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模拟器[基建]+番外(67)

作者:挽星霜


虽然有着相同的目的地,但文森特和乔治因为交通工具的优越性,很快把这群农夫甩在了身后。

然后他们就再次迷路了。

好在这次,他们已经到了翡翠领的土地上,似乎是误闯进了一个农庄。

田埂上有一群孩子在玩。

文森特看到一个长得最高的孩子站在中间,嘴里说道:“从前有一只口渴的鸽子,看见墙上画着一个瓶子,以为里面有水,就急匆匆的冲了上去,结果撞在墙上折断了翅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急功冒进,草率行事,就会遭遇不幸。”

文森特仔细的看了又看,一个农夫家的孩子,竟然也能讲出这么有条理的故事?难道他是这个庄园主的孩子?

另一个孩子站了起来,似乎是轮到他讲故事了。然而他绞尽脑汁,憋红了脸,也没想到什么有趣的故事。于是磕磕绊绊地说:“用一个破了底的陶罐,最上面放石头,然后是木头烧过的灰,最下面是叠起来的亚麻布,把河水倒进去,喝这种陶罐下面滴出来的水,肚子就很少痛。”

这不能称为一个故事,但明显是一种通过过滤得到清洁水源的方法,文森特自己在路上用到的过滤方法,都没有这么细致。这让文森特实在好奇,一群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见识,于是他走上前去,给了那个最高的孩子一个自己身上的铜扣子。

高个子小孩很珍惜地把玩着铜扣,文森特问他:“你们识字吗?”

高个子小孩指了指旁边一个孩子:“我和安迪识字,大人。”

这就奇怪了,文森特走近以后终于确认,这孩子八成是出自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只要一看就知道,他身上穿的是大人不要的破衣服,上装一直拖到快到膝盖的位置,裤脚卷了好几层,最下面的毛边在泥土里拖着。这样的孩子,怎么会得到识字的机会?

于是文森特想到一个可能性,也许他的朋友奥斯芒德已经从领主的魔爪中逃脱,只是苦于缺少路费或者其他什么原因,隐居在这个农庄,在闲暇时教授了这几个孩子认字。

“是谁教你们识字的?你的老师叫什么名字?”文森特迫不及待的问道。

让文森特失望的是,这孩子说了一个他不认识的人名。安迪则说了另一个。

“你们竟然有两个老师?”这下连一旁的乔治都忍不住了。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来,有哪个识字的学者愿意留在村子里教这些只会玩泥巴的孩子,更何况还是两个。

乔治随手捡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下几个单词,叫刚才承认自己的识字的两个孩子去辨认,来证明他们不是撒谎自夸。两个孩子骄傲的昂着脖子,不费什么劲就正确的说出来这几个单词的意义。

不信邪的乔治又让孩子们算数,从简单的个位数运算一直到三位数相乘,两个孩子列了个奇怪的竖式,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面对乔治的惊讶,他们居然还诚实的承认:“也不是每次都能算对,经常马虎出错的。”

“那你们刚才讲的故事,也是老师教给你们的吗?”文森特依旧温和的问。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那是在报纸上看到的!”说完,他们就自顾自的念叨起来,今天的报纸是被谁家抢在前头领到了,昨天又是聚集在谁家,洗干净手传阅了一份报纸的抄本,哪天的报纸上又有着格外有趣的故事等等。

文森特依旧一头雾水,他心中升起一种荒谬的念头,那就是他比一个农家的孩子更没见识,他们习以为常的事物,自己却完全没听说过。

而且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没有离开过家里,也没经历过艰苦的求学,受人白眼,就这么学会了识字,简直容易的不可思议。

如果路边随便偶遇的农民都能识字,那么这个地方只有地上的天国这一个解释了。

但这样的天国,最不该出现在一个异教徒横行的领地。

“也许我们一踏入翡翠领的地界,就中了领主的邪术,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世界。”乔治只能想到这么一个解释。

“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尽快找到奥斯芒德。”

