其意思不言而喻,再说顾庭那傻子喜欢干什么她再清楚不过。
意兴索然收起冷脸,怀玥随意撇了眼露台两道身形,而后语气逐渐严肃。
“第一,我不好奇,因为我对他俩没兴趣。”
“第二,我不撕破脸是我把顾庭当作家人,”她用眼神警告卓飞扬,“以后别让我再看你起哄。”
“第三。”
怀玥停顿一下,眸光落在食指上的豹形戒指,唇角缓缓勾起:“我的人生还很长,男女感情从来不在我的人生目标之内。”
她要像一只真正的山豹驰骋山林,自由勇猛穿梭,永不停止。
至于感情顺其自然,有是命里宿命,没有也无所畏惧!
……
“顾先生,有事吗?”书映风到露台后,靠在门框上没再前进,平静与充满敌意的顾庭对视。
顾庭最不喜欢的就是他这种眼神,昨晚他跟到御湖别墅,面对他的为难也是这般淡定,让人真的非常不爽!
都是男人,打个照面还能看不清楚对方心思吗?
他冷笑一声,捏了捏拳头后硬邦邦地说:“当然有事。”
不等书映风回答,顾庭眉眼一肃,神情瞬冷:“你知不知道怀玥是谁,以你的身份,还不够格打她主意。”
“要想配得上她,必须和她站到一样的高度,而不是你这种单纯有钱的花瓶。”顾庭上下审视一番书映风,嘲讽意味十足。
书映风猜都猜到他会说这个,眉峰扬了扬,他双手环胸,整个人更加轻松地靠向门框。
“那你呢?据我所知像你们这种性质的队伍,一般不允许恋爱吧。”
被戳中心事的顾庭眉端深深拧起,眼底刹那浮现一丝烦躁,未几,他冷静下来,沉声道:“你想多了,我把她当妹妹。”
因为知道不可能,因为知道她的步伐不会停止,所以从未言明,以朋友与家人姿态陪伴才能更长久。
书映风很意外对自己剑拔弩张的家伙会这样坦诚,或者说,这样大度。
小幅度扯了下唇角后,他缓慢地说:“那你不用把我当成情敌,这是一件很没有必要的事。”
顾庭皱眉:“你什么意思?”
“因为她会困扰,因为我目前也没有喜欢她到要和别人做无畏争抢的地步。”既然顾庭坦诚,书映风也不是一个喜欢遮掩的人。
书映风是没谈过恋爱却不是笨蛋,分得清对一个人是否有好感。最初在不知道怀玥女扮男装时,他对怀南只有敬佩与支持,那么在她打破他家玻璃进来,一身血色坐在他面前时,一段感情最重要的、名为好奇的起点也被打破了。
世界上无论是什么样的感情,是以一见钟情美化的见色起意还是日久生情,都离不开好奇一字,好奇对方的过去、性格、想法,逐渐被不自觉吸引,最终时时刻刻都会想起。
而对于书映风来说,比好奇更令他无法自拔的是一种旺盛勃发的生命力,不管是她受伤还是虚弱,眼中时刻有一股让人震撼的沉稳从容,仿佛她永远不会被击倒,就算真的被击倒了,她也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奋勇搏击。
他觉得怀玥就像在泥泞中长出的坚韧杂草,也像遍地荆棘中冒出的刺玫,迎着风生长,向着阳不低头。
这股生命力是书映风从未有过的,或许说曾经有过,他与好友梅溪是这一辈最叛逆的孩子,从小到大就喜欢不走寻常路,享受着优渥家世却不愿接手父母公司,过枯燥乏味的生活,宁愿今天跑到大峡谷攀岩,明天跑到雨林求生,也要追寻虚妄的精神自由。可好友的死打碎了这场荒诞不经的叛逆,他无时无刻不内疚,责怪自己没有拉住他,试图用做慈善来抹平罪孽,于是生活逐渐像一滩死水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