————

怀着这样的念头,他们急匆匆的赶往城内。

翡翠城的城门口比他们想象的要繁忙,文森特抵达翡翠城的时候,正好赶上一个商队启程,连绵的驮马队伍一眼望不到头,地上的脚印痕迹深陷,一看箱笼里就满得不能再满。

这个商队的路线应该是准备向西深入内陆,沿路的路况很差,很多山路,崎岖不平到连马车都走不了,只能用骆驼、骡子和马组成的驮队。

翡翠领盛产新纸,这是连文森特这个从来没到过翡翠领的人都知道的,他所在的教会学校,如今也已经完全抛弃了笨重不透气的羊皮纸,改用更轻薄美观的新纸。

但是乔治告诉他,那些箱笼里绝对不只是装载着新纸,还有更沉重的商品,否则驮马的脚印不会那么深。

这些都不是最紧要的,文森特思索片刻,觉得这次进入翡翠城要低调行事,先打探出奥斯芒德如今在哪,再想办法将他营救出来。

两个人风餐露宿了这么久,第一站先找了个酒馆,边吃饭边打探消息。

在文森特看来,翡翠领的领主和奥斯芒德无冤无仇,把他掳来不可能只是为了折磨他,更大的可能是看中了奥斯芒德的才华,让他为自己效力。既然如此,那么奥斯芒德就不会默默无闻,总该有人知道他的消息。

他正斟酌着用怎样的话术打听奥斯芒德,就听见乔治大声嚷嚷起来:“你们这里的麦酒也太贵了,难道是看我从别处来,就想蒙骗我?”

刚刚叮嘱过乔治要低调的文森特无奈的转过头。

酒馆的伙计看到乔治一身轻甲,腰配刀具,殷勤的解释道:“大人,我们哪敢骗您的铜币,实在是翡翠领的麦酒与别处不同,口感更好,而且过滤了里面的渣滓,别的地方能出两杯,我们这只能出一杯。”

乔治平时是不喝下等人才饮用的麦酒的,但是一路辛苦,只想畅快的喝两口酒犒劳自己,也顾不得是什么酒了。

伙计的解释蛮有道理,加上态度令人满意,乔治倒也不是很在乎多出来的这几个铜子,爽快地要了两杯麦酒,又问伙计这儿有什么受欢迎的食物。

要是普通人来问,伙计会给他推荐碱水扭结包,个头大,切开的内部铺满葱花和咸奶酪,价格不贵又足以饱腹。

但问出这个问题的是配有武器的阔佬,伙计立刻换了一种推荐:“您可以试试我们这里的肉卷配海鲜汤,都是最近流行的新式菜。刚烙出来的柔软面饼,卷上洋葱碎和撒有酱汁的脆皮五花肉或者酥烂入味的小牛肉。海鲜汤用贻贝和鱼排加上蒜蓉和洋葱末炖煮,浓郁入味。”

啃了好几天硬面包的乔治一听伙计的介绍,嘴巴里立即口水泛滥,当即大手一挥,各要两份。

赶了这么久的路,先坐下来好好吃上一顿。就算正处在痛苦煎熬中的奥斯芒德教士知道了,想必也会理解他的。

第49章 进城务工

就在这个时候,没有迷过路的农民们也成功抵达了翡翠城。

领头的青年叫做罗德尼,他在去年冬天就来过翡翠领,并成功带回了两个银奥雷的巨款,作为村里第一批吃螃蟹的勇士,他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本次务工队伍的头领。

除了勇气可嘉以外,他的脑子也是相当好用的。一进到城里,罗德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哪里有报纸看。

听说现在有很多酒馆和旅馆都开始出售报纸,罗德尼没费多少力气,就在附近找到了城里现在最大的酒馆——红松鸦酒馆。

站在酒馆外,这些看起来十分拘谨和呆愣的农夫围拢到一起,每人从怀里的布包小心翼翼的掏出一个铜币,交到罗德尼手上,作为他们寻找工作的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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